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011337776/2020-17093 文 号 : 无
主题分类: 教育 发文单位: 咸宁市教育局
名 称: 关于对市政协五届四次会议第065号提案的答复 发布日期: 2020年10月23日
有效性: 有效 发文日期: 2020-10-23 23:27:18
唐政委员:
您提出的关于建立小学课后服务制度开设校内公益晚托班的提案收悉,现答复如下:
感谢您对我市建立小学课后服务制度开设校内公益晚托班的提案。我市高度重视中小学生校内课后服务工作,从“办人民满意的教育”的高度出发,统筹做好中小学生校内课后服务工作。
(一)课后服务有政策。2017年2月,教育部办公厅印发《关于做好中小学生课后服务工作的指导意见》(教基一厅〔2017〕2号),要求各地充分发挥中小学校课后服务主渠道作用,指导广大中小学校充分利用在管理、人员、场地、资源等方面的优势,积极作为,主动承担起学生课后服务责任。具体课后服务时间由各地根据实际自行确定。课后服务必须坚持学生家长自愿,建立家长申请、班级审核、学校统一实施的工作机制。课后服务内容主要是安排学生做作业、自主阅读、体育,以及娱乐游戏、拓展训练、观看适宜儿童的影片等,坚决防止将课后服务变相成为集体教学或“补课”。鼓励社会组织和社区、居委会、村委会举办公益性托管服务。鼓励有条件的县市区政府对开展托管服务的学校给予公用经费补贴。
(二)落实校内公益性。课后在校托管服务遵循“家长自愿,校内实施,成本分担,有效监管”的原则,坚持政府、学校、家长共同合理分担校内课后服务运行成本,政府和学校免费提供场所,由家长委员会进行成本核算,教育和物价部门进行监管,为学生提供力所能及的服务。
(三)坚持课后服务不走样。在不加重学生课业负担的前提下,学校在下午课后托管时段可安排学生自习、做作业等,鼓励和倡导学校安排阅读、体育、艺术、科普活动、观看有益影片、拓展训练等,以及开展社团及兴趣小组活动等。具体课后托管活动清单由学校会同家长委员会协商确定,但不得将校内课后服务作为学校教学的延伸,组织学生或变相组织学生进行集体教学或补课。
(四)加强校外托管机构监管。近几年来,市县两级教育部门每年都要组织所有学生参加午托、晚托情况摸底,为相关部门加强监督提供数据参考;通过校园网、校讯通、“两微一端”、宣传栏、家长会、《致家长的一封信》等方式,告知普通家长校外托管安全重要性,建议家长选择校内托管或者选择有资质的校外托管机构。会同食药监、卫生、工商、公安、消防等部门,以城区学校为重点,开展一次校园周边学生托管机构大检查,排查安全隐患,规范托管管理。
下一步,我们一是将进一步加强学校课后服务管理,为学生提供优质托管服务;二是做好家长与学生宣传引导.主动与相关部门配合,采取适当方式公布规范、合格的托管机构及有问题托管机构名单,引导家长选择优质合格的托管机构。三是积极配合市市场监督管理局等部门做好校外托管机构监督工作。
再次感谢各位政协委员为咸宁教育发展而提出了中肯的建议和意见,并希望各位政协委员和民主人士一如继往关心支持我市教育工作,为咸宁“教育强市”目标多提宝贵意见。
咸宁市教育局
2020年9月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