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天是:
 
您当前的位置 : 首页 >>正文

咸宁市2023年学生资助情况通报

索引号 : 011337776/2024-01224 文  号 :

主题分类: 教育 发文单位: 咸宁市教育局

名 称: 咸宁市2023年学生资助情况通报 发布日期: 2024年01月12日

有效性: 有效 发文日期:

一、学生资助

2023年,全市各级学生资助人员尽职尽责,扎实工作,圆满完成了国家各项资助政策,共落实贫困学生资金15555.19万元,资助学生216913人次,其中原建档立卡脱贫户学生55767人(春季55805人,秋季55729人),资助资金7724.19万元。

①学前教育:资助贫困幼儿17322人次,资助资金866.10万元,其中原建档立卡脱贫户家庭幼儿13640人次,资助资金681.95万元。

②义务教育阶段:资助贫困学生97133人次,资助资金3342.45万元,其中原建档立卡脱贫户家庭学生77841人次,资助资金2687.26万元。

③普通高中阶段:资助贫困学生33080人次,资助资金3450.13万元(国家助学金2249.63万元,免学费资金1200.5万元),其中原建档立卡脱贫户家庭学生26964人次,资助资金2798.45万元。

④中职阶段:资助贫困学生10755人次,资助资金1075.5万元,其中原建档立卡脱贫户家庭学生6241人次,落实国家助学金资金624.1万元;我市全部在籍在校中职学生55730人次享受免学费政策,减免学费资金资金6533.45万元,其中原建档立卡脱贫户家庭学生7952人次,资助资金850.02万元。

⑤其他资助政策:资助学生2893人次,落实资金287.56万元。

二、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

2023年办理生源地助学贷款12607人,其中续贷7986人,新贷4621人,累计发放助学贷款13774.3万元,相比去年增加1253万余元,增加9.1%。通山县、通城县贷款人数位居全省前列,获得省资助中心肯定,并提交工作经验报告供全省交流。预计本年新增贷款本金到期学生703人,新增贷款本金133万余元,目前还本付息工作正在开展中,根据12月初的全省通报,咸宁市贷款逾期率已低于5%,达到规定标准。同时按国家助学贷款有关政策要求,做好国家助学贷款预申请工作,全市累计预申请人数3622人,占新生贷款人数的78.38%,高预申请率极大的简化了贫困学生的贷款流程,顺利的对接高校入学的绿色通道,避免贫困难学生出现经济问题无法前往高校就读的问题发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