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11337776/2017-1013698 文 号 : 无
主题分类: 教育 发文单位: 咸宁市教育局
名 称: 关于印发《咸宁市教育局2017年工作要点》的通知 发布日期: 2017年05月02日
有效性: 有效 发文日期: 2017-05-02 08:25:52
现将《咸宁市教育局2017年工作要点》印发给你们,请各地各校结合实际,认真研究,贯彻落实。
2017年全市教育工作的总体要求是:深入学习贯彻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六中全会精神,全面贯彻落实全国、全省教育工作会议精神和市第五次党代会部署,以开启教育基本现代化征程为目标,以党的建设为根本保证,以立德树人为根本任务,深入推进质量提升工程、素质提高工程、教育公平工程和教育保障工程,促进各级各类教育内涵发展,为深入推进“四个全面”战略布局咸宁实施,着力打造“香城泉都”,建设中国中部“绿心”和国际生态城市作出新贡献,以优异成绩迎接党的十九大胜利召开。
一、切实加强党的建设,全面推进从严治党
1.加强机关党建工作。巩固和拓展“两学一做”专题教育成果,坚持开展好“主题党日+”活动;加强机关干部队伍建设和直属单位领导班子建设。严肃党内政治生活,加强支部标准化建设,进一步改善和完善干部选拔任用工作,开展机关和直属学校干部挂职交流。认真落实党建工作责任制,加强对市直学校党建工作的监督检查指导;加强离退休干部思想政治建设和组织建设,指导支持关心下一代工作,继续推进精神文明创建。
2.加强党风廉政建设。全面落实党风廉政建设的主体责任和监督责任,推动压力传导横向到边、纵向到底;准确把握和运用好监督执纪“四种形态”,强化问责追责。严格落实领导干部纪实制度,并向中层干部延伸。完善党风廉政建设风险防控机制,强化对权力运行的制约和监督,加强对二级单位和市直学校“三重一大”事项的监督检查。开展对二级单位和市直学校党风廉政专项检查。
3、加强教育系统宣传思想工作。认真贯彻党的教育方针,宣传教育改革发展的新经验、新做法、新成效,进一步强化典型宣传。探索建立市教育局“微信”平台,利用新媒体技术做好教育宣传和舆论引导。适时召开全市中小学党建暨思想政治(德育)工作经验交流会。
二、持续推进教育综合改革,提高教育发展水平
4.扎实推进市城区教育一体化改革。推动完善义务教育区为主体、市为示范体制机制。通过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托管、联校办学、教师交流等方式,促进学校均衡发展,缓解市区和县城区学校大班额和择校热问题。
5.积极稳妥推进考试招生制度改革。紧跟国家、省考试招生制度改革。紧盯高中学业水平考试试点,积极做好相关准备工作。对接部省高中阶段学校招生改革,完善中招平台建设,探索基于初中学业水平考试的中招办法。试行义务教育阶段学校集团化、托管式招生办学。
6.扩大教育交流合作。加强国内外教育合作交流,深化友好校、姊妹校合作,提升咸宁教育开放程度。重点做好武咸同城教育合作交流,在项目建设、教育教学管理等方面开展深度合作。继续落实对口援疆、援藏任务。
7.加快推进教育信息化。推广“联校网教”教学模式普及应用,进一步完善“联校网教”的人事管理、工作量测评、教学方法、教学管理、教学评估、学生成绩考核等系统方案,巩固“联校网教”成果。大力推进信息技术和教育教学深度融合,抓好资源平台和管理平台应用。进一步完善市教育云网络中心建设与管理,实现“宽带网络校校通”,启动智慧校园网建设试点。完成市实验外校、区外国语实验小学和通城关刀中心小学省级试点建设任务,建设好教育信息网。推进国家教育考试标准化考点建设,提高用信息化手段管理招生考试的水平。
