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011337776/2022-13957 文 号 : 咸教发〔2022〕7号
主题分类: 教育 发文单位: 咸宁市教育局
名 称: 关于印发《咸宁市教育事业“十四五”发展规划》的通知 发布日期: 2022年05月11日
有效性: 有效 发文日期:
关于印发《咸宁市教育事业“十四五”发展规划》的通知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直各相关单位:
经市人民政府同意,现将《咸宁市教育事业“十四五”发展规划》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工作实际,认真组织实施。
附件:咸宁市教育事业“十四五”发展规划
咸宁市教育局
2022年5月10日
附件:
咸宁市教育事业“十四五”
发展规划
目 录
序言
一、现实基础与发展形势
(一)“十三五”教育事业发展主要成就
(二)“十三五”教育事业发展存在问题
(三)“十四五”教育发展面临的新形势
二、“十四五”教育事业发展指导思想和基本原则
(一)指导思想
(二)基本原则
三、“十四五”教育事业发展目标
(一)总体目标
(二)具体目标
四、“十四五”教育事业发展主要任务
(一)全面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
(二)推进学前教育公益普惠发展
(三)推进义务教育优质均衡发展
(四)推进普通高中优质多样发展
(五)推进职业教育赋能提质培优
(六)推进高等教育特色优质发展
(七)推进特殊教育特惠特办发展
(八)进一步提高教育信息化水平
(九)全面加强新时代教师队伍建设
(十)持续加大教育扶贫资助力度
(十一)大力支持规范民办教育发展
(十二)积极推进继续教育改革发展
(十三)深化教育国际交流合作
(十四)夯实教育科研助力教育发展
(十五)不断深化教育体制机制改革
五、“十四五”教育事业发展重大工程
(一)学前教育整体提升工程
(二)义务教育质量提升工程
(三)城乡义务教育一体化建设工程
(四)教师队伍建设改革工程
(五)教育信息化建设工程
(六)教师教育综合改革试验区建设工程
六、“十四五”教育事业发展保障措施
(一)提高教育治理能力
(二)保障教育经费投入
(三)推进教育依法行政
(四)建设地方教育智库
(五)加强教育督导评估
序 言
《咸宁市“十三五”教育事业发展规划》颁布实施以来,全市教育系统在市委、市政府的正确领导和社会各界的大力支持下,以建设鄂南教育强市为抓手,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深化教育改革,加大国民教育工作力度,扩大学前教育资源,推进义务教育均衡发展,普及高中阶段教育,提升高等教育大众化水平,大力发展继续教育,努力办人民满意教育,全市教育事业呈现规模增长、结构优化、质量提升、体系更新的良好发展态势,顺利完成了“十三五”规划的主要目标任务。
“十四五”时期是我国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实现第一个百年奋斗目标之后,乘势而上开启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新征程、向第二个百年奋斗目标进军的第一个五年,是我市推进疫后重振、奋力谱写高质量发展新篇章的第一个五年,也是深化教育领域综合改革的战略机遇期。根据《中共中央关于制定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四个五年规划和二〇三五年远景目标的建议》《中共咸宁市委关于制定咸宁市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四个五年规划和二〇三五目标的建议》《咸宁市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四个五年规划和2035年远景目标纲要》以及《湖北省教育事业发展“十四五”规划》的精神,按照《咸宁市“十四五”教育规划编制工作方案》的要求,制定本规划。本规划阐明“十四五”时期咸宁市教育事业的发展目标、主要任务、重点工程和政策取向,是今后五年全市教育事业的发展蓝图,是全市教育系统共同的行动计划。
一、现实基础与发展形势
(一)“十三五”教育事业发展主要成就
1.教育结构体系进一步完善。全市现有各级各类学校1070所,在校生58.49万人,教职工4.06万人。基本形成了体系完整、发展协调、基础厚实、质量优良的教育格局。
2.教育投入保障进一步加强。在财政投入上优先保障教育和人力资源开发需要,依法落实各级政府教育支出责任,确保财政一般公共预算教育支出逐年只增不减,确保按在校学生人数平均的一般公共预算教育支出逐年只增不减。2020年,全市教育经费总支出55.41亿元,与2016年的42.17亿元相比年均增长6.28%。其中一般公共预算教育经费支出42.45亿元,与2016年的36.6亿元相比年均增长3.20%。
3.学校办学条件进一步改善。全市实施教育现代化推进工程、义务教育改薄工程、学前教育推进工程,新建改扩建一批中小学幼儿园,累计投入学校建设资金45.78亿元,新建改扩建学校580所,增加学位10.64万个,学校条件明显改善。
4.学前教育成绩显著。学前教育普及率显著提高。“十三五”期间,咸宁市学前教育累计投入18574万元财政资金,新建幼儿园15所,改扩建幼儿园110所,咸宁市共有幼儿园529所,在园幼儿10.48万人,学前教育三年毛入学率达到90%。实施第二、第三期学前教育三年行动计划,通过新建和改扩建幼儿园、政府购买服务等形式,普惠性幼儿园数量和学位数显著增加,基本做到普惠性幼儿园全覆盖。通过开展幼儿园等级评定、年检工作以及学前教育课题研究、幼儿园园长和教师培训等活动,提升幼儿园办园质量。
5.义务教育均衡发展。义务教育在校学生数35.26万人,小学巩固率为100%,初中巩固率为99%。全面推行义务教育学校“阳光招生”工作,推进义务教育标准化学校创建,城区大班额得到有效化解,生均校舍面积达标。积极创建湖北义务教育发展基本均衡县(市、区),6个县(市、区)通过教育部现场督导评估,义务教育实现基本均衡,教育综合改革取得明显成效。
6.高中阶段教育普及提升。高中阶段学校办学条件不断改善,办学行为不断规范,治理体系和能力不断提升。教师队伍整体素质增强,教学质量稳步提升,特别是创新型拔尖人才培养初见成效,立德树人体制机制逐渐形成。全市新建湖北咸宁鲁迅中学、首义学院附属高级中学、通山县文星学校3所高中,咸安区横沟高中、赤壁市车埠高中、通山县实验高中整体搬迁。全市共有高中27所,在校学生5.05万人。中职学校8所,在校学生2.46万人,普职招生比大体相当,高中阶段教育毛入学率达到93%,高中阶段教育普及程度显著提升。
7.职业教育体系改善。咸宁市在全省率先完成了职业教育资源整合,形成了咸宁职业教育(集团)学校和崇阳职业技术学校两所国家级示范中职学校南北两翼齐飞、辐射带动周边发展,每个县(市、区)集中力量办好一所职教中心的办学格局。咸宁市中职学校占地面积114.12 万平方米,校舍建筑面积57.4万平方米,生均占地面积46.28 平方米,生均校舍面积23.27平方米。纸质图书57.31万册,计算机5289台,教学、实习仪器设备资产总值16537.5万元,生均教学仪器设备6706元。教职工总数1556人,专任教师1163人,专任教师中“双师型”教师 570人。职业教育活动周、职业院校技能大赛、学生文明风采大赛等活动氛围浓厚,学历教育与培训并重的现代职业教育体系逐步完备。全市中职学校围绕省级战略咸宁实施,深入对接本地重点发展产业和企业,共开设40个专业涉及11个专业大类、涉及15个行业,与地方产业匹配的专业达到31个,对接咸宁支柱产业、战略新兴产业,构建本地人才、本地培养、本地就业的“三本”体系,加强“政、校、行、企”四方联合人才培养和人才技能培训等方面的合作,促进校企紧密合作、产学研深度融合。中职学校与本地高职院校开展“3+2”和“五年一贯制”中高职衔接培养体系日趋完善。
8.高等教育融合发展。实施高等教育质量提升工程,高等教育学校数量增加、质量提升,不断融入地方、服务地方。全市高等教育学校4所,在校学生5.32万人,高等教育毛入学率达到71.9%,普及化水平不断提高。湖北科技学院确立“质量立校、人才强校、举科技旗、走特色路”办学方针和“学生为本、学者为先、依法治校、立德树人”办学理念,以本科教育为主体,加快发展研究生教育,积极发展继续教育,大力拓展国际合作办学,构建多层次、多形式的办学体系。咸宁职业技术学院深化人才培养模式改革,专业结构更加合理、办学特色更加鲜明,探索开展本科层次应用技术人才培养试点工作,2019年获评“全国创新创业典型经验50强高校”。湖北商贸学院咸宁校区,着力建设理念超前、特色鲜明、紧密对接经济社会发展需求的以财经类为主、多学科协调发展的现代化大学。新增湖北健康职业学院,以培养适应智能时代需要的复合式创新型高素质技术技能人才为目标,着力建设服务康养护理+健康智能产业,培养符合中国养老产业需求的国际护理人才。武昌首义学院嘉鱼校区雏形初具,武汉东湖学院南校区正在筹建中。
9.特殊教育特惠发展。落实普教特教融合政策,引导部分特殊儿童融入普通学校。增加投入,落实国家政策,实行医教结合,对残疾儿童入学实行全免费教育,足额拨付特殊教育学校生均公用经费。实行随班就读、特殊教育、送教上门的教育保障机制,全市特校6所,在校学生510人,全市残疾儿童入学率达到95%。
10.教育信息化扎实推进。基本完成“三通工程”建设,教育信息化基础支撑能力全面提升。利用国家和湖北省两级数字教育资源平台,优质教育资源覆盖面不断扩大,数字教育资源服务水平与能力得到有效提升,深入推进管理信息化,从服务教育管理拓展为全面提升教育治理能力。创新“网络学习空间人人通”建设与应用模式,从服务课堂学习拓展为支撑网络化的泛在学习。深化信息技术与教育教学的融合发展,从服务教育教学拓展为服务育人全过程。加强信息化培训,教师信息技术应用能力明显提升。探索和创新出咸宁“联校网教”模式,在助力精准扶贫、促进均衡教育上发挥了重要作用。新冠疫情期间实施在线教育,实现“停课不停教、停课不停学”,教育信息化提供了强有力保障。
11.教师队伍素质稳步提升。注重教师队伍建设,不断完善中小学教职工编制管理,教师来源渠道更加多元,教师队伍素质持续提高,结构逐渐改善。全市高中专任教师本科及以上学历达95.53%,初中专任教师本科及以上学历达69.55%,小学专任教师专科及以上学历达88.50%,幼儿园专任教师专科及以上学历达86.42%。加大乡村教师专业发展支持力度,加强乡村教师队伍建设,在教师生活补助和职称评定等方面向乡村教师倾斜,引导广大乡村教师践行职业道德规范,潜心教书育人,师德师风建设成效显著。名师数量不断增加,校长专业视野得到拓展,管理能力得到提升。
12.教育扶贫成果显著。全面推进教育“精准扶贫”,构建涵盖学前教育、义务教育、普通高中教育、中职教育和高等教育的全面、立体、精准的贫困生救助资助体系。“十三五”期间,全市累计为70.05万名贫困学生发放各类资助资金7.06亿元,其中惠及建档立卡贫困学生44.64万名,在现行资助政策基础上,优先予以最大限度资助,把寒门学子“扶上马,送一程”。通过精准实施控辍保学,全面落实教育资助政策,实现了确保除身体原因不具备学习条件外,贫困家庭义务教育阶段适龄儿童、少年不失学辍学,确保不让一个学生因家庭经济困难而失学的脱贫攻坚目标实现。通城、崇阳、通山3个县实施农村义务教育学生营养餐改善计划,累计提供营养餐补助3.4亿元,惠及学生86万人次。
13.市城区义务教育一体化改革成效显著。城乡教育整体推进,优化学校布局调整,教育服务功能提升。市、区两级政府根据《咸宁市城区义务教育一体化改革总体方案(2017—2020年)》文件要求,大力实施市城区义务教育三年行动计划,完成投资9.61亿元,新增义务教育学校建设用地1510.9亩,利用棚改腾出校内建设用地12.6亩,利用闲置教育用地55亩。完成新建、改建、配套14所学校,已提供学位18900个。在建学校11所,计划提供学位17940个。
14.劳动年龄人口受教育年限不断提高。在高中教育、职业教育和高等教育毛入学率不断提高的带动下,“十三五”时期,全市劳动年龄人口平均受教育年限达到11.1年,此指标提前一年完成,其中接受高等教育的比例为20%以上。
