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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教育局关于印发《咸宁市教育局关于服务和保障企业用工工作的实施细则》的通知

索引号 : 011337776/2022-21884 文  号 :

主题分类: 教育 发文单位: 咸宁市教育局

名 称: 市教育局关于印发《咸宁市教育局关于服务和保障企业用工工作的实施细则》的通知 发布日期: 2022年07月13日

有效性: 有效 发文日期:

各县(市)教育局、各中等职业学校:

根据市委组织部印发的《关于服务和保障企业用工的工作方案》要求,经咸宁市教育局研究,制定了《咸宁市教育局关于服务和保障企业用工工作的实施细则》,现将文件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附件:咸宁市教育局关于服务和保障企业用工工作的实施细则

咸宁市教育局

2022年3月30日

附件:

咸宁市教育局关于服务和保障企业用工工作的实施细则

根据《市委组织部关于服务与保障企业用工的工作方案》文件精神,为聚焦咸宁企业用工需求,指导全市中等职业学校服务和保障企业用工,做好实用型技能人才储备工作,不断提高全市中等职业学校办学质量和服务咸宁市经济社会发展的能力,制定如下实施细则。

一、工作目标

指导全市中等职业学校制定专业、招生、实习和就业信息清单,动态调整中等职业学校专业(课程)设置和人才培养方案,积极推动中等职业学校开展“本地生源、本地培养、本地就业”“三本”培养,建立全市中等职业学校向咸宁市内企事业单位培养和输送实用型技能人才的稳定渠道。

二、工作专班

组  长:陈礼高  咸宁市教育局党组书记、局长

副组长:柳劲松  咸宁市教育局副局长

成  员:曾晓燕  咸宁市教育局职成教科科长

雷赤清  嘉鱼县教育局副局长

        任德洲  赤壁市政府教育督导室副主任

        葛成明  通城县教育局副局长

        庞雄军  崇阳县教育局副局长

        夏茂盛  通山县教育局副局长

        易元红  咸宁职业教育(集团)学校校长

        刘云高  咸宁财税会计学校校长

        吴雨金  湖北崇阳职业技术学校校长

        熊平湖  赤壁职业教育(集团)学校校长

        张继新  赤壁市机电信息技术学校校长

        张添翼  通城县职业技术教育中心校长

        金汉垂  通山县职业教育中心校长

        余  晖  嘉鱼县中等职业技术学校校长

        周晖宇  咸宁市理工中等职业学校校长

柳劲松同志兼任工作专班办公室主任。办公室设在咸宁市教育局职成教科,各地、各中等职业学校要成立相应工作专班,对照工作举措和工作清单抓好落实。

三、工作举措

1.对接产业发展,动态调整专业和人才培养方案。各地、各中职学校要加强人才培养与本地企业用工需求的对接调整,从专业设置、技能培养、顶岗实习和专业教师的聘用等方面紧扣咸宁经济发展的实际需求开展人才培养工作。

2.加强校企合作,定期开展校企人才供需对接活动。各中职学校要加强校企合作,每月集中开展一次人才供需对接活动。实行“订单式”培养的学生要覆盖到有就业意愿学生的80%以上。在本地企业订单高峰期,各中职学校要及时调整教学计划,组织二、三年级对口专业学生到本地企业开展顶岗实习,培育学生留在实习企业就业的归属感,既满足了学生实践性教育教学需要,又为企业解决短期用工的实际困难。同时,要切实保障实习学生的合法权益。

3.制定信息清单,及时发布学校相关信息。各中职学校要认真梳理学校专业(课程)、师资力量、本地招生和毕业就业意向等情况,科学制定学校办学信息清单,及时向社会发布。

4.引导学生就业,制定人力资源供给清单。各地、各中职学校要举办职业教育活动周,发布活动信息,邀请企业和家长走进学校。加强中职学校学生的劳动教育,通过主题班会、社会实践等形式进行热爱家乡、建设家乡的教育,教育学生在本地就业就是在为家乡建设做贡献,利于长期发展,利于成家立业,利于本地经济发展。摸清当年毕业生升学就业意向后,整理完善人力资源供给信息清单,加强与本地人社部门和其他相关主管部门的信息沟通。

5.开展进校入企,宣传企业招工引才政策。各地、各中职学校要积极配合人社、经信等部门开展工作,积极邀请部门和企业代表走进学校,大力宣传咸宁本地企业招工引才政策、本地企业的发展状况、用工待遇和学生就业创业典型,培育中职学生的本地就业观念和工匠精神。积极组织学校师生和家长代表走进本地企业,正面引导学生及家长优先选择到本地企业就业。

四、工作要求

1.加强领导。各地、各中职学校要提高认识、主动作为、全力推进。学校要成立工作专班,建立专门机构,加强校内招生、教务、实习和班主任等部门和师生的工作统筹协调。加强学校教学、就业(实习)和学生管理,负责做好日常工作。

2.落实责任。各地、各中职学校要把做好“六稳”“六保”工作和全面优化营商环境作为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的重要政治任务,把服务和保障企业用工抓实抓细抓出实效。积极与本地人社、经信等部门和企事业单位定期会商,积极汇报工作进展,每月20日前向市教育局专班办公室报告。

3.强化宣传。各地、各中职学校要及时对工作进展、成效以及特色亮点进行梳理,大力宣传推广经验做法,为地方和学校服务和保障企业用工提供有益参考借鉴,不断营造良好的工作氛围。

4.制定方案。各地、各中职学校要参照本工作实施细则,制定具体实施工作细则,细化工作举措,共同推动各项工作落地落实。

附件:咸宁市教育局关于服务和保障企业用工工作清单


咸宁市教育局关于服务和保障企业用工工作清单

1.制定关于服务和保障企业用工工作的实施细则

各地、各中职学校要制定具体实施工作细则,细化工作举措,明确工作职责。

2.完成学校“本地生源、本地培养、本地就业”“三本”培养工作调研清单

各中职学校要全面梳理学校培养情况,主要包括专业(课程)设置、师资力量、本地招生率、本地实习(实训)率、本地就业率、毕业生就业意向和校企合作等情况,制定学校信息清单。

3.调整学校专业(课程)人才培养方案

各中职学校要加强人才培养与本地企业用工需求的对接调整,从专业设置、技能培养、顶岗实习、专业教师的聘用和校企合作等方面,紧扣咸宁经济发展的实际需求调整人才培养方案。

4.搭建校企合作交流平台,定期开展人才供需对接活动

各地、各中职学校要加强校企合作,每月集中开展一次人才供需对接活动。在本地企业有需求时,各中职学校要及时调整教学计划,组织二、三年级对口专业学生到本地企业开展顶岗实习。

5.做好产教融合型企业的培育和申报工作

各地、各中职学校要积极配合发改、人社等部门,积极开展咸宁市产教融合型企业的培育和申报工作。

6.参与制定人力资源供给清单

各地、各中职学校要积极配合人社部门和人力资源机构,动态发布中职学校的人才培养和就业需求情况,为服务保障企业用工提供参考依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