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11337776/2019-1883001 文 号 : 无
主题分类: 教育 发文单位: 咸宁市教育局
名 称: 关于对咸宁市政协五届三次会议第116号提案办理情况的答复 发布日期: 2019年11月18日
有效性: 有效 发文日期: 2019-11-18 10:51:16
金华委员:
您提出的《关于为学校和教师减负的建议》的提案收悉。感谢您对咸宁教育事业的重视和关心。现答复如下:
一、关于为学校和教师减负的建议
近几年,上级部门对学校检查名目繁多、频率过高、多头重复、重留痕轻实绩等问题突出,学校应接不暇、不堪重负,基层反映强烈,引起了各级直至中央的重视。2019年3月份,中共中央办公厅发出《关于解决形式主义突出问题为基层减负的通知》,明确提出将2019年作为“基层减负年”,从中央层面为基层减负作出部署和安排。
为全面减轻基层负担,咸宁市委市政府高度重视,近期连续下发了《市委办公室、市政府办公室印发关于统筹规范督查检查考核工作意见的通知》(咸办发〔2019〕1号)、《市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加强全市政府系统督促检查工作的实施意见》(咸政发〔2017〕28号),《2019年市级层面督查检查考核计划清单》(咸办发[2019]4号)等制度性文件,从全市层面统筹市直单位督查检查考核工作,明确未纳入《2019年市级层面督查检查考核计划清单》(咸办发[2019]4号)内的督查检查考核工作不得擅自开展,确需开展的必须按归口管理原则和部门职能分工报市委市政府审批。对部门不及时报备报批的,市委办公室、市政府办公室将通过通报批评、综合考评扣分、移送问题线索、追责问责等方式进行处理。
咸宁市教育局近年来一直致力于减少对学校的检查考核,2015年以来,市教育局就取消了对县市区教育局年度考核,科室检查根据工作需要尽量集中检查。特别是2019年,根据咸宁市委市政府安排部署,咸宁市教育局大幅减少对县市区教育局和学校督查检查考核内容,确保对学校的督查检查考核事项减少50%以上。
针对您提出来的教师承担各类代收费负担问题。市教育局已于2009年下发文件明确各级各类学校收费依据和标准,并于2018年9月6日下发了《关于进一步重申收费政策严肃收费纪律的通知》(咸市教﹝2018﹞23号),对各级各类学校收费政策进一步重申,如公办义务教育阶段收费项目及标准为:全面免除义务教育阶段学生学杂费、课本费,公办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收费项目主要分为三类,即服务性收费、代收费、住宿费(农村学校免收)。服务性收费只有伙食费一项,代收费共3项:教辅材料费、中考考试费、基本医疗保险费。义务教育学校其他收费均为乱收费。针对学校乱收费行为,我局一是压实县市区教育局监管职责,在每学期开学前,市县两级教育部门对规范教育收费及治理教育乱收费工作进行专题部署,对发现苗头性违法行为,采取有效手段,坚决予以制止;二是将学校收费问题纳入市、县两级教育部门春、秋季开学检查重点检查内容,加强日常监管;三是落实责任追究。针对学校乱收费问题,一经发现,依法依规查处。
针对委员提出来的教师承担各类评比和验收及上级传导下来的要求等负担问题。2018年以来,市教育局逐步清理各科室评比验收职能,目前市教育局已取消了对县市区教育局和学校的评比验收职能。对于上级传导下来的要求,市教育局根据业务归口原则,由相关业务科室按照上级部署和工作需要,坚持必须开展的活动整合开展,可开展可不开展的尽量不开展,没必要开展的坚决不开展,为学校教师减负。
二、关于让一流人才进入到中小学的建议
目前,我市中小学教师年龄老化,总量尚有不足,中小学学生数大幅增加,“城镇挤、乡村弱”现象比较突出。为解决这些问题,自2012年起,全市各地农村义务教育学校新进教师由省教育厅统一组织招聘,按照县域内“控制总量、动态平衡、退一补一”原则,逐级申报年度招聘计划。今年各县市区继续招聘780名大学毕业生到农村任教,同时,各县市区通过县级自主招聘、教师调配等方式化解城区学校教师不足。今年各县市区为城区义务教育学校共招录320名大学毕业生到城区学校任教,学校师资力量、结构得到了较大的提升。
为进一步了解我市基础教育教师队伍现状,今年5月份,市教育局邀请湖北省农村教育与文化发展研究中心湖北科技学院教育学院课题组对全市教师队伍建设状况进行了全面调研,总结出目前全市教师队伍存在教师队伍结构性缺编;教师队伍流失现象严重;补充机制不完善,师资严重短缺;大班额问题严重,教师负担重;教师待遇不高,专业发展乏力;骨干教师及校长不足,缺乏领军人物等方面的问题,并提出了强化政府管理职能,优先保障教师队伍建设需要;创新和规范中小学幼儿园教师编制配备;探索实施“定向培养乡村教师计划;依法保障教师工资待遇;落实教师优惠政策;加强师德建设,规范教师从教行为;健全人才成长的激励机制;加强教师培训,提升教师教育教学能力等建设。
为此,咸宁市教育局代市委市政府起草的《关于全面深化新时代教师队伍建设改革实施意见》正在征求意见,《意见》提出了“加强教师队伍党的建设、深化教师队伍理想信念教育、完善师德师风建设长效机制、提升教师职业素养、健全教师三级培训管理体系、提高教师职业入职资格标准、健全城乡统一教师补充机制、改革教师招聘考试考核方式、加大高层次人才引进力度、推动城乡教师交流、创新中小学教职工编制管理机制”等一系列政策措施,吸引更多优秀人才投身咸宁教育事业,为咸宁教育教师队伍建设提供新的动力。
下一步,市教育局将继续按照市委市政府统一部署,进一步简政放权,持续抓好“三抓一优”,推进基层减负。再次感谢您为咸宁教育发展而提出了中肯的建议和意见,并希望各位政协委员和民主人士一如继往关心支持我市教育工作,为咸宁“教育强市”目标多提宝贵意见。
咸宁市教育局
2019年7月4日
主 管领 导:廖晓鸣 联系电话:13986621851
经办人姓名:王家才 联系电话:13872181258
邮 政编 码:437100
抄送:市政协提案委员会一式两份
市政府督查室一式两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