(二)“十三五”教育事业发展存在的主要问题
客观地看,由于全市经济社会发展水平总体不高,存在教育发展理念跟不上教育现代化步伐、教育投入难以满足发展需求、教育资源配置不均衡、教育信息化整体水平不高、教师队伍结构性矛盾突出、素质教育推进困难、教育教学改革不够深入、民办教育发展不够等现实问题。
普惠性学前教育资源发展不充分,优质普惠性资源偏少。城乡教育发展不平衡,教育布局调整力度不够,“大班额”“择校热”问题仍然存在,“城镇挤、农村弱”现象依然突出。高中教育发展不平衡不充分的矛盾突出,对新高考改革的认识有待深化、落实有待加强。中等职业教育学位不足和专业教师缺乏的困境急待破解,学校专业设置与市场需求契合不紧密,教师队伍建设和教学改革创新能力不够强,人才培养方案落细落实不够,实践实训设施不够,学生本地就业率不高等问题依然突出。高等教育整体层次不高,区域优势不明显,与咸宁经济社会发展尤其是地方教育发展、支柱产业发展和文化创新的契合度不高。特殊教育投入不足、发展不够的问题十分突出。教育信息化推进较为缓慢,基础设施投入不足,教师和学生的信息化素养亟需提高。教育资源配置与结构还存在诸多短板,教育发展不充分不均衡现象明显。我市教育事业发展还不能很好地满足人民群众对高质量教育的新期待,还不能完全适应教育现代化的新要求。
教育是最大的民生,寄托着广大人民群众对美好生活的期盼。教育关乎现在,承载未来。各级党委、政府必须把教育优先发展提到第一战略位置,必须以更强的决心、更大的担当、更多的财力推动教育事业在新的历史起点上高质量发展,为咸宁现代化提供更有力的人才支撑和智力支持。
(三)“十四五”教育发展面临的新挑战
当前,咸宁经济社会发展正处在重大机遇期、发展突破期和关键攻坚期,咸宁教育事业处于快速发展期,教育综合改革进入深水区,教育质量提升步入关键期,新问题、新形势、新任务对教育改革发展提出了新要求。
1.“四个全面”战略对我市教育提出新要求。从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来看,教育必须培养大批高层次创新型人才和高素质技术技能人才,助推创新,驱动发展;必须增强各类人才的就业创业能力,使人民生活更加美好。从全面深化改革来看,教育改革要更加注重“全面”,统筹把握各个方面、各个层次、各个要素,使教育各项改革相互促进、良性互动、协同配合;更加注重“深化”,在创新体制机制上积极探索实践,敢试敢闯。从全面依法治国来看,要以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推进教育治理现代化,加强法治教育。从全面从严治党来看,必须通过加强教育系统党的建设、思想政治工作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教育,把坚持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办学方向、培养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合格建设者和可靠接班人这一根本任务落到实处。质量提升、内涵建设、改革创新、转型发展已成为教育系统的最强音和关键词。
2.经济发展新常态对我市教育产生新影响。经济新常态决定着教育新常态的特征,加强创新创业教育、坚持内涵发展,扩大优质教育资源,加强农村学校建设,不断提高教育质量,是教育新常态的主要内容。教育发展必须从外延式发展转向内涵式发展,教师队伍素质和能力亟需提高。“有学上”的问题已基本解决,家长普遍希望有更多优质学校,让孩子“好上学”“上好学”。“互联网+”重塑教育生态,使教育从封闭走向开放,带来学习革命和教育教学模式的深刻变革。我市各类教育需要转型发展,在满足量的需要的同时注重质的提升,重视学生共同发展的同时关注学生个性的充分发展,努力全面优化教育过程,为每一个少年儿童提供有质量的教育。
3.城乡人口流动和“二孩”政策对我市教育发展带来新挑战。从全市教育发展整体看,优质教育资源不足与人民群众强烈需求之间的矛盾仍然突出,特别是城镇人口流动及“二孩”生育政策调整双重因素带来的生源数量及结构变化,给我市教育资源配置和学校布局带来新的挑战。从区域教育发展看,受经济发展水平、人口分布及城镇化等因素影响,各县区教育发展基础和发展重点也不尽相同。咸宁主城区受外来人口影响,公共教育服务供给方面压力较大。经济薄弱地区义务教育阶段城乡差距、校际差距较为突出,办学条件仍需改善。从各级各类教育发展看,学前教育和社会教育仍然是教育现代化建设的薄弱环节,普惠性教育资源总体不足、师资短缺及保教质量水平整体不高。义务教育优质均衡发展受多重制约,优质师资配置不均衡。普通高中学校办学经费普遍不足,质量有待提高。职业教育与行业对接不够紧密,全面实施赋能提质培优行动计划面临挑战。高等教育学科结构体系仍与行业产业发展需求存在较大差距,行业企业参与高等教育的动力不足,高等教育服务社会的能力亟待提高。
4.经济创新驱动发展对我市高层次人才培养提出了新要求。创新发展是我国经济发展的重要动力,也是咸宁转变经济发展方式的重要选择。根据地方创新能力与调整产业结构的目标,必须有机整合产、学、研各方面的力量,形成有效的产、学、研结合模式,进一步促进各类教育的转型与整合。同时,咸宁地方经济发展对应用型技能型高级人才和技术工人需求量很大,但技术工人尤其是高技能工人短缺严重,劳动力整体素质偏低,结构性矛盾日益成为咸宁劳动力市场的主要矛盾。根据我市未来经济发展的总体要求与产业结构升级需要,进一步发挥政府、社会、企业、学校与家庭的合力,通过大力发展高等教育、职业教育,促进产业技术人才和新增劳动力的快速成长,为经济社会发展提供智力支持。
二、“十四五”教育事业发展指导思想和基本原则
(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五中、六中全会精神,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坚持立德树人,加强师德师风建设,培养德智体美劳全面发展的社会主义建设者和接班人。全面加强党对教育工作的领导,以促进公平、提高质量和建设高质量教育体系为时代主题,围绕加快推进教育现代化这一主线,聚焦咸宁教育发展的战略性、紧迫性和人民群众关心的问题,统筹实施“十四五”期间咸宁各级各类教育发展及其工程项目。着力深化改革、激发活力,着力补齐短板、优化结构,提高教育治理能力和水平,更好发挥教育服务咸宁经济社会发展的作用,为建设高质量教育体系、建成教育强市和推动咸宁教育现代化、实现2035年奋斗目标夯实基础。
(二)基本原则
立足当前,着眼长远。站在新的历史方位,从咸宁经济社会和教育发展的现实出发,面向国家和教育现代化奋斗目标,统筹谋划,远近结合,分阶段实施,分步骤推进,绘制咸宁教育改革和发展的蓝图。
聚焦重点,带动全局。准确把握咸宁经济社会主要矛盾变化和当前教育发展阶段性特征,瞄准牵一发而动全身的关键环节、影响全局的重点领域,整合资源,精准发力,通过点的突破带动咸宁教育的整体发展。
问题导向,改革创新。聚焦社会关注和群众关切的突出问题,在更高起点、更宽领域进一步推进咸宁教育综合改革,破除体制机制障碍,转变发展方式,创新发展模式,以改革精神和创新办法化解教育供需矛盾、破解教育发展难题。
分类规划,分步推进。服务国家区域发展总体战略,因地制宜,分类分步施策,推动咸宁各级各类教育协调发展,推动形成以全面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全面提升教育质量、全面深化新时代教师队伍建设、全面加强教育基础建设、全面推进教育信息化为战略重点的咸宁教育改革发展新格局。
三、“十四五”教育事业发展目标
(一)总体目标
到2025年,建设高质量教育体系,建成教育强市,基本实现教育现代化,成为全省教育改革先行区和基础教育示范区,办好人民满意的教育。学前教育毛入园率、义务教育巩固率、高中阶段教育毛入学率继续保持较高水平,高等教育、职业教育、特殊教育和教育信息化水平等进一步提升。教育治理体系与治理能力现代化水平不断提高。创建教师教育综合改革试验区,教师队伍建设质量不断增强。大力提高教师的教研科研能力,教研科研助力教育发展的格局不断扩大。完善具有区域特色、充满生机活力的现代国民教育体系和终身教育体系,教育综合竞争力在同类地区中明显上升。为推动咸宁教育高质量发展,实现2035年奋斗目标夯实基础。
(二)具体目标
教育体系更加完备。现代国民教育体系和终身教育体系不断完善,学校教育、家庭教育、社会教育有机结合,教育改革发展的“短板”问题得到有效解决。学前教育三年毛入园率达到95%,公办园和普惠性民办园在园幼儿比例达到85%。九年义务教育巩固率达到99.6%。高中阶段教育毛入学率达到95%,残疾儿童少年义务教育入学率达到96%,高等教育毛入学率达到72%,主要劳动年龄人口平均受教育年限达到11.4年,新增劳动力人均受教育年限达到14.5年。
教育质量整体提升。加强党的领导,深化教育体制机制改革,教育内涵发展水平显著提高,素质教育全面推进,各级各类教育质量保障体系建立健全,适应教育现代化建设的学校家庭社会协同育人机制完善,教师教书育人能力素质,学生文明素养、社会责任意识、实践本领、身体素质,教育信息化和财政投入等要素水平明显提升。
教育公平有效保障。基本公共教育服务实现均等化,教育布局结构与人口变化、新型城镇化等相协调,教育资源配置科学合理,义务教育城乡、区域、学校之间的差距不断缩小,特殊教育特惠特办,困难群体依法平等接受各级各类教育的权利得到保障,扶困助学体系完善,教育发展成果更多更公平惠及民生,人民群众在教育方面的获得感和满意度进一步提高。
教育活力充分激发。全面深化新时代教师队伍建设改革。教育改革的系统性、整体性、协同性切实增强,重要领域和关键环节改革取得实质性突破,教育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基本实现,依法治教、依法治校、依法办学全面推开,管办评分离深入推进,教育国际交流合作广泛开展。
咸宁市“十四五”教育事业发展主要指标
指 标 | 单位 | 2020年 | 2025年 |
学前三年毛入园率 | % | 90 | 95 |
省级、市级示范幼儿园 | 所 | 28 | 34 |
小学入学率 | % | 100 | 100 |
小学巩固率 | % | 100 | 100 |
初中入学率 | % | 100 | 100 |
初中巩固率 | % | 99 | 99.6 |
九年义务教育巩固率 | % | 99 | 99.6 |
残疾少年儿童义务教育入学率 | % | 95 | 96 |
高中阶段毛入学率 | % | 93 | 95 |
职业教育不同层次学校数量 | 个 | 8 | 10 |
职业教育省级示范性实训基地数量 | 个 | 8 | 20 |
职业教育双师型专业教师数量 | 人 | 570 | 700 |
中等职业教育机构在校学生 | 万人 | 2.46 | 4.0 |
高等教育毛入学率 | % | 71.9 | 72 |
劳动年龄人口平均受教育年限 | 年 | 11.1 | 11.4 |
新增劳动力平均受教育年限 | 年 | 13.7 | 14.8 |
四、“十四五”教育事业发展主要任务
(一)全面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
坚持党旗领航。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在推进咸宁教育现代化过程中,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坚守为党育人、为国育才的总体要求,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坚持马克思主义指导地位,坚持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教育发展道路,坚持社会主义办学方向,在实践中增强教育系统各级党组织政治功能和组织力,确保党中央决策部署有效落地落实,把党建融入办人民满意教育的全过程。德智体美劳“五育”并举,筑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着力培养担当民族复兴大任的时代新人。
