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011337776/2020-17091 文 号 : 无
主题分类: 教育 发文单位: 咸宁市教育局
名 称: 关于对市政协五届四次会议第111号提案的答复 发布日期: 2020年10月23日
有效性: 有效 发文日期: 2020-10-23 23:21:34
农工党咸宁市委员会:
贵单位提出的关于做好青少年心理健康疏导的建议的提案收悉,现答复如下:
感谢贵单位对我市做好青少年心理健康疏导的建议的提案。心理健康教育是提高学生心理素质、促进身心健康和谐发展的重要工作,是学校德育工作和教育现代化的重要内容。我市历来高度重视中小学心理健康教育,进入新时代,党和国家对心理健康教育提出了更高要求,同时我市心理健康教育也存在课时落实不严、针对性实效性不强等问题,亟待采取措施予以解决。
(一)突出课堂主阵地。发挥课堂教学主阵地作用,普及心理健康知识,树立心理健康意识,了解心理调节方法,认识心理异常现象,掌握心理保健常识和技能。2015年,依据省教育厅统一安排,在全市中小学开设了生命安全教育和心理健康教育课程,2016年,由省市财政专项资金购买义务教育阶段学校学生教材,免费配送全市中小学生。并从2016年底开始,组织开展义务教育阶段学校学生参加生命安全教育和心理健康教育网络测试。2019年1月,下发《关于进一步规范中小学(幼儿园)办学(园)行为 切实减轻学生课业负担的通知》(咸市教基〔2019〕2号),对中小学心理健康教育课程课时予以明确保障。
(二)丰富实践载体,通过多种形式开展中小学心理健康教育。通过学校广播和网站定期宣传心理健康知识,组织学生制作心理专栏和心理小报,开展心育班会、心理讲座和学校家长学校家校互动、中小学综合实践活动开展多种形式心理健康教育。
(三)积极开展教师心理健康知识培训,建设中小学心理健康咨询室。将心理健康知识纳入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内容,并纳入中小学教师培训重点内容,组织开展了多批次中小学心理健康骨干教师培训。目前,我市所有高中及部分义务教育阶段学校建成了心理健康咨询室,初步形成了兼职教师为骨干的心理健康教育教师队伍。
(四)提升心理辅导室建设水平。按照教育部《中小学心理辅导室建设指南》标准,进一步加强学校心理辅导室软、硬件设施设备配置,切实发挥心理辅导室在预防和解决学生心理行为问题中的重要作用。原则上,学生在校期间每天均应开放,课间、课后等非上课时间应有一定时间向学生开放,并安排专人值班。不断提高心理辅导援助和危机干预服务质量。
(五)完善心理健康教育制度。健全学生心理健康定期筛查和重点干预制度,进一步完善学生心理辅导档案管理制度,在初始年级建立规范的学生心理档案,实行动态管理,对于存在心理问题的学生给予及时跟进和帮助。建立班级心理委员制度,指导学生开展丰富多彩的心理健康自我教育活动和心理自助服务。
(六)健全家校社心理健康教育协同机制。充分发挥学校在家庭心理教育中的重要作用,通过家委会、家长学校和家长会等渠道,帮助家长增强自身心理健康意识、树立科学的教养观念,提升家庭心理健康教育水平。充分发挥我市24小时学生心理援助热线作用,整合教育、卫生、共青团、妇联等专业心理健康教育资源,组建市级学生心理辅导和危机干预专家队伍,分级分类开展心理辅导和心理危机干预,形成家校社“三位一体”心理健康教育与服务合力。
咸宁市教育局
2020年9月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