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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对市政协六届二次会议第075号提案的答复

索引号 : 011337776/2023-29214 文  号 :

主题分类: 教育 发文单位: 咸宁市教育局

名 称: 关于对市政协六届二次会议第075号提案的答复 发布日期: 2023年10月04日

有效性: 有效 发文日期:

孙和平、徐志清、王能领委员:

你们提出的关于咸宁市语言文字工作的提案收悉,现答复如下:

感谢长期以来对我市语言文字工作的关心。我们对此提案进行了认真研究,认为此项提案非常好。提案中如实地提出“经典乡村行”活动的重要意义和重点内容,并提出了切实可行的活动建议,这对于我们进一步做好语言文字工作很有启发和帮助。

近年来,在省语委、省教育厅的关心指导和大力支持下,在市委、市政府的坚强领导和全市语言文字工作战线的共同努力下,全市大力传承发展中华优秀传统文化,广泛开展中华经典诵写讲系列活动,不断推进加大国家通用语言文字推广力度“一地一策”工作,创新创优成果丰硕,“乡村推普行动”蓬勃开展,推普助力脱贫攻坚成效显著。我市语言文字事业持续稳步发展,推普助力脱贫攻坚成效显著。圆满完成县域普通话普及情况调查工作,全市居民普通话普及率超过85%,实现了普通话基本普及的目标。

当前,我市语言文字事业发展还不平衡不充分,国家通用语言文字普及质量有待提高,语言文字治理与服务能力离城市发展需求和人民群众期盼还有差距。今后五年,必须抓住机遇、迎接挑战,认真贯彻落实全国、全省语言文字会议精神,适应国家和咸宁发展需要,强化新时代语言文字事业战略地位,科学谋划、统筹推进我市语言文字工作高质量发展。

一、主要做法

(一)提升组织领导“高度”,加大语言文字工作重视

一是加强组织领导,明确工作职责。按照市委、市政府及市语言文字工作领导小组工作部署,成立了由市教育局局长任组长,分管副局长任副组长,各科室负责人、市直学校校长为成员的加大国家通用语言文字推广普及力度工作领导小组,负责领导和协调全市教育系统推广普及国家语言文字。建立了层层责任制,成立各级语言文字机构,组建推普助力乡村工作队,确保语言文字工作走深走实。

二是稳步推进实施,形成工作合力。为充分发挥本地高校示范引领和辐射带动作用,我市在推普宣传、竞赛评优及普通话测试等各项工作中加强了教育局与地方高校(湖北科技学院、咸宁职业技术学院)语委办之间的合作,同时发挥学校主阵地作用,进一步提升我市中小学生普通话水平。

三是坚持以评促建,提升工作水平。将语言文字工作纳入市文明创建考核内容,以语言文字规范化考评为抓手,切实提升基层国家通用语言文字的推广普及力度。定期通过看、听、查、问等形式对推普一地一策工作开展综合检查。2022年12月,完成了全市共971所中小学校(幼儿园)达标建设验收工作。

(二)增加地方特色“浓度”,打造语言文字工作品牌

一是本土特色文化效应日益增强。咸宁拥有以赤壁之战为代表的三国文化,以北伐战争汀泗桥战役为代表的革命文化,以向阳湖文化名人村为代表的名人文化,以温泉、九宫山、陆水湖为代表的生态文化等。在湖北科技学院和市朗诵艺术家协会的牵头带领下,开展了《云上咸宁》“读书接龙”、录制《我依然是一个兵》、咸宁市迎新春送温暖线上朗诵会等系列诵读活动,进革命点、进生态区、进社区、进学校,致力于发扬本地优秀历史文化。

二是机关干部带头作用更加明显。我市骨干测试员姜楠楠制作了《普通话知识培训》课件,由市直机关工委统一安排各机关单位进行推广学习培训,并分期分批组织相关单位人员考取普通话等级证书,相关学习培训活动在广大机关干部中取得了良好反响,学习效果明显。