突出德育实效。在中小学全面推进《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学生读本》使用工作,广泛开展“学习新思想,做好接班人”“争做新时代好队员”等教育活动,抓住青少年价值观形成和确定的关键时期,突出政治启蒙和价值观塑造,引导青少年扣好人生第一粒扣子。深化课程育人、文化育人、活动育人、实践育人、管理育人和协同育人,开展全员全程全方位“三全育人”,构建大中小幼一体化德育体系,因地因校制宜,发展素质教育,形成有效的实践模式,努力汇聚起教育系统和社会各方的更大合力。结合咸宁自然生态、传统文化、革命文化以及重大历史事件、历史名人等,开发地方和学校德育课程,开展“红色之旅”研学旅行活动,讲好英雄模仿故事,讲好湖北抗疫英雄故事,引导青少年学生赓续红色基因,砥砺奋进力量,永远听党话、跟党走。加强心理健康教育,引导学生增强调控心理、自主自助、应对挫折、适应环境的能力,培养学生健全的人格、积极的心态和良好的个性心理品质。
加强学校体育与生命安全教育。坚持健康第一,实施学校体育固本行动。严格执行学生体质健康合格标准,保证学生每天一小时校园体育活动,让每位学生熟练掌握至少1项或2项终身受益的运动技能,建立常态化体育竞赛机制。加强学校卫生保健机构建设,按照标准和要求强化人员和设备配备。全面加强儿童青少年视力健康监测、数据收集与信息化建设。加强生命安全教育,开好生命安全教育课程,将人民防空教育教学活动列入中学教育课程计划,通过学生军训、疏散演练、技能培训等多样形式,加强在校学生安全教育知识和自救互救技能,提高安全教育效果。
提升学校美育。严格落实音乐、美术、书法等课程,开齐开足上好美育课程。广泛开展校园艺术活动,帮助每位学生学会1至2项艺术技能,会唱主旋律歌曲。以戏曲、书法、篆刻、剪纸等优秀传统文化艺术为重点,形成“一校一特色”。
加强劳动教育。充分发挥劳动综合育人功能,制定劳动教育指导纲要,加强学生生活实践、劳动技术和职业体验教育。优化综合实践活动课程结构,确保劳动教育课时不少于一半。新建咸宁市中小学生劳动教育实验区,开展研学旅行和研学实践教育,建设一批国家级、省级综合实践基地。
(二)推进学前教育公益普惠发展
加大普惠性幼儿园的建设力度,加大对学前教育的经费投入,增加生均拨款,坚持普惠优质导向,提供优质学前教育学位,解决入园难的民生问题。新建咸宁市直属机关幼儿园分园、咸宁市交通实验幼儿园分园,在市城区通过城镇小区配套幼儿园举办若干公办园或普惠性民办幼儿园。到2025年,全市学前三年毛入园率达到95%,公办园在园幼儿占达到50%以上,普惠性幼儿园覆盖率达到80%以上,每个乡镇设立1—2所公办中心幼儿园。省、市级示范幼儿园达到50所。
规范学前教育管理,支持内涵式发展。各部门统筹协调,共同研究解决学前教育发展中的突出矛盾。切实加强幼儿园内涵式发展,通过教育科研、园长培训、教师培训、管理创新、特色发展等方式,促进幼儿园内涵式发展。
坚守教师资格制度,提高持证上岗教师比例,促进幼儿园教师专业化发展,提高幼儿园师资水平,提升学前教育质量。
积极推进0-3岁婴幼儿托幼服务,满足社会对托幼服务的现实需要。婴幼儿照护服务的政策法规体系和标准规范体系基本健全,多元化、多样化、覆盖城乡的婴幼儿照护服务体系基本形成,婴幼儿照护服务水平明显提升,人民群众的婴幼儿照护服务需求得到进一步满足。
(三)推进义务教育优质均衡发展
1.巩固义务教育普及成果。“十四五”期间,全市小学适龄儿童入学率保持100%,巩固率100%。初中适龄人口入学率100%,义务教育巩固率99%。推行小班教学,实行标准班额办学。建立健全农村留守儿童义务教育关爱服务体系。
2.加快缩小城乡、区域、校际差距。结合城市建设与改造、农村城镇化进程以及学龄人口变化趋势,积极稳妥地调整中小学布局。实施义务教育学校标准化建设工程。建立健全城乡一体化的义务教育发展机制,推进教育集团化办学或共同体发展。实施咸宁市城区义务教育能力提升计划和“大班额”消除计划,新建改建配套24所学校,增加学位3.36万个。到2025年,城乡教育一体化取得明显成效,城乡、区域、校际之间教育资源配置差距显著缩小。
3.加强流动儿童的教育与管理。落实中央要求,以常住人口为指标制定我市公共服务和资源配置规划。关注社会底层群体,扩大流入地城市学位供给,简化积分项目和入学程序,加强信息公开与数据共享,提升流动儿童的公共服务能力。
积极创造本地儿童与流动儿童沟通的机会,鼓励孩子与班级、学校中的流动儿童交往,增进双方的互相了解。鼓励与支持社会组织参与本地儿童与流动儿童的社会文化交融与学习。
4.切实减轻中小学生课业负担。严格控制学生书面作业和考试次数,不得布置重复性和惩罚性作业,不得给家长布置作业或让家长代为评改作业,提倡小学低年级无书面家庭作业,扩大一、二年级“模块游考”覆盖面。
推进教学、作业和考核评价改革,改变用分数给学生贴标签的做法,创新德智体美劳过程性评价办法,探索实施学生综合素质评价,建立以素质教育为主题的质量保障体系。
5.加强乡村小规模学校和乡镇寄宿制学校建设。落实国家普通中小学校建设标准、装备配备标准和全面改善贫困地区义务教育薄弱学校基本办学条件有关要求,按照“实用、够用、安全、节俭”的原则,结合本地实际,针对两类学校特点,合理确定两类学校校舍建设、装备配备、信息化、安全防范等基本办学标准。保障基本教育教学条件,特别是学生床铺、食堂、饮用水、厕所、浴室等基本生活设施条件。制定寄宿制学校宿管、食堂、安保等工勤服务人员及卫生人员配备标准。发挥中心学校统筹作用。完善城乡学校支教制度。落实教师职称评聘向乡村学校教师倾斜等政策,提升教师专业素质能力。
6.发展素质教育,全面提高义务教育质量。办好每所学校,教好每名学生。构建德智体美劳全面培养的教育体系,健全立德树人落实机制。坚定理想信念,厚植爱国主义情怀,加强品德修养,增长知识见识,培养奋斗精神,增强综合素质。坚持全面发展,为学生终身发展奠基。突出德育实效,提升智育水平,强化体育锻炼,增强美育熏陶,加强劳动教育,强化人防教育。严格按照国家课程方案和课程标准实施教学,确保学生达到国家规定学业质量标准。
(四)推进普通高中优质多样发展
1.推动普通高中优质发展。到2025年,全市高中阶段教育毛入学率达到95%。新建、改扩建一批学校,高中教育提质扩容,推进普通高中标准化建设,扩大高中阶段教育资源,确保普通高中学校消除56人以上大班额。建设一批高端科学探究实验室、创新实验室,建设标准化考点。新建咸宁市第一高级中学、崇阳县城东学校高中部。
合理修订高中阶段学校考试招生改革方案,组织好学业水平合格性考试。整体构建创新人才培养体系,支持省级示范高中加快形成拔尖创新人才发展机制,支持市级示范高中多种形式培养特色创新人才。构建选课走班制、多样化课程体系,积极适应新高考改革。优化课程结构,以国家课程标准为指引,构建德智体美劳全面培养的教育体系。研发特色校本课程,加强综合型、研究型、活动型课程建设,鼓励有条件的高中学校与高校、教科研院所、社会机构合作,共同开发创新课程。
优化师资结构,依托咸宁市“招硕引博”等人才政策引进高层次教育人才,完善符合域内实际的教师招聘体制。提升高中学校管理水平,支持在教学评价、师德师风、绩效激励、招生招聘、后勤服务等方面实现治理体系治理能力现代化。
2.推动普通高中特色发展。推进特色高中创建工作,支持高中多样性发展,鼓励普通高中特色发展,整体提高普通高中的发展水平和区域影响力。支持高中学校传承优秀传统校园文化,根据时代需要进一步凝练办学思想,打造一批优质高中。建立特色高中孵化、创建、评估和支持保障机制,打造一批课程特色鲜明、发展动能持续、充分满足多样化学习需求的特色普通高中。引进2至3所特色民办高中来咸宁市城区办学。
3.推动普通高中协调发展。加强选课走班和学生生涯规划教育。推动普通高中分类办学、多样协调发展,实施优质普通高中增量提效、薄弱普通高中改造提升、职业教育学校(集团)产教融合工程,支持和规范社会力量兴办高中教育。进一步优化高中阶段学校协调招生机制,促使高中学校在合作基础上良性招生;依托咸宁市教育科学研究院建立协同教研机制,实现域内集体备课、集体备考,聚合发展;完善省级示范高中发挥示范作用机制,利用现代信息技术加快推动优质课程共建、优质资源共享、共性问题共商的良好发展局面,打造一批在省内外有影响的普通高中特色学校。推进普通高中与中等职业教育协调发展,形成多样化、有特色、可选择的高中阶段教育,为学生成人成才提供坚实基础。
(五)推进职业教育赋能提质培优
认真贯彻落实《国家职业教育改革实施方案》,全面推进教育部等九部门联合颁布的《职业教育提质培优行动计划(2020—2023年)》,全面实施省教育厅等五部门印发的“职业教育赋能提质专项行动计划”。健全“政府主导、行业指导、企业参与”为特质的多元、开放的职业教育深度产教融合。加大学校基础能力建设和设施设备投入力度,集中力量办好县级职教中心,推动全市各中职学校在校生规模达到3000人以上。吸引全国优质教育资源和大型企业来咸宁创办具有鲜明办学特色和高质量就业的民办中职学校。积极争取国家中职学校“双优计划”项目,培育国家级思想政治课教学创新团队、国家级思想政治课示范课堂,打造国家级职业教育“课堂革命”典型案例和职业教育精品在线开放课程。
深化产教融合、校企合作,深入开展“专业教师下企业,企业技师进校园”活动。全面推广现代学徒制办学改革,做好招生招工一体化、标准体系建设、双导师团队建设、教学资源建设、培养模式改革和管理机制建设。推动校企深度合作,多种形式支持企业和学校共同建设生产和教学功能兼具的公共实训基地,推广“企业+专业”、“课堂+车间”的教学模式,促进教师进企业、工程师进课堂的教学实践。推动创建市级10个产教融合型企业和1个产教融合型城市建设。支持中等职业学校开展“劳动精神”“工匠精神”载体创设,培养应用型、复合型、技术型时代新工匠。引导职业学校承担地方培训项目,实现年职业培训人次达到一定规模。与地方龙头企业联合建设示范性职工培训基地。
继续做强做优鄂南职业教育集团,发挥好国家级示范性职业教育集团培育单位示范作用,推广具有区域特色的产教融合改革经验。支持在十四五期间将湖北新产业技师学院纳入高等教育序列。
(六)推进高等教育特色优质发展
1.支持在咸高校的发展。支持湖北科技学院抢抓机遇,提升办学层次。支持湖北科技学院师范专业认证工作,建构教师教育职前职后一体化。将湖北科技学院建设纳入全市国土规划体系,整体搬迁至梓山湖区域,用地面积约2800亩。支持咸宁职业技术学院实施好国家“双高”计划,打造1—2个高水平专业集群。支持湖北健康职院特色办学。
2.支持高校学科建设。积极发展本专科教育,积极申请研究生教育,优化高等教育结构,提升高等院校综合办学能力,完善职业教育和培训体系,促进高等教育内涵发展。支持湖北科技学院加快建设国家一流学科、国家一流专业,咸宁职业技术学院“双高计划”建设,湖北健康职业学院、湖北商贸学院咸宁校区、武昌首义学院嘉鱼校区的特色发展。加强科教融合、校企合作,开展校企研发、成果转化。支持建立省级重点实验室、省级工程技术等创新平台、省级师范技能实训中心。
3.合作共建教师教育综合改革实验区。积极开展教师教育综合改革实验区工作,充分发挥高校、政府、科研机构、中小学的各自优势,合作开展观念创新、师资培养、课程开发、教学改革、实践基地建设等改革研究,发挥试点项目和基地校的实验、示范、辐射、引领作用。加大“双师型”教师的培养力度,提高“双师型”专业教师比例。
4.推动校地合作共育人才。建立地方与高校一体联动的育人机制,培养具有专业特长优势、扎根服务咸宁的高素质应用人才,服务现代农业、高新技术产业、全域旅游、大健康、大文化等五大产业发展。大力推进校企合作、工学结合,把融入咸宁地方经济社会发展作为转型发展的突破口,为咸宁中小微企业的技术研发和产品升级培养技术技能型人才。
5.推动“引校共建”。发挥咸宁区位、交通、生态、人文优势,优化武咸同城“引校共建”机制,在规划、土地、金融、税费政策等方面给予支持。以武汉高校向周边城市外迁(扩)以及教育部推进独立学院转设为契机,吸引武汉高校来咸办学,共谋发展,推进“武汉南大学城”建设。建设东湖学院南校区。
6.实施“双一流”工程。支持湖北科技学院向应用技术型高校转型,探索建立专业学位研究生培养模式。重点加强实践教学环节和“双师型”教师队伍建设,增强服务重大战略需求能力,完善中国特色现代大学制度,强化内涵建设,实施产教融合发展工程,深入推进合作育人、协同创新和成果转化,打造一流学科高峰。加快形成高水平人才培养体系,为推进教育现代化、建设教育强国提供强有力的人才支撑。
