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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育督导办公室(教师管理科)

来源:咸宁市教育局 时间:2021-02-28

机构名称:教育督导办公室(教师管理科)

负责人姓名:

机构地址:咸宁市咸宁大道11号

机构电话:0715-8264303

办公时间:办公时间:法定工作日 上午8:30-12:00 下午2:30-5:30(根据国家规定进行调整)

机构职能:

    核定行政编制3名。负责根据国家、省有关教育督导工作的方针、政策和规章制度,拟订全市教育督导的有关工作计划并组织实施;在市人民政府教育督导委员会和市人民政府教育督导室的组织下,开展县级人民政府履行教育职责评价工作;对各地贯彻执行教育法规、政策情况、教育经费投入情况及教育热点、难点问题进行专项督导;对全市义务教育推进优质均衡发展进行督导评估;开展学校办学水平及各类教育督导评估工作,指导、监督学校规范办学行为,推动实施素质教育;负责市级示范学校的评估及复核工作;负责市级兼职督学的聘请和管理,组织培训督导人员;组织开展全市基础教育发展水平和质量的监测工作;承担市人民政府教育督导委员会和市人民政府教育督导室的日常工作;承担全市教师队伍建设的指导管理责任;组织、指导各级各类学校教师资格证书制度的实施工作;会同有关部门做好全市教师专业技术职务评审工作;负责指导、协调教师奖惩工作和中小学师德建设工作;负责特级教师的评审工作;统筹规划与指导组织全市普通中小学校教师、校长的培训工作;规划、指导全市中小学师资培训基地的教学管理和改革工作;承担市语言文字工作委员会的日常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