索引号 : 011337776/2025-13139 文 号 : 无
主题分类: 教育 发文单位: 咸宁市教育局
名 称: 咸宁市本级2024年度城乡义务教育补助经费项目绩效自评报告 发布日期: 2025年05月22日
有效性: 有效 发文日期:
一、自评结论
(一)自评得分
咸宁市本级2024年度城乡义务教育补助经费预算数101.990575万元(中央和省级资金10万元、本级资金91.990575万元),实际执行数100.328075万元(中央和省级资金8.3375万元、本级资金91.990575万元),执行率98.37%。项目管理部门分工明确、数据采集合理,经费申请、拨付、发放符合财经法规,严格按照《湖北省城乡义务教育补助经费管理办法》(鄂财教发〔2020〕71号)文件要求开展工作。
2024年度城乡义务教育补助生均公用经费经费项目自评得99.7分。
(二)绩效目标完成情况
1.生均公用经费方面。上级下达资金66万元,其中:中央补助55万、省级补助11万。2024年咸宁市本级公共财政预算学校公用经费76.87万元,其中市本级补贴10.87万元。义务教育学校公用经费标准为小学720元/生·年、初中940元/生·年,春季拨付了33.641万元,秋季拨付了43.229万元。市本级的寄宿制学校为民办学校,故未拨寄宿生生均公用经费,全部用于市本级义务教育阶段学校公用经费支出。2024年市本级城乡义务教育公用经费补助执行率为100%。
2.困难学生生活补助方面。2024年,上级下达资金11万元,其中中央资金6万元,省级资金5万元。咸宁市预算执行资金9.3375万元,资助义务教育阶段学生春季小学38人、初中33人,秋季小学 25人、初中39人。2024年市本级城乡义务教育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生活费补助执行率为84.9%。
3.免费教科书方面。2024年上级下达资金-67万元,其中中央资金-60万元,省级资金-7万元。咸宁市本级公共财政预算学校免费教科书经费81.120575万元,其中支付咸宁东方外国语学校2024年春季和秋季学期资金14.120575万元,弥补扣款67万元。2024年市本级城乡义务教育2024年市本级城乡义务教育免费教科书补助执行率为100%。
4.无未完成的绩效目标。
(三)存在的问题和原因
1.有些部门数据随时更新,而学生资助部门信息分春、秋两学期,有时因信息不对称,导致困难学生认定工作节奏不匹配。
2.起始年级新生无学籍作为参考,学校无法准确预估上报新生人数,又担心新生无课本可用。
(四)下一步拟改进措施
1.加强部门联动数据共享。与相关部门建立动态数据共享机制,及时掌握困难学生数据,加快认定工作,确保补助资金及时拨付。
2.拟与预算安排相结合情况。对小学一年级免费教科书征订实行二次核准,确保免费教科书征订数与实际入学学生数一致。
二、佐证资料
(一)基本情况
1.项目立项目的和年度绩效目标
2024年咸宁市本级城乡义务教育补助经费项目立项包括公用经费补助资金、免费教科书补助资金、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生活补助资金等3项,目的是全面落实“两免一补”政策,确保小学、初中学龄人口100%入学。年度绩效目标如下:
(1)确保生均公用经费高于国家规定的基准定额标准,按时足额拨付公用经费。
(2)为义务教育阶段所有学生提供免费教科书。
(4)发放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生活补助,做到应助尽助,确保学生不因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而失学。
2.项目资金情况
咸宁市本级2024年度城乡义务教育补助经费预算数101.990575万元(中央和省级资金10万元、本级资金91.990575万元),实际执行数100.328075万元(中央和省级资金8.3375万元、本级资金91.990575万元),执行率98.37%。其中,公共经费预算数76.87万元,执行数76.87万元,执行率100%;困难学生生活补助预算数711万元,执行数9.3375万元,执行率84.9%;免费教科书预算数14.120575万元,执行数14.120575万元,执行率100%。
(二)部门自评工作开展情况
咸宁市本级依据财政项目绩效评价有关规定,自评小组工作人员根据项目实施整体情况、资金使用结果、报表资料等,开展了以下自评工作。
一是核查及收集与项目实施有关的文件材料。
二是了解资金使用概况,采集、核对相关基础数据资料。
三是深入学校实地查看,调查了解项目实施效果。
自评小组对采集的相关基础数据资料进行整理汇总,对资金的落实、项目的组织实施以及实施的效果等情况进行全面分析,形成初步自评意见和结果。
(三)绩效目标完成情况分析
1.预算执行情况分析
咸宁市本级2024年度城乡义务教育补助经费预算执行率98.37%。其中,公共经费和免费教科书执行率100%,困难学生生活补助执行率84.9%。困难学生生活补助是咸宁东方外国语学校小学和初中实际符合补助条件的学生数进行拨付的,因此存在结余情况。
2.绩效目标完成情况分析
(1)产出指标完成情况
①数量指标:
生均公用经费执行标准目标值:不低于国家规定标准,按小学720元/生·年,初中940元/生·年的标准执行;
免费教科书惠及人数:春季小学236人、初中535人,秋季小学189人、初中775人;
资助家庭经济困难学生人数:春季小学38人、初中33人,秋季小学 25人、初中39人。
②质量指标:
免费教科书质量合格率:100%。
③时效指标:
免费教科书课前到位率:100%。
(2)效益指标完成情况
小学学龄人口入学率:100%;
初中学龄人口入学率:100%。
(3)满意度指标完成情况
服务对象满意度指标:
①学校和老师满意度:95%;
②家长和学生满意度:95%。
(四)上年度部门自评结果应用情况
上年度部门自评结果按规定程序,上报省教育厅、财政厅备案,同时报送市级财政部门备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