7.深化高等职业教育管理体制改革。推进职业教育和培训改革,建立国家资格框架制度,深化“引企入教”改革,推进产教协同育人,完善职业教育和培训体系。为湖北商贸学院等落户咸宁发展的本科院校提供政策支持,鼓励其定位为应用技术型高校。大力推进校企合作、工学结合,把融入咸宁地方经济社会发展作为转型发展的突破口,为咸宁中小微企业的技术研发和产品升级培养技术技能型人才。
(七)推进特殊教育特惠特办发展
1.特教特办,加大政府投入和社会资金支持力度。落实国家和湖北省相关政策,提高残疾儿童少年义务教育普及水平,加快发展非义务教育阶段特殊教育。努力增加政府财政投入,将特教学校标准化建设纳入统筹城乡义务教育学校优质均衡发展范畴,不断提高特殊教育学校办学水平。落实义务教育阶段特殊教育学校生均公用经费补助标准,加大残疾学生资助力度,大力引进社会资助、民间捐赠,鼓励企事业单位、社会团体和公民个人捐资助学,支持特殊教育学校的发展。
2.顶层设计,建立完备的特殊教育体系和格局。对全市特教事业进行顶层设计,规划整合全市特教资源,县级政府组织有关部门、残疾人联合会等开展好残疾预防工作,制订残疾预防工作计划,从源头上避免残疾发生。通过特殊教育学校就读、普通学校就读、儿童福利机构(含未成年人救助保护机构)特教班就读、送教上门等多种方式,落实“一人一案”,做好教育安置。新建咸宁市福利康复中心(园区)。初步建立“布局合理、学段衔接、普职融通、医教结合”的特殊教育体系,形成以咸宁市特殊教育学校为骨干、以普通学校随班就读为主体、以送教上门和残疾儿童康复机构医教结合为补充、普通教育和特殊教育相融合的特殊教育办学格局。加强特殊学校与福利康复中心(园区)相关单位的协调互动,开展医教结合实验,实现资源共享、优势互补、教育与康复并重、教育与就业结合。
3.加强融合,促进残疾儿童教育康复融合发展。建立由教育、心理、康复、社会工作等方面专家组成的残疾人教育专家委员会,健全残疾儿童入学评估机制,完善教育安置办法。鼓励高等学校、教科研机构以多种形式为特殊教育提供专业服务。以普通学校随班就读为主体、以特殊教育学校为骨干、以送教上门和残疾儿童康复机构医教结合为补充,全面推进融合教育。构建适龄儿童多元教育安置形式,建立全市残疾儿童少年数据库,实现信息共享。开展0-6岁残疾儿童教育康复服务,注重分类分层安置残疾学生。规范随班就读融合教育管理,促进民办康复机构教师的职业发展。尊重残疾学生的个体差异,注重缺陷补偿和潜能开发,创新教育服务方式,实施差别化教育和个性化培养。
4.提高质量,提升特殊教育学校办学水平。加强专业化特殊教育教师队伍建设,保证所有专任教师均应取得教师资格证,非特殊教育专业毕业的教师应经过省级教育行政部门组织的特殊教育专业培训并考核合格。加大培训力度,通过中小学(幼儿园)国家级和省级培训计划等,对特殊教育教师实行5年一周期不少于360学时的全员培训。积极开展特殊教育教研活动,努力促进教师专业化发展,以研促教、以研兴教。执行编制标准,加强康复医生、康复治疗师、康复训练人员及其他专业技术人员的配备。为招收残疾学生的普通学校配备专兼职教师。关心特教教师的身心健康,改善特教教师的工作和生活环境,拓宽晋升渠道。大力推进特殊教育课程教学改革,依据盲、聋和培智三类特殊教育学校义务教育阶段课程标准开展教育教学,加强学前、普通高中及职业教育课程资源建设。推进差异教学和个别化教学,提高教育教学的针对性。加强特殊教育信息化建设和应用,重视教具、学具和康复辅助器具的合理应用。
(八)进一步提升教育信息化水平
1.深入推进“三通”建设。持续提升网络基础设施,实现校园无线网络全覆盖,“宽带网络校校通”实现提速增智,所有学校全部接入互联网,带宽满足信息化教学需求,无线校园和智能设备应用逐步普及。“优质资源班班通”和“网络学习空间人人通”实现提质增效,做到“校校用平台、班班用资源、人人用空间”。充分利用上级已建好的资源平台和教育管理公共服务平台,建设具有咸宁本土特色的教育资源库和教育管理系统,实现资源平台和管理平台融合发展。实现信息化教学应用覆盖全体教师和全体适龄学生,数字校园建设覆盖各级各类学校。
2.持续推动信息技术与教育深度融合。促进教育信息化从融合应用向创新发展的演进,充分利用信息技术开展人才培养模式和教学方法改革,探索基于信息技术和智能技术的新型教学模式,实施因材施教、个性化学习的新型教学组织方式,重塑教学评价和教学管理方式,变结果导向的单一评价为综合性、过程性的多维度评价。全面提升师生信息素养,推动从技术应用向能力素质拓展,使之具备良好的信息思维,适应信息社会发展的要求,应用信息技术解决教学、学习、生活中问题的能力成为必备的基本素质。
3.构建咸宁教育云平台。打造集教育管理公共服务平台、教育资源公共服务平台、智慧校园中心管理平台于一体的综合性咸宁教育云平台,为教育管理者、教师、学生、家长、社会公众提供一站式“互联网+教育”服务。加强咸宁教育云平台纵向融合部、省、市、县、校五级各类教育信息系统(平台),横向对接其他行业平台,实现用户统一认证和数据跨层级、跨部门共享利用,构建“三位一体”的平台体系。依托咸宁教育云平台,优化网络学习空间建设,推动教学应用、学习应用、数字教育资源与全体师生的有效联结,用数据体现学生学习成果。完成咸宁教育云平台在全市教育系统实现常态化应用和融合创新,基本建成教育大数据服务体系。
(九)全面加强新时代教师队伍建设
1.健全师德师风建设长效机制。强化理想信念教育,加强师德师风建设,引导广大教师以德立身、以德立学、以德施教、以德育德,争做“四有”好教师。完善师德师风考评监督,推动学校针对师德建设突出问题开展自查自纠,培育师德典型,开展师德全员考核,大力宣传和表彰优秀教师、师德标兵,加大对违反师德行为的查处力度,建立师德事件及舆情快速反应机制,及时掌握师德师风信息动态,及时纠正不良倾向和问题。
2.优先保障教师队伍建设需要。强化政府管理职能,优先谋划教师工作,优先保障中小学、幼儿园教师资源配置。制定符合教师职业特点的公开招聘办法,充分发挥教育部门和学校在教师招聘中的重要作用,严格教师资格准入制度。推进“县管校聘”改革,合理核定中小学、幼儿园教职工编制,实行区域内教师编制总控、岗位总控。完善教师补充机制,严格落实‘空编补齐’机制,足额补充中小学教师。加大购买服务力度。采取政府购买服务方式,解决中小学教辅、安保、校医、后勤保障服务等人员聘用问题。设计教师工资的增资机制,依法保障教师平均工资水平不低于当地公务员的平均工资水平。探索城乡教师和校长双向流动机制,加大县域内城镇与乡村教师双向交流、定期轮岗力度,建立学区(乡镇)内教师走教制度。探索实施“定向培养乡村教师计划”,解决农村幼儿园、教学点教师补充困难的问题。
3.大幅提升教师教育教学能力。健全教师分层培训制度,深入开展教育技术能力、班主任、新教师、新高考、新中考和农村紧缺学科教师培训,深入开展中小学教师岗位大练兵的“校本培训”活动。开展全市班主任培训,更新培训观念,强化服务管理,强化德育实效。实施“中小学名师名校长培养工程”,建立一批市级、县级、校级名师工作室,定期开展全市校长(园长)分层培训,系统性、针对性地提高校长(园长)的管理水平。做好咸宁名师工作室的管理、指导和年度考核工作。优化省、市、县、校四级名师工作室网络,带动全市名师工作室、校本教研发展。全面提升乡村教师教学技能和教育教学水平。加强教研组建设,组织开展经常性的教育教研活动,组织申报各级教育教学研究课题,造就一批教学名师和优秀教学团队。
4.健全教师考核激励保障机制。全面落实新时代中小学、幼儿园教师职业行为准则,把师德表现作为教师资格定期注册、业绩考核、职称评聘、评优奖励首要要求。完善教师绩效考评制度,突出教育教学实绩,科学评价教师教学科研水平和业绩成果。落实中小学教师家访制度,将家校联系情况纳入教师考核。健全教师荣誉制度,设立“咸宁市政府教师发展成果奖”, 每年评选表彰一批“师德标兵”、“咸宁名师”和“骨干教师”。加大奖励力度,评选推广优秀教学、科研成果。改善农村教师工作生活条件,分类分级实施农村教师特殊津贴制度,合理规划和建设农村教师周转房,改善农村教师住宿条件,提高教师工作积极性,为农村教师创造“下得去、留得住、教得好、有发展”的工作生活环境。
(十)持续加大教育扶贫资助力度
1.建立立体多维教育扶贫体系。以保障义务教育为核心,全面落实教育扶贫政策,稳步提升贫困地区教育基本公共服务水平。实施乡村振兴战略教育行动,在巩固脱贫攻坚现有成果的基础上,将教育精准扶贫与乡村振兴战略有效衔接,构建体系健全、措施得力、覆盖全面的立体多维教育扶贫体系。充分发挥教育扶贫的人才、智力、科技、信息优势,努力办好每一所学校,遍及每一名教师,教好每一名学生,温暖每一户家庭,提升人力资本素质,提高贫困家庭脱贫能力,遏制贫困代际传递。继续高质量推进教育惠民政策,惠及更多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让人人都能享有公平有质量的教育。
2.健全教育资助体系。在全面落实国家教育扶贫政策的基础上,进一步健全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的资助体系,完善奖助学金和助学贷款政策。加大对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的社会救助和教育资助力度,优先将建档立卡的贫困户家庭学生纳入资助范围。建立健全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标准和精准化追踪认定机制,改进资助方式,提高资助水平和精准度,提升教育资助社会效益和育人功能,使每一个家庭经济困难学生都能享受公平而有质量的教育。
3.创新教育扶贫举措。县级教育行政部门要依托全国中小学生学籍信息管理系统建立控辍保学动态监测机制,加强对农村、边远、贫困、民族等重点地区,初中等重点学段,以及流动留守儿童、家庭经济贫困儿童等重点群体的监控。充分利用“互联网+”技术,实现对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的识别、追踪、帮扶和管理,精准描绘流动、留守、残疾、低保、孤儿、特困供养、服刑人员未成年子女等各类贫困学生的教育发展状况,实时追踪记录和分类动态管理.积极探索引导企业和社会组织参与教育扶贫的新机制,助力贫困群体多元脱贫。
4.健全流动留守儿童关爱体系。健全留守儿童关爱体系,强化家庭监护主体责任,完善家校联动机制,精准关爱留守儿童。落实县、乡人民政府属地责任,建立家庭、政府、学校尽职尽责,社会力量积极参与的农村留守儿童关爱保护工作体系,促进农村留守儿童健康成长。要深入排查,建立台账,全面掌握留守儿童基本情况,加强关爱服务和救助保护,帮助解决实际困难,确保留守儿童人身安全。深入实施农村义务教育学生营养改善计划,提高营养膳食质量,改善学生营养状况。稳步推进农村义务教育学生营养餐改善计划,继续巩固3个省级试点县项目,争取政策性支持,实现惠及学生人数及资助经费稳中有升。
严格落实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以流入地政府为主、以公办学校为主”的政策,将新型城镇化进程中新增常住人口和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纳入区域教育发展规划和财政保障范围,建立以居住证为主要依据的随迁子女入学政策,切实简化优化随迁子女入学流程和证明要求,提供便民服务,依法保障随迁子女平等接受义务教育。实现混合编班和统一管理,促进随迁子女融入学校和社区。
(十一)大力支持规范民办教育发展
1.支持民办教育发展。多种形式保证用地供给,不断满足人民群众多样化教育需求。将民办教育纳入教育事业发展总体规划,充分考虑人口迁移、城镇人口激增等因素,统筹发展公办教育与民办教育,积极扶持有特色、高水平的民办教育,为民办教育发展留出空间,为形成公办民办互补、有序竞争和良性发展的多元办学格局奠定基础。
大力引进具有先进教育管理理念、教育内容、教育模式的民办教育机构,积极鼓励企业、团体和个人等社会力量和民间资本通过独资、合资、合作等多种途径多种形式参与办学。
2.落实支持民办教育发展的政策措施。根据国家和省相关法律和政策,着力解决民办教育在财税、金融、土地和社会保障等政策方面遇到的问题。扩大“公民同招”覆盖范围。推进民办教育分类管理改革,提升民办中小学的内涵与优势,扩大优质教育资源的覆盖面。完善民办学校生均拨款制度,努力增加公共财政对民办教育的扶持,按不低于公办义务教育学生生均公用经费的标准补助民办义务教育学校。推进各级政府通过购买服务、以奖代补、补助生均经费等方式扶持民办教育发展。鼓励公办学校教师到民办学校交流任教,任教期间其公办教师身份不变,教龄连续计算。