三是基层推普宣传工作不断深入。近年来,以省测中心普通话乡村行活动为契机,我市高度重视,分管领导亲自下乡巡查督办,各地紧密联系驻村工作组、村委会,选择对口帮扶村,在掌握村民基本情况后,有针对性讲解“村民常用语50句”,结合村民劳务实际,教授普通话发音技巧。同时对部分乡村旅游景区人员进行了入区培训。2022年,普通话乡村行活动覆盖全市34个乡村,1500余名村民。2023年普通话乡村行活动将进一步争取地方党委(政府)重视,将活动切实落实到乡村景区、到党员阵地、到基层学校、到田间地头,同时丰富活动形式,采取民生新闻报道、网络直播、诵读比赛、宣讲等村民喜闻乐见的方式扩大活动影响力。

(三)夯实基础建设“厚度”,壮大语言文字工作队伍

一是普通话测试站分点积极扩建。按照省测试中心要求,结合我市普通话培训测试工作实际情况,咸宁测试站设置了三个测试点,分别是咸宁职教(集团)学校、赤壁师范和崇阳职业技术学校。2021年12月,咸宁职教(集团)学校测试点完成升级改造,高规格配置计算机、监考机、语音测试系统、隔音装备等,相对独立的信息采集区、候测区、备测区,20个测试间可同时开展测试。2023年4月,崇阳职业技术学校也完成了升级改造,从原来的10个测试机位增加到2倍,20个测试点目前也已全部投入使用。

二是普通话测试工作任务圆满完成。经初步统计,近年我市普通话年均测试量达5000人次以上,部分测试员近年的个人累计评测量达4000人次以上。2021年,咸宁职教集团学校、赤壁职教集团学校、崇阳职业技术学校3个站点完成4310人的测试工作,顺利完成8620个评测任务。2022年共完成5151人测试、10302个评测任务。2023年共完成5369人测试、10738个评测任务。

三是在聘普通话测试人员队伍不断壮大。开展了测试员初审选拔,组建国家级测试员、省级骨干测试员等语言文字领军人才专家小组,对我市普通话测试员报名人员进行初选推荐,大幅提高了省级测试员培训人员的申报通过率。截至目前,全市普通话测试员队伍有71人(不含高校),在聘人员50人。为解决人员问题,我局还通过鼓励干部职工和教师加入咸宁市朗诵艺术家协会、协助举办市群艺馆公益朗诵课、组织中华经典诵读比赛、演讲比赛等途径,挖掘活动中表现突出、普通话水平较高的教师人选,进一步充实壮大普通话测试员储备力量。

(四)保持中华传统“温度”,延续语言文字工作成效

一是与党史学习教育契合紧密。结合建党100周年、咸宁市教师师德师风建设年、党员“一下三民”等活动,开展了系列演讲、朗诵、征文和讲座等活动。在湖北科技学院语委的牵头带领下,咸宁市朗诵艺术家协会承接市妇联公益项目,开展了10多场“学党史 传家风”红色家风故事接力宣讲活动,此项活动不仅是红色家风故事聆听分享会,也是“学党史 感党恩 跟党走”的家庭动员会。

二是中华经典诵读比赛活动成绩突出。在第三届、第四届中华经典诵读大赛中,市教育局联系湖北科技学院国家级测试员组织经典诵读专项培训和节目评选,得到了各县市区的积极响应,大赛连续两年取得了优异成绩,并获得了全省优秀集体组织奖。在第三届推荐到省里参加初赛的6个作品中,获省一等奖2个、二等奖2个、三等奖2个,6个作品全部入围国家级复赛,其中4个获得了全国优秀奖。第四届入围省级决赛的优秀作品有4个,最终咸宁市交通实验幼儿园作品《祖国,或以梦为马》突破重围,获得了全国三等奖,并获全国优秀奖2个。

三是全国推普宣传周活动持续发力。在第24届、25届推普周期间,市教育局分别在通城县北港镇龙门村、赤壁市赵李桥镇联合当地村镇主管部门,共同举办了助力乡村振兴“我为群众办实事”主题推普活动,邀请我市国家普通话测试员及省级骨干测试员进行现场授课,义务为乡村中小学幼儿园教师、村民提供普通话培训,并开展了书法课堂,并为当地村民送“福”字、贴对联。同时,各地各校举行了全国推普周启动仪式,组织师生深入开展学习贯彻《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通用语言文字法》及湖北实施办法活动,倡议说普通话、写规范字,使普通话成为校园语言。积极开展了以诵读、演讲、写作、主题班会、“啄木鸟”汉字等形式多样、内容丰富的活动,并通过黑板报、手抄报、宣传栏、微信公众号、官方网站、电视台、电子显示屏等进行了广泛宣传。

