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011337776/2022-39323 文 号 : 无
主题分类: 教育 发文单位: 咸宁市教育局
名 称: 对市六届人大一次会议第41号建议的答复 发布日期: 2022年11月02日
有效性: 有效 发文日期:
予以公开 B
对市六届人大一次会议第41号建议的答复
舒全胜代表:
您提出的关于关于在高新区建立公办幼儿园的建议收悉,现答复如下:
2022年3月18日下午,市政府召开市本级重点政府投资项目推进会议,会议明确在高新区范围建设一所公办幼儿园一一咸宁市交通实验幼儿园二园,该项目选址于金桂路以南,特勤消防中队东侧地块;明确市交通实验幼儿园为项目运营主体,履行幼儿园办学管理责任;明确市高投集团作为资产所有人,履行债务偿还、配套资金出资责任,并由市高投集团与市交通实验幼儿园对接,做好工程装修、设施设备采购及开发准备工作。
目前高新区正积极配合市高投集团、市交通实验幼儿园做好项目用地前期准备工作,确保按照会议精神,咸宁市交通实验幼儿园二园于2023年秋季如期开学。
再次感谢您对我市教育事业的关心与支持!
咸宁市教育局
2022年 7月 25日
主 管 领 导 魏祖健 联 系 电 话 19972900536
经办人姓名 邓诗颐 联 系 电 话 15872797009
邮 政 编 码 4371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