3.规范民办学校办学行为。依法引导民办学校规范办学行为,改善办学条件,提高管理水平和办学质量、教育质量,实现特色化、优质化发展。出台政策措施,在党组织建设、法人治理、教育教学、招生行为、收费管理、教师管理、财务管理、安全管理、监督管理等方面规范民办学校办学行为。
(十二)积极推进继续教育改革发展
1.完善社区教育网络。健全以市级开放大学和县(市、区)、街道(镇)社区教育中心为骨干、社区居民学校和企业职工学校为基础的社区教育服务网络。加强市、县(市、区)开放大学建设,推进社区教育中心标准化建设和数字化学习型社区建设,打造服务全民终身学习的资源平台和支撑载体。
2.发展多层次教育培训。构建全体劳动者职业培训体系,加强职业培训与企业岗位需求对接,开发符合产业发展方向的培训项目,重点面向企业职工、院校学生、退役士兵及产业急需的技能人才等各类群体开展职业技能培训。加强现代农业职业教育,支持办好涉农专业,培养适应农业产业化和科技进步的新型职业农民。大力发展社区教育、家庭教育、农村教育、妇女教育,广泛开展灵活多样的教育活动。加快发展老年教育,构建完善覆盖城乡、多层次、多形式的老年教育办学体系。规范发展社会培训,支持社会力量举办各类非学历教育培训。
3.创新继续教育方式和制度。发挥学校、科研院所和企业施教机构在学科、研究、设施和人才等方面的优势,依托教育公共服务平台,建设数字化终身教育资源库,打造多终端学习服务平台,发展现代远程教育,构建开放式继续教育培训体系。建设终身教育学分银行,推进学习信息库和个人终身学习账户,建立市民学分认证、积累与转换制度。定期开展全民终身学习活动周,倡导全民阅读,浓厚终身教育氛围。推动全民学习和终身学习,完善教育服务体系,提升服务社会功能,推动学习型城市创建。
(十三)深化教育国际交流合作
1.加强教育国际交流合作。构建国际化人才培养体系。坚持引进与开发相结合,建立完善服务支持国际化人才培养的课程体系、评价体系,鼓励高校、职业学校建设一批国际化的学科专业和课程,积极开展与海外友好学校教师互派、学生互换、学分互认,拓展学生海外实习、就业与升学渠道。鼓励普通高中在拓展型、研究型课程中选择试用部分国际课程科目,支持有条件的高中开设非通用语种的第二外语。开展国际理解教育,深化中小学双语教育实验,推动中外师生交流,扩大教师境外培训规模。
2.开展品牌合作办学。开展师生国际交流活动,开拓教育服务,扩大对外交流与合作。鼓励中小学(幼儿园)建立国(境)外友好学校,建立经常性的教育教学交流关系。深化高等教育和职业教育领域的中外合作办学,支持高校依托优势学科、重点发展专业举办中外合作品牌专业,积极引进国际先进职业教育模式和国际通用职业资格证书。启动“青少年海外学习交流计划”“教师海外学习交流计划”,支持大学生赴海外留学、参与科研、见习实习,支持中小学生赴海外游学,选派优秀教师或管理人员赴海外培训,着力培养具有国际视野、通晓国际规则、能够参与国际事务与国际竞争的高素质人才。实施海外引智计划,引进高水平学者和管理专家,吸引境外学生来咸留学,提升教育国际合作与影响。
(十四)夯实教育科研助力教育发展
1.发挥教育科研的支撑、驱动和引领作用。高度重视新时代教育科研和教研的地位和作用,教育科研和教研是教育事业的重要组成部分,对教育改革发展具有支撑、驱动和引领作用。打造高水平教育教学研究机构和教育智库,建设一支高素质创新型科研队伍,催生一批优秀教育科研成果,探索地方教育科学研究院与大学、教育智库合作共赢的体制机制,教育科研体制机制健全完善。加大科研教研经费投入,建立和完善科研教研资助体系,探索多元化、多渠道多层次的投入体系,优化科研经费使用与管理。重视基础教育教研工作,加强教研在课程改革、指导教学实践、促进教师发展、服务教育决策等方面的作用。服务教师专业成长,指导教师改进教学方式,提高教书育人能力。服务学生全面发展,深入研究学生学习和成长规律,提高学生综合素质。
2.服务学校教育教学,引领课程教学改革,提高教育教学质量。明确教研机构的工作职责,充分发挥教研机构在推进区域课程教学改革、教学诊断与改进、课程教学资源建设、培育推广优秀教学成果等方面的重要作用。市、县级教研机构要重心下移,深入学校、课堂、教师、学生之中,紧密联系教育教学一线实际开展研究,指导学校和教师加强校本教研,改进教育教学工作,形成在课程目标引领下的备、教、学、评一体化的教学格局。学校要健全校本教研制度,开展经常性教研活动,充分发挥教研组、备课组、年级组在研究学生学习、改进教学方法、优化作业设计、解决教学问题、指导家庭教育等方面的作用。
3.重视教科研队伍建设。按照“完善国家、省、市、县、校教研体系”的要求,建立专兼结合的教研队伍,市、县两级教研机构应按照国家课程方案分学段配齐所有学科专职教研员。各级教研机构可在中小学或其他相关机构聘请若干名符合条件的兼职教研员。优化教研队伍年龄结构,及时遴选优秀年轻教师充实教研队伍,保持教研队伍充满活力。建立专职教研员定期到中小学任教制度,教研员在岗工作满5年后,原则上要到中小学校从事1学年以上教育教学工作。完善区域教研、校本教研、网络教研、综合教研制度,建立教研员乡村学校联系点制度。鼓励高等学校、科研机构等参与教育教学研究与改革工作。
4.突出全面育人,加强关键环节研究。聚焦构建德智体美劳全面培养的教育体系,健全立德树人落实机制,围绕如何突出德育实效、提升智育水平、强化体育锻炼、增强美育熏陶、加强劳动教育等方面重点问题,强化学科整体育人功能。加强对课程、教学、作业和考试评价等育人关键环节研究。强化国家课程研究,指导学校和教师准确把握国家课程方案和课程标准,做好课程实施工作。加强地方课程和校本课程开发研究,丰富学校课程体系,满足学生多样化发展需求。加强综合性和实践性教学研究,指导学校和教师不断创新教学组织形式和教育教学方式。加强作业设计研究,指导学校和教师完善作业调控机制,创新作业方式,提升作业设计水平。加强考试评价改革研究,提高考试命题质量,推动建立以发展素质教育为导向的科学评价体系。
(十五)不断深化教育体制机制改革
加强党对教育工作的领导。深化教育管理体制改革。深入推进管办评分离,建构政府、学校、社会之间的新型关系,优化教育治理体系和治理方式,做到政府宏观管教育、学校专心办教育、社会参与评教育。
加快简政放权和政府职能转变,明确各级政府及部门管理教育的职责权限,强化服务意识。全面实行权力清单、责任清单、负面清单制度,依法依规落实各级各类学校的办学自主权,减少对学校办学行为的行政干预,减少归并各类检查活动。推动教育行政管理由直接管理向间接管理、由办教育向管教育、由管理向服务转变。推进现代学校制度建设。加强教育决策研究,建立重大教育决策咨询制度,建立和完善教育重大事项公示、听证制度,依法完善规范性文件制定流程。完善教育法律法规执法体系,加大教育行政执法力度,依法纠正违法违规行为,保障教育法律和政策有效实施。
完善学校内部治理结构,加强学校章程和配套制度建设,全面形成中小学一校一章程的基本格局,加快现代学校制度建设,落实学校办学自主权,完善学校内部治理结构,加强学校办学质量考核,科学使用绩效考核结果,促进学校面向社会、依法自主办学,增强学校办学活力。
深化考试招生制度改革,完善义务教育招生考试制度,根据教育部和湖北省深化考试招生制度改革的有关规定进行初中学业水平考试和学生综合素质评价,初步形成基于初中学业水平考试成绩、学生综合素质评价结果的高中阶段学校考试招生录取模式和规范有序、监督有力的管理机制。
深化教育督导改革,健全教育督导组织机构,加强督导队伍建设。深化教育领域“放管服”改革。大力推进“互联网+监管”,优化“双随机一公开”,健全教育信用监管体系,做到放管服一体化,提供一站式服务。
五、“十四五”教育事业发展重大工程
“十四五”期间,全市实施若干教育重大项目工程,为教育发展提供支撑,策划项目636个,入库资金410亿元。其中:实施基础教育提质扩容工程,策划项目558个,入库资金294亿元;实施职业教育产教融合创新发展工程,策划项目32个,入库资金28亿;实施高等教育内涵发展工程,策划项目13个,入库资金63亿元;实施智慧教育工程,策划项目33个,入库资金25亿元。
(一)学前教育整体提升工程
1.工程目标
深化学前教育改革,到2025年,学前教育三年毛入园率达到95%,公办园在园幼儿占比50%以上,普惠性幼儿园覆盖率达到85%。建立以社区为依托、机构为补充、普惠为主导的托幼一体发展资源供给体系。推进教师专业化发展,幼儿园教师专科及以上学历(学位)占比达到90%,本科及以上学历(学位)占比达80%。基本普及学前三年教育,建成覆盖城乡、布局合理的学前教育公共服务体系,形成完善的学前教育管理体制和政策保障体系,提供更加充裕、更加普惠、更加优质的学前教育。
2.主要任务
扩大普惠性学前教育资源供给。有计划地新建、改扩建一批公办园。每个乡镇办好1-2所乡镇公办(中心)幼儿园,大村独立建园,小村联合办园,完善县、乡、村三级学前教育公共服务体系。做好幼儿园分类登记、分类管理、分类扶持工作。落实普惠性民办幼儿园认定标准、管理办法、扶持政策,逐年认定一批普惠性民办幼儿园,支持普惠性民办园发展。落实《湖北省咸宁市城镇小区配套幼儿园建设管理办法》(试行),建立联审联管机制推动配套幼儿园与住宅小区整体项目同步规划、同步建设、同步交付使用,确保办成公办幼儿园或委托办成普惠性民办园。
推进教师专业化建设。加强教师业务培训。重点开展新上岗教师、转岗教师、骨干教师、教学能手、学科带头人等对象的培训以及教研科研、课程开发与保育教育等教师专项能力培训。以解决实践问题为导向、以更新观念和提升能力为目标强化园本培训。积极组织教师参加国培、省培。对全市幼儿教师实施三年一轮的市级培训,每位教师每年接受不少于80学时园本培训。严格幼儿园园长持证上岗制度,新任园长在任职前必须参加累计不少于300学时的任职资格培训。鼓励幼儿园园长和教师参加学历提高培训学习。到2025年,95%的幼儿园园长和90%的教师达到本科及以上学历。提升教师教科研能力。探索县(市、区)公办园和乡镇中心园“科研—教研—培训”三位一体教师专业发展制度。将提升教师教科研能力作为园所等级评估与目标考核的重要指标。设立市、县、园三级课题研究体系。
推进幼儿园课程改革。按照《3—6岁儿童学习与发展指南》,梳理现行课程方案,总结问题,不断改进,增强课程方案的科学性与适宜性,为全面推行课程改革奠定思想与实践基础。依托现有公办幼儿园课程改革的经验,探索推进以课程主题化、游戏化为重点,推进幼儿行为观察与分析、主题化课程环境创设、多样化的一日活动组织与实施。通过专家引领、园本研修、实践反思等形式,提高教师课程设计与实施能力。
深化保育教育改革。提高保育员队伍专业化水平,实施保育员分级培训制度,建设保育员骨干队伍。按照《幼儿园工作规程》要求,制定《咸宁市幼儿园保育员工作指南(试行)》,开展保育员技能展示活动,征集评选保育优秀案例,树立典型,评选能手,充分发挥示范引领,提升全市幼儿园保育工作水平。每年组织一次幼儿园保育员技能展示活动。完善幼儿园保育质量评估考核机制。遵循幼儿学习与发展的基本规律和特点,坚持“保教结合”原则,切实纠正“重教轻保”现象。建立保育质量评估机制,对幼儿园保育工作进行考核,提高保育工作质量在幼儿园质量评估中的权重,引导幼儿园保教并重,规范保育行为,促进幼儿健康成长。
推进家园共育一体化建设。重视家园社区共育工作,将普及保教知识、指导家庭科学育儿、参与社区共建等措施纳入幼儿园常规工作,实现家园共育常态化、制度化、一体化。健全家园共育工作机制。各幼儿园要建立健全家长学校、家长委员会、伙食委员会及家长工作制度,主动邀请家庭、社区参与园务委员会、一日活动、课程建设、亲子活动等,帮助家长树立科学的幼儿教育理念,理解和支持幼儿园课程改革及保教工作,推进家园共育新形式。到2025年,创建市级家园共育示范幼儿园12所。
推进学前教育管理规范化。健全“省市统筹,以县(区)为主”的学前教育管理体制。严格执行相关政策法规,落实县(区)级主体责任,督促和指导幼儿园强化园所内部管理,健全各项规章制度,规范办园行为,纠正“小学化”倾向。2022年,所有公办幼儿园完成章程建设,2025年,所有民办幼儿园完成章程建设。加强示范园建设,创建一批省级示范园,推进幼儿园发展共同体建设,建立和推进市级、县级、乡镇中心幼儿园与普惠性民办园、村级幼儿园一体化管理的发展共同体。