二、存在问题

(一)语言文字没有专业对口机构,工作经费不足。

目前市语委办、市普通话测试站均设置在市教育局教师管理科,教育管理科本是一个业务繁重的职能科室,无法抽出充足时间开展语言文字工作,加上又无语言文字专项财政经费,很多工作占用了教育局科室专项经费,往往疲于应付,参与推普周、经典润乡土、中华经典诵读活动及语言文字培训工作等相关工作人员和教师无经费补助可以发放,要调动积极性存在一定困难。难以做出特色、亮点。各县市区情况相似,目前语言文字工作得益于地方高校和市直、崇阳、赤壁三个测试点的大力支持,我市优秀国家级测试员也发挥了较大的示范带动作用。

(二)语言文字工作配套制度有待完善。我市语言文字工作领导小组统筹协调不够、语言文字工作机构不健全、成员单位人员流动性大、语言文字工作结果应用不强等问题依然存在,对语言文字工作检查和监督不力。在实际工作中,将普通话和规范字使用能力作为教师聘用、业务考核、职务晋升、评优评先基本条件的贯彻力度也有待加强。

三、下一步保障措施

(一)加强党对语言文字工作的领导

把坚持和加强党的领导贯穿语言文字工作全过程,切实履行政府依法监管语言文字应用和提供语言文字公共服务的职责。健全市、县、街道(乡镇)三级语言文字工作组织机构,配齐配足工作人员,落实工作经费。强化县、街道(乡镇)语言文字工作职能,增强基层工作活力,推动区域、领域语言文字工作自主、特色、优质发展。综合运用法律、行政、教育、科技等手段,推进语言文字工作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

(二)完善语言文字工作体制机制

健全“党委领导、政府主导、语委统筹、部门支持、社会参与”的管理体制,完善分工协作、齐抓共管、协调有效的工作机制,创新社会参与语言文字工作机制。把语言文字工作纳入各级政府议事日程和履行教育职责评价体系,列入教育事业发展规划,加强督导检查。强化各级教育(语言文字)部门统筹协调能力,推动相关职能部门依法履行语言文字行业管理职责。

(三)夯实语言文字工作法治基础

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通用语言文字法》及湖北省实施办法,将语言文字规范化要求纳入相关行业规章制度建设,强化制度落实,确保国家通用语言文字作为机关、学校、媒体和公共服务行业的基本用语用字。依法妥善处理好各种语言文字关系,使其各得其所、各展所长,构建和谐健康的语言生活。完善语言文字执法机制,规范语言文字执法行为。将语言文字法律法规纳入我市普法规划,增强全社会依法规范使用国家通用语言文字的意识。

(四)加大语言文字工作宣传力度

广泛开展国家通用语言文字宣传教育,鼓励新闻媒体开办语言文字推广教育栏(节)目,引导社会大众特别是青少年自觉规范使用国家通用语言文字,自觉传承弘扬中华优秀语言文化。创新开展全国推普周活动,搭建立体化、网络化、常态化的宣传平台,扩大社会参与度和影响力。密切关注社会语言生活,及时回应语言文字热点问题。大力宣传语言文字工作先进典型,营造全社会关心支持语言文字工作的良好环境。

(五)加强语言文字工作队伍建设

加强语言文字管理干部培养培训,打造政治过硬、业务精湛、作风优良、创新创优的语言文字管理队伍,不断提高语言文字治理能力和水平。重视专家引领作用,充分发挥高校在语言文字人才培养、智力支持、科研创新等方面的作用。广泛动员社会力量参与语言文字工作,发展壮大以普通话水平测试员(推普员)、语文、书法骨干教师及社会各界语言文字爱好者等为主体的语言文字志愿服务队伍,凝聚语言文字工作合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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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管领                 联 系 电 话          

经办人姓                 联 系 电 话          

邮政编          

抄送:市政协提案委员会(1份) 

      市政府政务督查室(2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