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011337776/2023-29210 文 号 : 无
主题分类: 教育 发文单位: 咸宁市教育局
名 称: 对市六届人大二次会议第045号建议的答复 发布日期: 2023年10月04日
有效性: 有效 发文日期:
刘露委员:
您提出的关于规范校内午托管理,取缔部分不满足条件的校内午托的建议已收悉,感谢您对我市学校午托管理工作的关心和关注。市教育局作为主办单位,高度重视,分管局长魏祖健亲自督办,市教育局基础教育科具体落实。我们前期对各地各校午托管理工作做了大量调研,现结合市财政局、各县(市、区)人民政府意见,答复如下:
为深入贯彻落实“双减”政策要求,满足学生的多样化需求,解决家长急难愁盼问题,市教育局等四部门联合印发了《关于进一步做好义务教育学校课后服务工作的通知》(咸市教基〔2021〕21号),鼓励学校提供午托服务,最大限度为家长和学生提供便利。在实施过程中,由于部分学校硬件设施不足、教师工作时间长、经费保障不到位等问题,导致学校午托服务出现覆盖面不广、服务质量不高等现象。
一是加强政策宣传。校内午托服务坚持家长自愿原则,学生是否参加校内午托服务,由学生家长自愿选择,严禁强迫或变相强迫学生参加。开展校内午托服务的学校要主动向家长告知服务方式、服务内容和安全保障措施等内容。
二是积极创设条件。学校有开设午托服务条件的,应继续根据家长需求积极开展午托服务。学校可充分利用校内各种场室资源,作为开展午托服务的场地。学校没有专属午休休息室或专属午休休息室不够的,一般安排在教室,或经过改造具备一定条件的其他场所,为学生提供午休服务。条件较优越场所应优先提供给低年级学生使用。鼓励有条件的地方,在新建扩建学校时,将学生午休场所配套设施一并纳入规划。
三是严格监督管理。按照义务教育“以县(市、区)为主”的管理体制,各县(市、区)政府要充分发挥对中小学校午托服务的指和监管作用。要把安全放在首位,落实安全责任,完善安全管理制度和应急预案,要加强与综治、公安、卫生、食药监督等部门的协调配合,切实消除在交通、场地、消防、食品卫生、安全保卫等方面的隐患,确保学生人身安全。
咸宁市教育局
2023年7月25日
主管领导:魏祖健 联系电话:13986610321
经办人姓名:蒋李明 联系电话:19972900633
邮政编码:437100
抄送:市政协提案委员会(1份)(含电子文档)
市政府政务督查室(2份)(含电子文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