推进质量监测常态化建设。建立学前教育质量常态化监管机制。按照省、市相关文件精神,建立“县(区)域监测、园所自评”的学前教育质量动态监管机制,县(区)教育局将加大对各幼儿园教育质量的定期监测,实现学前教育质量监测的动态性、常态化和全覆盖,促进保教水平不断提升。强化反馈矫正。根据保教质量检测报告,及时发现和反馈幼儿园办园条件、队伍建设、幼儿园管理、保育教育管理、儿童发展评价等方面存在的问题,指导幼儿园制定针对性改进方案,落实整改措施,不断促使办园质量提高。
推进学前教育信息化建设。推进教育资源共享。建设市县(区)级学前教育资源与学习中心,促进学前教育资源共建共享,不断推进学前教育均衡发展。加强学前教育信息化建设。建立基于互联网+的集政府决策、信息统计、园所管理、科研教学、教育资源共享、教师培训等功能为一体的学前教育大数据平台,实现学前教育管理信息化。到2025年,建设6所省级智慧幼儿园试点基地。
加快推进0-3岁婴幼儿照护服务。加强家庭科学育儿指导,建立托育服务专家库,构建家庭婴幼儿照护支持体系。坚持“家庭为主、托育补充,政策引导、普惠优先,安全健康、科学规范,属地管理、分类指导”的基本原则,建设规模适宜、配置合理的3岁以下婴幼儿照护服务体系,合理引导社会资本举办普惠性托育服务机构,到2025年“每千人口拥有3岁以下婴幼儿托位数”达到4.5个。在有条件的公办幼儿园开设托班,鼓励民办幼儿园开设普惠性托班,托幼一体园所在公民办幼儿园总量中占比不低于50%。指导市内高校和职业院校加强托育服务相关专业建设,加快婴幼儿照护相关专业人才培养。
(二)义务教育质量提升工程
1.工程目标
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发展素质教育,构建德智体美劳全面培养的教育体系,健全立德树人落实机制,进一步提高咸宁市义务教育质量,不断提高学生的综合素质、教师的专业素养,彰显学校办学特色。到2025年,全市教育质量和办学水平跻身全省先进行列,一批中小学在全省具有影响力,中小学办学有特色,人才培养质量显著提升。发展更加公平、优质、包容的教育,办好人民满意的教育。
2.主要任务
构建德智体美劳全面培养的高水平教育体系。认真落实《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深化教育教学改革全面提高义务教育质量的意见》,贯彻落实党的教育方针,发展素质教育,构建德智体美劳全面培养的教育体系,坚持立德树人,坚持“五育”并举,深化体教融合促进青少年健康发展,办好每所学校,教好每名学生,培养德智体美劳全面发展的社会主义建设者和接班人。
切实提高课堂教学质量。确保开齐开好国家课程,特别是要补齐思政、科学、艺术、体育、劳动等课程短板,真正形成德智体美劳全面发展的育人课程体系。优化教学方式。坚持教学相长,注重启发式、互动式、探究式教学,教师课前要指导学生做好预习,课上要讲清重点难点、知识体系,引导学生主动思考、积极提问、自主探究。融合运用传统与现代技术手段,重视情境教学。探索基于学科的课程综合化教学,开展研究型、项目化、合作式学习。学校要结合本校情况充分开发开设有助于培优、激趣、养德、笃行的校本课程,农村中小学探索形成“项目式”“探索式”“活动式”乡土校本课程,以校本课程为抓手探索劳动教育特色模式。精准分析学情,重视差异化教学和个别化指导。学校要健全教学管理规程,统筹制定教学计划,优化教学环节。完善作业考试辅导。统筹调控不同年级、不同学科作业数量和作业时间,促进学生完成好基础性作业,强化实践性作业,探索弹性作业和跨学科作业,不断提高作业设计质量。杜绝将学生作业变成家长作业或要求家长检查批改作业,不得布置惩罚性作业。教师要认真批改作业,强化面批讲解,及时做好反馈。促进信息技术与教育教学融合应用。推进“教育+互联网”发展,按照服务教师教学、服务学生学习、服务学校管理的要求,建立覆盖义务教育各年级各学科的数字教育资源体系。
建设高素质专业化校长和教师队伍。提升校长实施素质教育能力。校长是学校提高教育质量的第一责任人,应经常深入课堂听课、参与教研、指导教学,努力提高教育教学领导力。实施全员轮训,突出新课程、新教材、新方法、新技术培训,强化师德教育和教学基本功训练,不断提高教师育德、课堂教学、作业与考试命题设计、实验操作和家庭教育指导等能力。优化教师资源配置。各县市区要按照中小学教职工编制标准做好编制核定工作,并落实小规模学校编制核定标准和通过政府购买服务方式为寄宿学校提供生活服务的实施办法。对符合条件的非在编教师要加快入编,不得产生新的代课教师。县级教育部门要按照班额、生源等情况,在核定的总量内,统筹调配各校编制和岗位数量,并向同级机构编制、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和财政部门备案。依法保障教师权益和待遇。制定教师优待办法,保障教师享有健康体检、住房、落户等优待政策。坚持教育投入优先保障并不断提高教师待遇。完善义务教育绩效工资总量核定办法,建立联动增长机制,确保义务教育教师平均工资收入水平不低于当地公务员平均工资收入水平。完善绩效工资分配办法,绩效工资增量主要用于奖励性绩效工资分配。切实落实学校分配自主权,并向教学一线和教学实绩突出的教师倾斜。
深化关键领域改革创新。完善招生考试制度。推进义务教育学校免试就近入学全覆盖。健全联控联保机制,精准做好控辍保学工作。严禁以各类考试、竞赛、培训成绩或证书证明等作为招生依据,不得以面试、评测等名义选拔学生。民办义务教育学校招生纳入审批地统一管理,与公办学校同步招生。建立以发展素质教育为导向的科学评价体系,遵循国家制定的县域义务教育质量、学校办学质量和学生发展质量评价标准。县域教育质量评价突出考查地方党委和政府对教育教学改革的价值导向、组织领导、条件保障和义务教育均衡发展情况等。学校办学质量评价突出考查学校坚持全面培养、提高学生综合素质以及办学行为、队伍建设、学业负担、社会满意度等。学生发展质量评价突出考查学生品德发展、学业发展、身心健康、兴趣特长和劳动实践等。坚持和完善国家义务教育质量监测制度,强化过程性和发展性评价,建立监测平台,定期发布监测报告。
提高教育治理水平。加强组织领导。坚持党的全面领导,各级党委和政府要把办好义务教育作为重中之重,全面加强党的领导,切实履行省级和市级政府统筹实施、县级政府为主管理责任。党政有关负责人要牢固树立科学教育观、正确政绩观,严禁下达升学指标或片面以升学率评价学校和教师。
推进现代学校制度建设,落实学校办学自主权,保障学校自主设立内设机构,依法依规实施教育教学活动、聘用教师及其他工作人员、管理使用学校经费等。各地要完善统筹协调机制,严格控制面向义务教育学校的各类审批、检查验收、创建评比等活动,未经当地教育部门同意,任何单位不得到学校开展有关活动。
(三)城乡义务教育一体化建设工程
1.工程目标
加快义务教育学校标准化建设。系统推动县域内城乡义务教育学校建设标准统一、教师编制标准统一、生均公用经费基准定额标准统一、基本装备配置标准统一和“两免一补”政策城乡全覆盖,基本消除城乡二元结构壁垒,基本实现县域义务教育均衡发展和城乡基本公共教育服务均等化,城乡教育质量明显提升。
2.主要任务
健全义务教育均衡优质发展机制。强化政府推进义务教育均衡优质发展的主体责任,提高教育治理能力,统筹城乡义务教育均衡发展。切实落实发展规划、财政投入、公共资源对义务教育的“三个优先”,建立城乡一体的义务教育发展机制,健全义务教育均衡发展长效机制,完善财政转移支付制度,加大对财力困难地区和薄弱学校的支持力度,在财政拨款、教师配备、学校建设等方面予以倾斜。完善县域内城乡义务教育一体化改革监测评估标准和督导评估机制,强化对义务教育管理和质量的督导。完善乡村小规模学校办学机制和管理办法,严格执行义务教育免试就近入学政策,规范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招生行为。建立义务教育均衡发展评估和激励机制,完善义务教育均衡发展常态监测,兜住底部,补齐短板,稳步推进优质均衡创建。
优化义务教育学校布局结构。坚持适应需求和公平均衡原则,进一步缩小义务教育城乡、区域、校际、群体差距。统筹规划城乡学校布局,综合考虑咸宁市新型城镇化推进、城乡村融合发展、乡村振兴、户籍制度改革、计划生育政策调整、学龄人口流动、地理环境、交通状况、教育保障能力、学生家庭经济负担等因素,科学编制、动态调整区域内义务教育学校布局规划。实施咸宁市城区义务教育能力提升计划和“大班额”消除计划,加强城镇学校和乡村两类学校(乡镇寄宿制学校和乡村小规模学校)建设,全面改善办学条件,提升城乡教育基础设施保障水平,推进城乡义务教育就学保障,保护弱势群体少年儿童入学,引导优质教育资源向新建居民密集区、农村新型社区和教育相对薄弱地区布局流动,有效增加学位供给。进一步探索集团化办学、名校托管、学校联盟、高校或科研院所辐射中小学、城乡对口帮扶、学区管理、优质中小学校跨区域合作等方式改革,鼓励老城区优质教育资源通过分校或合作办学模式向城市新区布局,加大优质教育资源辐射力度,使城乡学生共享有质量的教育。
科学推进义务教育学校标准化建设。科学推进义务教育学校标准化建设,多渠道增加教育资源供给,全面加强学校校舍场地、设施装备、教师队伍等建设,基本实现城乡基本公共教育服务均等化。提升农村学校信息化基础设施与教育信息化应用水平,稳步推进农村学校宽带网络、数字教育资源、网络学习空间建设,全面提高乡村教师运用信息技术能力,促进优质教育资源共享。提高学校管理标准化水平,重点提升乡镇寄宿制学校和薄弱学校管理服务水平,通过政府购买服务等方式为两类学校提供教学和工勤辅助服务。
启动农村义务教育学校基础能力提升计划。在财政投入、办学条件、师资培训、课程建设等方面加强对农村义务教育学校的针对性扶持。加大边远山区或农村义务教育学校建设投入,实现财政拨款、学校建设、教师配置、教学管理、教研培训、学校文化等方面向农村义务教育学校倾斜。优化农村义务教育设施布局,优先支持乡村学校提高教育信息化、装备现代化水平,完善寄宿制学校、乡村小规模学校办学标准,推动优质中小学校和薄弱学校实现资源共享和一体化管理,激发农村学校内生发展活力,补齐乡村教育短板,有效扩大优质资源覆盖面,提升农村教育质量。
保障不同群体平等受教育权利。构建更为严密的控辍保学制度,建立健全控辍保学目标责任制度和联控联保制度,完善义务教育学籍管理制度和信息系统,实施动态监测。健全学生资助政策体系,完善“以政府资助为主体、以社会捐助为补充”的资助育人机制,深入实施农村义务教育学生营养改善计划,保障家庭经济困难学生顺利完成学业。完善外来学龄人口动态监测和长效管理机制,坚持以流入地政府负责为主、以公办学校接纳为主,将随迁子女受教育纳入财政保障范围。做好农村留守儿童少年教育、管理和心理健康教育,建立留守学生安全保护预警与应急机制。加大对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和残疾学生的资助力度。加快完善弱势群体资助政策,实施特殊教育发展计划,加大对特殊教育的投入力度,采取措施落实特殊教育教师待遇,努力办好特殊教育学校,完善随班就读保障体系,实现全纳教育。建立学习困难学生个性化帮扶机制,防止学生因家庭经济困难、身体残疾、父母外出务工等原因而失学。
均衡配置教师资源。改革完善教师管理体制与人事管理制度,政府相关部门牵头建立师资“蓄水池”“周转池”,统筹所辖各县(区)域内义务教育教师资源。加快实行城乡统一的中小学教职工编制标准和职务结构比例,优化师资队伍的年龄、性别、学科和城乡结构,按照师生比规定和课程设置要求,及时足量补充师资,实现县域内中小学教职工编制总量控制、动态调整。
建立统筹规划、统一选拔的乡村教师补充机制,进一步推进义务教育教师“县聘校用”管理体制改革,切实加强区域内校长、教师交流轮岗,支持紧缺学科师资订单式培养,优先补充音乐、体育、美术、心理等学科师资数量。改革乡村教师待遇保障机制,在财政投入、待遇、编制、职称等政策上向乡村学校教师实质性倾斜,以优质师资的均衡促进优质教育的均衡。探索全科教师公费培养计划,作为教师补充主渠道,纳入公共财政保障体系。实施教育领军人才培养工程,培养骨干教师和骨干校长。实施乡村教师培养工程和奖励计划,完善培训内容与模式,增强培训的针对性和有效性,定期开展教学名师评选活动。改革教师职称评聘制度,建立符合乡村教师特点的职称评审办法。创新教师评价机制和激励机制,优化奖励性绩效工资分配方法,探索建立岗位责任、业绩与待遇一致的管理机制。
(四)教师队伍建设工程
1.工程目标