三、全面推进依法行政,提升治理水平和治理能力
8.积极推进依法治教。落实全省教育系统“七五”普法宣传教育规划,加强青少年法治教育。推进教育系统法律顾问制度建设,继续开展省级依法治校创建工作,对试点学校组织评估验收。
9.严格落实依法行政。完善机关决策程序,完善法律顾问制度,出台重大政策进行合法性论证,推进依法行政。深化教育行政审批制度改革,推行权力清单和责任清单制度,切实做到法定职责必须为,法无授权不可为。
10.进一步强化教育督导。继续推进我市义务教育向优质均衡发展。做好第四届市督学换届和培训工作,进一步完善督学责任区制度和挂牌督导制度。结合全市教育重点工作,开展联合监督检查和专项督导。加强学校办学水平督导评估工作,继续指导崇阳一中、咸宁高中创建省级示范学校。
四、努力提升教育质量,推进各级各类教育内涵发展
11.进一步扩大学前教育规模。继续推动第二期学前教育三年行动计划,力争基本实现幼儿就近入园、方便入园。全市2017年学前三年毛入园率达到87%以上。扩大全市公办园和普惠性民办园的覆盖面。2017年公办园和普惠性民办园覆盖率达85%以上,其中乡镇入园幼儿基本享受普惠性服务。不断规范幼儿园办园行为,基本消除无证办园,纠正“小学化”现象。力争全市有33所幼儿园达到省级和市级示范幼儿园标准。探索婴幼儿教育。
12.继续推进我市义务教育向优质均衡发展。全面实施改薄工程,继续改善办学条件,通过教育信息化手段扩大优质教育资源覆盖面,做好各县市区差异系数监测工作。
13.进一步推进普通高中内涵发展。实施普通高中质量提升工程,推进示范高中小班化教学,推动我市普通高中特色多样化发展。大力推进高中新课程改革,积极推动课堂教学改革实践,落实教学新理念,改进教学方法,鼓励各地各校立足自身实际,探索符合自身特色的教学改革新思路,利用教育信息化试点契机,大力推进我市高效课堂建设。
14.加快构建现代职业教育体系。开展好职业教育宣传周活动,向社会各界广泛宣传职业学校办学情况和就业前景,增强职业教育吸引力和影响力。分层探索开展职业院校教学工作诊断与改进工作。出台咸宁市职业教育年度质量报告,督促实施好全市6所中职学校职业教育质量提升计划项目,加快改善办学条件,切实解决职业教育内涵发展不足问题。推动中高职集团化办学,努力构建咸宁现代职业教育体系。
15.努力改善特殊教育学校办学条件。针对实名登记的未入学残疾儿童少年残疾状况和教育需求,采用多种形式,安排其接受义务教育。到2017年,全市基本普及残疾儿童少年义务教育,视力、听力、智力残疾儿童少年义务教育入学率达到90%以上。
16.加强中小学德育工作。在全市中小学校大力开展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教育活动,鼓励各地各校创建德育特色品牌,创新活动载体,丰富活动内涵,加大德育课题申报力度,发挥教育学会学术专长,推动中华优秀传统文化教育,构建优秀传统文化教育地方课程体系,开展好“双读”活动、家教家风教育进课堂活动,利用咸宁地方教材,开展“诵读经典.爱上咸宁”等活动。全面推进校园文化建设,推动各地开展文明校园创建活动。实施推广第二课堂,推进素质教育。
17.加强和改进学校体育艺术和国防教育。建立健全校园足球工作推进机制,深入推进全市青少年校园足球工作,加强足球教师培训工作,承办省级鄂东南片区(咸宁、黄石、黄冈、鄂州)足球比赛,组团参加湖北省第十四届中学生运动会。健全《国家学生体质健康标准》测试及数据管理,完善初中毕业升学体育考试工作,逐级开展中小学体育工作评估。深入开展“戏曲进校园”学校艺术教育活动,制定加强和改进学校美育工作的具体办法;指导开展中小学生艺术素质测评,推进农村学校艺术教育实验县工作。开展学校突发公共卫生事件风险隐患排查,切实做好学校突发公共卫生事件防控工作。指导各地和学校开展国防教育,切实做好高中阶段新年军训工作。