紧紧抓住我市教师队伍建设的突出问题,深化改革、激发活力,补齐短板、优化结构,大力推进全市教师队伍建设高质量发展。经过3-5年努力,教师数量基本满足需求,队伍结构明显优化,质量水平明显提升,地位大幅提高,待遇得到有效保障,职业吸引力持续增强,乡村教师队伍建设明显加强。到2035年,全市教师综合素质、专业化水平和创新能力大幅提升,教师管理体制机制科学高效,实现教师队伍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教师主动适应信息化、人工智能等新技术变革,积极有效开展教育教学,尊师重教蔚然成风,培养造就一批在全市具有示范效应,在全省知名、全国有影响力的名教师、名校长。
2.主要任务
教师数量补充。根据学校布局结构调整、城乡区域人口流动、学生规模变化等情况,掌握教师配备缺口,研究制定教师配备调整办法,科学合理核定教职工编制,落实国家关于幼儿园、中小学教职工编制配备标准,增加教师招聘计划,加大教师补充力度。盘活编制资源,挖潜调剂出来的各类事业编制资源优先用于补充中小学教职工编制。创新教师编制配备,加大教职工编制统筹配置,统一城乡教职工编制配备,统筹分配各校教职工编制和岗位数量,探索通过跨校兼课、教师走教等方式实现区域内教师资源共享,缓解相关学科(领域)教师短缺矛盾。加强教师编制使用效益评估,严禁挤占、挪用、截留教师编制,严禁空编和有编不补、编外用人,压缩使用编制的非教学人员比例。鼓励体育社会组织和专业艺术人才为幼儿园、中小学提供体育、艺术教育服务。
师德师风建设。强化党对教师队伍建设的领导,推进党组织和党的工作全覆盖,将党建工作与教育、教学、教研工作同部署、同落实,强化教师党支部和教师党员引领作用。加强理想信念教育,深入学习领会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引导教师树立正确的历史观、民族观、国家观、文化观,坚定中国特色社会主义道路自信、理论自信、制度自信、文化自信。坚持把师德摆在教师队伍建设和教师评价的首要位置,将师德考核结果作为年度考核、教师资格定期注册、职务(职称)评审、岗位聘用和评优奖励等的重要依据。建立师德考核负面清单,对师德师风问题突出的地方和学校相关责任人按照有关规定严肃问责。将师德教育贯穿教师职业成长全过程,作为各级教师培养培训的必修内容。开展评选优秀教师、师德标兵和举办教师先进事迹报告会等活动,树立一批师德先进典型。聘请一批师德监督员,设立“师德师风举报电话”,建立学生、家长和社会参与的监督体系,预防和减少教师违反职业道德的行为。
教师能力提升。以新时代教师素质要求和国家课程标准为导向,改革和加强教师培养培训,大力提高教师教育教学能力。拓展教师培养渠道,逐步建立和完善市县政府委托高等院校定向培养农村中小学教师,定向培养初中毕业起点的五年制专科层次幼儿园教师。立足本校、本职、本岗,深入开展听课、议课、评课、案例会诊、教学研讨、课例研究、教育叙事、教学反思、教师论坛等多种形式校本研修活动,引导教师在自身实践经验基础上不断建构自身专业知识与能力,提高教师的综合素质,有效促进教师专业发展。继续实施“互联网+教师专业发展”工程,加大教师培训力度,以省内师范院校为平台,实施全员轮训,突出新课程、新教材、新方法、新技术培训,强化师德教育和教学基本功训练,不断提高教师育德、课堂教学、作业与考试命题设计、实验操作和家庭教育指导等能力。开展农村教师专项培训,促进农村教师专业发展。深化校长职级制改革,开展校长专题培训,提高校长办学治校能力。开展幼儿园教师全员培训,提高幼儿园教师科学保教能力。加大中小学教师培训经费投入,各县(市、区)政府要将教师培训经费列入财政预算予以保障。加快县级教师培训、教研、电教、科研等机构整合,推进县级教师发展机构和专业培训者队伍建设。县(市、区)教育行政部门要制定教师培训规划,整合相关资源,充分发挥好高等院校和区域内教育科研机构作用,建立优质教师培训基地。建设学科研究基地,依托学科研究基地进行课题研究,提升学科教学质量和教学水平,促进学科教师的专业成长。
教学名师培养。遵循教师专业发展和名师成长的规律,以创新名师培养机制为动力,以提高师德修养和教育教学能力为重点,建立以教学实绩和课时量约束为核心的推荐培养培训机制。“十四五”期间,造就一批师德境界高远、理论素养厚实、教学艺术精湛、教学特色鲜明、在市内外有较大影响的学科骨干教师、教学带头人和教学名师,形成我市教育事业的高层次人才队伍梯度,带动中小学教师队伍整体素质和专业水平的提高。制定“名班主任”培养方案,选拔思想素质好、业务水平高、奉献精神强、热心班主任工作的市级优秀班主任作为“名班主任”培养对象进行专项培训,通过集中培训、课题研究、专题研讨、外地名校挂职锻炼或考察调研等形式,提高“名班主任”培养对象的专业能力素养和教育引导、组织管理能力。加强校(园)长队伍建设,选拔骨干校(园)长作为名校(园)长培养对象,委托高等学校开展以“理论学习——名校挂职——课题研究——专家考核”为形式的名校长专项培训,着力提升学校领导干部的教育理念、领导能力、战略思维、业务素养、管理水平和执行艺术。建立完善市、县、校三级联动名师名校(园)长工作室机制,充分发挥名师名校(园)长示范引领作用。
教师队伍管理。适应我市高质量教育体系建设和教育现代化发展需要,在现有编制总量内,盘活事业编制存量,增加教师编制总量,优化教师队伍结构。与师范院校联合开展订单式培养,强化本土教师培养,着力解决中小学教师队伍区域性和结构性短缺问题。完善教师校际交流机制,建立城乡教师网上教研备课和“一对一”互学制度,形成城乡之间、校际之间教师共同学习、共同进步、共同成长的学习共同体。完善教职工常规管理制度,加强学校常规管理,增强教师教书育人的自觉性、主动性、创造性。成立名师、名校长工作室,搭建理论研修、改革创新和推广展示平台。完善市级教师荣誉制度,鼓励教师安心从教,促进教师专业成长。深化教育人事制度和“县管校聘”制度改革,市直属学校实施“局管校聘”管理体制,县市区实施“以县为主”管理体制,落实义务教育学校办学自主权。推进奖励性绩效工资落实,建立“阶梯式”补贴制度,提高教师待遇,让教师有尊严、有自信、有幸福感地教书和生活!加强干部队伍管理,建设高水平的学校管理团队,增强学校领导干部依法办学、依法治教的领导力和落实政令、推进工作的执行力,激发校长干事创业的热情与活力。
(五)教育信息化建设工程
1.工程目标
实施“1234”计划,即到2025年,建成“一体系”,促进“两融合”,构建“三个新模式”,实现“四个提升”。即建成“互联网+教育”公共服务体系,促进信息技术与教育教学深度融合,着力构建“互联网+”条件下的人才培养新模式,发展基于互联网的教育服务新模式,探索信息时代教育治理新模式,全面提升教育管理者的信息化领导力、提升教师的信息化应用能力、提升学生的信息素养与创新能力、提升区域内教育均衡发展水平,助力咸宁教育高质量发展。
2.主要任务
开展网络基础设施和网络安全提升行动。持续提升网络基础设施水平,多措并举推进网络安全工作。实现各级各类学校高速接入互联网,500人以下学校互联出口网带宽不低于300MB,500人以上学校互联出口网带宽不低于1000MB。建设高速可靠的校园网,全面接入校园内各类教学智能终端和传感器,有效支持教育部门和学校的管理、教学、学习,促进教育改革创新。校园网满足10000M带宽到大楼、1000M带宽到教室、100M带宽到桌面终端,校园各类教学、活动和生活场所实现有线、无线网络全覆盖。建立完善的网络安全组织机构、管理制度、技术防护和应急预案,重点落实网络安全等级保护制度和关键信息基础设施制度,加强网络安全管理和技术防范。增强教育网络安全监测、预警和态势分析能力,逐步实现对重点应用的全覆盖实时监测,全面提升网络安全工作水平。
教育云平台与网络学习空间融合应用行动。全面提升网络接入水平与服务质量,构建统一数据标准、统一认证服务、统一管理运营、统一应用服务的集教育管理公共服务平台、教育资源公共服务平台、智慧校园中心管理平台于一体的“互联网+教育”大平台——“咸宁教育云平台”。创新政府、学校、企业合作机制,有效集成优质教育应用,提供资源汇聚、数据分析、个性化教与学、智能化管理的一体化云服务。完成咸宁教育云平台在全市教育系统中的常态化应用和融合创新,基本建成教育大数据服务体系。优化网络学习空间建设,推动教学应用、学习应用、数字教育资源与全体师生的有效联结,逐步实现空间应用普及率教师100%、适龄学生100%、班级100%、学校100%,实现“人人有空间、人人用空间”。
智慧校园与现代学校治理能力提升行动。基于咸宁教育云平台,采用“云-网-端”架构模式,以学校课程教学改革需求为导向,分类型分层次开展智慧教室、智能录播教室、创客/STEAM空间、AI体验空间等功能教室的标准化建设,做好超期服役设备的更新换代,推进数字校园的全覆盖,为师生提供互联、功能多样的智慧教学环境,满足智能化的教学、学习、教研、管理和生活需求。汇聚学校应用数据和管理数据,深化教育大数据应用,提高教育管理信息化水平。推进“互联网+政务服务”,实现政务服务统一申请、集中办理、统一反馈和全流程监督。2025年,咸宁市智慧校园达到100所,100%学校管理信息化。
优质资源汇聚应用与教育质量提升行动。建立数字教育资源准入、汇聚、评价、交易机制,基于咸宁教育云平台,对接国家、省教育资源公共服务体系,众筹众建市、县(区)、校三级区域优质教育资源,引入公益资源和社会公共教育资源,打破资源数据互通壁垒,解决资源供需瓶颈和应用时效性等问题。资源供给类型从以教为主的知识类资源向以学为主的工具类资源、虚拟学习资源、智能化学习资源转变,提升数字教育资源公共服务体系的供给能力,有效支撑学校和师生开展信息化教与学。推动资源应用,促进教育质量提升。推广名师工作室建设,推动网络教研,推广教学平台应用,推动教学改革。网络备课、网络教研常态化,利用平台开展教学改革应用常态化。
师生信息素养提升行动。提高教师信息素养及教学能力。实施中小学教师信息技术应用能力提升工程2.0,启动“人工智能+教师队伍建设行动”,探索跨学科、智能化教育教学改革,推动人工智能支持教师治理、教师教育、教育教学、精准扶贫的新路径,推动教师更新观念、重塑角色、提升素养、增强能力。开展教育信息化领导力和教育技术专业能力培训,提升管理者信息素养。举办中小学教师信息化教学能手大赛,进一步促进教师信息化教学能力提升。提高学生信息素养及创新能力。加强学生课内外一体化的信息技术知识、技能、应用能力以及信息意识、信息安全、信息伦理等方面的培育,将学生信息素养纳入学生综合素质评价体系。推进中小学信息技术课程建设,逐步强化、优化编程和人工智能等课程。以发展学生核心素养为基础,打破学科界限,开展STEAM教育、创客实践等教学活动,培养学生动手动脑和创新能力。帮助和引导学生利用移动终端、网络学习空间、VR(虚拟现实)和AR(增强现实)技术等促进学习,培养学生利用技术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加强学生网络安全、网络道德等方面的引导,养成良好的网络应用习惯。办好中小学电脑制作、智能机器人、编程和创客比赛等活动,提升学生信息技术应用水平与创新能力。
教育信息化精准扶智行动。推进网络环境下的精准扶智。一是大力推进“三个课堂”建设。积极推进“专递课堂”建设,推广“中心学校带教学点”“一校带多点、一校带多校”等教学和教研组织模式,促进义务教育均衡发展。大力推进“名师课堂”建设,发挥名师的示范、辐射和指导作用。创新推进“名校网络课堂”建设,推动名校带动周边学校,扩大优质教育资源共享范围。二是推进网络学习共同体建设。依托咸宁教育云平台,构建信息化条件下“双师教学”新模式,提升薄弱学校教育教学质量。开展城镇优质学校与薄弱学校“结对互动课堂”建设,聚焦课堂教学主阵地和教育信息化精准扶贫,利用互联网技术实现城镇优质学校和薄弱学校及农村学校结对帮扶,实现备课同步实施、课堂同步互动、资源同步共享、教师同步研修。统筹全市名优教师资源,建设名师空中课堂、网络名师工作室,实现城乡间师生交流互动、资源共享。
(六)教师教育综合改革试验区建设工程
1.工程目标
建设由地方政府统筹,教育、发展改革、财政、人力资源社会保障、编制等部门密切配合,高校与中小学协同开展教师培养培训、职前与职后相互衔接的教师教育综合改革实验区,带动区域教师教育综合改革,全面提升教师培养培训质量。构建高等学校、地方政府、教育研究机构、中小学校幼儿园“四位一体”的协同发展机制,实现教师培养培训一体化、职前与职后相衔接,基本建成省、市、县和学校四级教师专业发展支持体系,全面提升教师专业发展服务能力,形成融培养、培训、研究和服务于一体的教师教育发展新模式。支持高等学校与地方政府、中小学幼儿园统筹区域内教师队伍建设规划,定向培养中小学幼儿园师资,建设师范教育实习实训基地,开展中小学幼儿园教师培训,互聘兼职教师,共同开展教科研活动,推动师范院校教师教育及咸宁市基础教育高质量发展。
2.主要任务
构建政府、高校、教研机构与中小学幼儿园四位一体的协同发展机制。发挥区域高等学校和师范专业的教师培养培训主体作用,构建高等学校、地方政府、教育研究机构、中小学校幼儿园“四位一体”的协同发展机制,共建区域师范专业人才培养、教师专业发展培训、新时代教育科学研究与教育事业发展服务四合一的发展平台。建立高等学校与中小学幼儿园、教研机构等企事业单位师资互聘制度,聘请中小学幼儿园、教研机构、教育行政部门的优秀教育工作者和企事业单位高技能人才到高等学校担任兼职教师,高等学校教师教育类课程教师到中小学幼儿园或企业等单位兼职任教、挂职实践。加强咸宁教、研、训、电教等相关职能和资源整合,按照精简、统一、效能原则,依托湖北科技学院和咸宁市教科院规范建设教师发展平台,实现教师发展平台与教师教育基地的融合,认定市和县级教师发展示范学校,建设省、市、县和学校四级教师专业发展支持体系,增强教育科研提高教学质量、服务教育事业发展的能力。
提高区域内师范院校和师范专业培养质量。建立多元化招生选拔机制,鼓励乐教适教的优秀学生报考师范类专业,提高生源质量。加大高等学校师范类专业学生二次选拔力度,鼓励非师范类专业优秀学生转读师范类专业。探索地方政府与省内高等学校联合培养农村学校教师,通过公费培养等形式,单列招生计划,面向当地生源定向培养专科层次幼儿园教师和本科层次中小学教师。构建全方位教育实践内容体系,包括师德体验、教学实践、学校与班级管理实践、教研实践、教育调查等内容,与基础教育课程教学改革相衔接。建立师范生全学程与中小学生结对共进的共同成长机制,师范生从入学第一年开始见习、实习,贯穿于学习全过程。科学制定教育实践方案,教育实践课程学分比重不低于师范生专业学位总学分的25%,其中师德体验占教育实践课程比重不低于10%,实践教学时间累计不少于一学期,其中,每学年安排教育实践时间累计不少于2周。
提升教师培养规格层次。为义务教育学校培养更多接受过高质量教师教育的素质全面、业务见长的本科层次教师,为普通高中培养更多专业突出、底蕴深厚的研究生层次教师,为中等职业学校(含技工学校)大幅增加培养具有精湛实践技能的“双师型”专业课教师,为幼儿园培养一大批关爱幼儿、擅长保教的学前教育专业专科以上学历教师。探索培养初中毕业起点的五年制专科和本科层次幼儿园教师,通过公费培养等形式,单列招生计划,预留教师编制定向培养农村小学和幼儿园教师。
构建教师发展质量保障体系。建设咸宁教师教育基本状态数据库,建立教师培养培训质量监测机制。探索和制定市、县级教师发展中心建设标准。组建市级教师发展机构,并与教师教育基地融合,实施中小学名师名校长领航,培养造就一批具有较大社会影响力、能够在基础教育领域发挥示范引领作用的领军人才。加强骨干培训者队伍建设,开展专兼职教师培训者培训能力提升专项培训。组建中小学名师工作室、特级教师流动站,充分发挥教研员、学科带头人、特级教师、高技能人才在师范生培养和在职教师常态化研修中的重要作用。整合各级各类培训项目,实施集中培训、网络研修与校本研修相结合的混合式培训新模式,倡导教师常态化学习、终身学习。调整优化县(市、区)教育部门所属事业机构设置,集中支持、打造县域内培训者队伍,构建以县为主的农村教师培训支持服务体系。制定教师发展示范学校标准,支持和鼓励有条件和有意愿的优质学校申报教师发展示范学校。组建区域教师教育改革专家咨询团队。合作开展教师教育综合调研,为市内师范院校及咸宁市教师教育改革发展提供指导、咨询服务,督促教师教育改革各项政策落到实处。
六、“十四五”教育事业发展保障措施
(一)提高教育治理能力
1.全面加强教育系统党的建设。健全党委统一领导、党政齐抓共管、部门各负其责的教育领导体制,牢固树立“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不断提高教育系统党的建设质量。全面加强教育系统党的政治建设、思想建设、组织建设、作风建设、纪律建设,把制度建设贯穿其中,坚定不移推进全面从严治党向纵深发展。巩固拓展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成果,深入推进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营造风清气正良好政治生态。继续开展“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深入推动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体系进教材、进课堂、进头脑,为教育改革发展提供坚强政治、思想和组织保证。市、县党委定期研究解决教育改革发展中的重大问题。完善市、县党政领导联系学校制度。加强教育相关部门和学校党组织建设,推动各相关方面履职尽责,形成教育发展合力。
2.加强政府对教育工作的领导。各级政府及有关部门要通力协作,为教育工作创造良好的政策环境,注意研究新情况和新问题,鼓励大胆实践,确保教育事业优先发展、科学发展。各级政府要定期向同级人民代表大会或其常务委员会报告教育工作情况,切实解决教育改革发展的重大问题和人民群众关心的热点难点问题。
3.加强学校领导班子和干部队伍建设。解放思想,实事求是,大胆创新,完善学校领导干部任用机制,坚持德才兼备、以德为先用人标准。加大人才引进力度,强化学校领导干部培养培训和交流任职力度。
4.加强学校文化建设。坚持以人为本、立德树人的方向,立足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教育,完善创新中小学校文化体系,丰富创新中小学学校文化内涵,营造积极向上、和谐优质的学校文化育人氛围。
(二)保障教育经费投入
1.加大教育投入。把教育作为国家战略性投入予以优先保障和重点投入,确保教育投入“两个只增不减”,即确保财政一般公共预算支出逐年只增不减,确保按在校学生人数平均的一般公共预算教育支出逐年只增不减。全市高职高专院校生均财政经费水平达到省定标准。落实特殊教育经费保障机制,完善覆盖各级各类教育的学生资助体系,建立与物价相挂钩的资助标准调整制度,加强学生资助信息系统建设,确保不发生学生因家庭经济困难而失学辍学。加大农村教育投入,加强关键领域和薄弱环节,解决突出问题。
2.完善投入机制。进一步明确各级政府履行公共教育服务职责,完善各级教育经费投入机制,保障学校办学经费的稳定来源和增长。建立健全学前教育经费政府投入机制,合理制定和调整公办幼儿园生均公用经费拨款标准和普惠性民办幼儿园的生均经费补助标准。逐步提高农村义务教育家庭经济困难寄宿生生活补助标准,改善中小学学生营养状况。建立健全普通高中家庭经济困难国家资助制度。完善中等职业学校、普通本科高校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资助政策体系。继续实施民办学校专项奖补资金扶持政策。完善助学贷款体制机制,推进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
3.加强经费管理。坚持依法理财,严格执行国家财政资金管理法律制度和财经纪律。建立健全科学化精细化预算管理机制,科学编制预算,提高预算执行效率。加强学校会计制度建设,完善经费使用内部稽核和内部控制制度。加强经费使用监督,加强重大建设项目和经费使用全过程审计工作,确保经费使用规范、安全、有效。加强学校国有资产管理,建立健全学校国有资产配置、使用、处置管理制度,提高使用效益,防止国有资产流失。
4.实施绩效管理。坚持保基本、补短板、促公平、提质量,优化教育经费支出结构,提高教育经费使用效益。始终坚持把义务教育作为教育投入的重中之重,巩固完善城乡统一、重在农村的义务教育经费保障机制。建立适应提高教育质量的教育投入机制,优先保障提高教师待遇,加大教育教学改革经费投入力度。建立覆盖教育经费投入使用管理全过程的绩效管理机制,注重结果导向,强调成本效益,硬化责任约束,管好用好教育经费。
(三)推进教育依法行政
1.健全依法行政机制。依法全面履行教育行政管理职能,实施行政权力清单、责任清单制度,健全以学校章程建设为标志的现代学校制度,推进管办评分离,落实和规范学校办学自主权,形成政府依法管理学校,学校依法办学、自主管理,教师依法执教,社会依法支持和参与学校管理的格局。
2.健全依法决策机制。把公众参与、专家论证、风险评估、合法性审查、集体讨论决定作为重大教育行政决策法定程序,建立重大教育决策终身责任追究制度及责任倒查机制。建立规范性文件审查与清理机制。积极推进行政机关和学校聘请法律顾问,保证法律顾问在制订重大行政决策、推进依法行政中发挥积极作用。完善决策执行与监督机制。
3.推进政务校务公开。坚持“公开为常态、不公开为例外”原则,对涉及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权利和义务的规范性文件,按照政府信息公开要求和程序予以公布。充分发挥教职工代表大会作为教职工参与学校民主管理和监督主渠道的作用,涉及学校和教师发展的重大事项,提交教职工代表大会讨论。依法落实和保障师生的知情权、参与权、表达权和监督权。
4.加强法治宣传教育。制定和实施教育系统普法教育规划,发挥学校法制教育主阵地和课堂主渠道作用,充分发挥法制教育第二课堂作用,健全学校、家庭、社会“三位一体”的青少年学生法制教育格局。在中小学设立法治知识课程,全面提高教师依法执教意识与能力。加强普法讲师团、普法志愿者队伍建设,强化公民道德建设,弘扬中华优秀传统文化,增强法治的道德底蕴,倡导契约精神,弘扬公序良俗,提高普法实效。
5.完善教师学生权利救济制度。强化法律在维护师生权益、化解学校和师生矛盾中的权威地位。引导和支持师生理性表达诉求,依法维护权益,由调解委员会处理教师、学生申诉或纠纷,保证处理程序的公开、公正,解决好师生最关心最直接最现实的利益问题。
6.健全安全管理及突发事件应急处理机制。建立学校安全风险管理制度、学生伤害事故调解制度,健全安全风险的事前预防、事后转移机制,深入推进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健全落实领导责任制。
(四)建设地方教育智库
增强教育研究对政府决策参考的影响作用。充分利用本地高校、科研院所等人才智力资源,整合区域专业人才成立教育咨询委员会,由专家和专业咨询机构组成专业技术性强、层次高、领域多的跨部门新型教育智库。发挥民间政策研究组织独立性与客观性强、熟悉分析方法和定量技术等优势,鼓励并支持其与咨询委员会相辅相成,服务教育决策过程,形成地方教育决策的智囊后盾。充分发挥咨询系统作用,对区域内重大教育决策统一组织论证,确保教育改革和发展方向。
(五)加强教育督导评估
紧紧围绕确保教育优先发展、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优化管理体制、完善运行机制、强化结果运用工作目标,建成全面覆盖、运转高效、结果权威、问责有力的教育督导体制机制,加强督政、督学和评估监测,加强督导评估队伍建设,提高督导质量和水平。
建设咸宁教育督导报告发布、督导检查结果公告和整改复查制度,推动公开监督和行政问责。加强义务教育质量监测,强化监测结果应用。推动中小学校和幼儿园责任督学挂牌督导全覆盖,建立兼职责任督学工作补助制度。开展幼儿园办园行为督导评估,促进幼儿园规范管理、健康发展。建立中小学校管理评价制度,完善中小学校素质教育督导评估制度,推动建设一批中小学素质教育质量保障示范校。将落实国家课程方案、教材选用使用纳入督导内容。强化校园和校车安全管理,提高中小学生欺凌防治科学化水平。开展师德师风建设督导评估。创新职业教育监管方式,加强职业教育督导评估。有效发挥教育督导“督导评估、检查验收、质量监测”职能,保障教育事业优先优质发展,推动教育热点难点问题解决,及时回应社会关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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