18.全面加强教育科研工作。探索建立教育质量提升联动机制。通过市、县联动,内外联动,学段联动,建立教育质量提升机制,提高教育教学质量。继续做好2016—2017年度“一师一优课、一课一名师”活动,做好新高考第二期跟岗培训和新高考改革试点推行工作,开展基础教育校长培训,做好中考命题工作,确保中考命题的质量和绝对安全,并加大对中高考改革的研究,命题尽早接轨新高考。成立咸宁市教指委,加强教育教学视导工作,加强和武汉市等优秀教科院交流合作,依托高校智力支持,逐步建立起基础教育和高中教育质量评估体系。
19.加强教师队伍建设。坚持把师德师风建设放在教师队伍建设的首位,联合开展寻找咸宁“最美乡村教师”等主题教育宣传活动。继续做好农村义务教育学校教师招录工作。继续实施“名师共享行动”,办好名师工作室,通过省特级教师、咸宁名师、市学科带头人等开展讲学和讲示范课活动。加大城乡教师交流力度,落实好“三区”人才支持计划教师专项和“特岗计划”。继续做好乡村教师生活补助工作,配合人社部门实施好乡村教师乡镇工作补贴。加强名师名校长管理,加强中小学教师培训工作,认真完成各项培训任务。
20.抓好语言文字工作。开展第20届“推普周”活动,组织“第五届中国汉字听写大会”咸宁市选拔活动,继续开展语言文字规范化示范校创建。
五、切实维护教育公平,不断提高教育保障水平
21.积极推进教育精准扶贫工作。印发2017年度咸宁市教育精准扶贫工作方案,调整经费支出结构,统筹教育项目,加大对贫困地区的倾斜支持力度。实施“三扶一助两促进”行动。完善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资助政策,加大对贫困家庭学生的资助力度,实施贫困户子女“9+3”免费教育,阻断贫困代际传递,确保“精准资助,不落一生”。
22.实施全面改薄工程和市城区学校标准化改造。指导督促各县市区完成2017年度全面改薄项目建设任务。加快市城区泉塘小学、岔路口中学改造升级,进一步优化教育布局,在市城区新建2所小学和2所幼儿园,缓解择校热和大班额问题。鼓励、支持民办教育发展。
23.落实各项资助政策。继续做好学前教育资助和义务阶段贫困寄宿生生活补助资助工作,做好高中、中职学生助学金、免学费等资助项目的评审发放工作,深入开展大学生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工作,加强助学贷款管理。建立学生联络网,降低助学贷款的风险性。积极参与开展社会力量助学活动。规范各类资助档案管理,指导、规范各县(市、区)和市直学校完成各项资助工作。建立全市各级各类学校贫困生档案,促进资助工作的规范化。
24.进一步提高学校后勤管理水平。继续抓好学校后勤管理人员和工作人员的培训工作,严格执行学校服务性收费公开、公示制度;继续推进学校食堂“明厨亮灶”工作建设,大力整治“餐桌污染”,加大省级“放心食堂”创建力度,确保学生的饮食安全;推进全市学校食堂大宗物品(粮油、米等)公开招标、集中定点采购工作全面铺开,从源头上保证食品安全;做好“义务教育学校直饮水设备”的维护和使用工作,让学生喝放心水。做好南三县学生营养改善计划实施。
25.全力维护校园安全稳定。全面落实《湖北省健全落实社会治安综合治理领导责任制实施办法》,继续推进中小学幼儿园校园安全隐患排查治理“标准化、数字化、常态化”建设。开展全市校园周边环境集中整治月行动,推进生命安全教育、心理健康教育及应急演练的有效开展,提高学生安全素养和能力。全力做好教育系统维护稳定工作,做好重要节、会和敏感节点维稳工作。进一步加强信访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