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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对市政协六届二次会议第093号提案的答复

索引号 : 011337776/2023-29222 文  号 :

主题分类: 教育 发文单位: 咸宁市教育局

名 称: 关于对市政协六届二次会议第093号提案的答复 发布日期: 2023年10月04日

有效性: 有效 发文日期:

  熊玲敏  委员:

您提出的关于 关于推进我市职业教育发展的建议 的提案收悉,现答复如下:

我们会同市人社局、市财政局等会办单位进行了认真研究。一致认为,您所提出的三条建议抓住了咸宁职业教育发展中的关键问题,非常重要也非常中肯。现结合工作开展情况和各会办单位的意见,综合答复如下。

一、工作开展情况

(一)开放自主,积极培育“双师”型教师队伍。一是为事业单位“松绑”,落实人才引进的自主权。通过授权单位自主进行人才引进,用人单位可以根据单位发展需要,经过集体研究决定,自主组织实施,引进结果按规定进行备案。事业单位岗位设置方案,授权事业单位根据规定进行设置,由主管部门审核确定并按规定进行备案。二是优化评价机制,破除壁垒育人才。为了改变本地人才不足的现状,养眼培养更多优秀人才,采取评聘分开为主,适当结合优秀人才给予突破岗位数额获评高级职称。三是优化岗位设置,创新管理用人才。优化事业单位岗位设置管理,提高学校等专业技术人才密集的事业单位专业技术高级岗位比例,从一般的10%提高至20—35%。四是积极组织中职学校骨干教师参加国培和省培。每年选派80多人次到省内外重点职业院校和相关培训企业进行为期4周以上的培训。五是举办全市中职学校教学能力大赛。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健全德技并修、工学结合的育人机制,深化新时代职业教育“双师型”教师队伍建设改革。遵循职业教育教学一般规律和学生身心发展规律,引导职业院校加强“双师型”教学团队建设,深化教师、教材、教法改革。

(二)推动职业院校发挥人才培养主阵地,积极对接企业需求。根据《省人民政府关于推动现代职业教育高质量发展的实施意见》(鄂政发〔2022〕9号)文件精神,咸宁市教育局出台了《关于服务和保障企业用工工作的实施细则》,对职业院校创新人才培养模式,深化职业教育教学改革,提出了相关要求,实现了专业设置与产业需求、课程内容与职业标准、教学过程与生产过程、毕业证书与技能等级证书、职业教育与终身学习的对接。咸宁职业教育(集团)学校在2022年开展了“百名教师下企业实践锻炼”活动。让专业教师下企业实践锻炼是提升教师综合素质的重要举措,通过企业实践,可以让教师们亲临用人单位,身临其境学习专业技术,了解专业前沿知识及行业动态,教师们可以实现“双师”向“双能”转变,从而进一步推动专业的教学改革。市人社局、市财政局、市教育局联合出台了《鼓励咸宁市直大中专院校组织本校应届毕业生留咸就业奖补政策的实施细则》,促进更多咸宁市直大中专院校(含技工学校)毕业生就业在咸宁、服务在咸宁,给予每生1000元的奖励。通过奖补政策的实施,鼓励学校加强与本地企业合作交流,为咸宁本地企业稳定输送高素质技能型人才,真正实现产教融合发展。

(三)严格落实生均拨款政策。市级财政部门采取“增投入、调结构、强管理”方式,破解财力不足难题,促进产教融合、校企合作。根据财政总决算报表数据,2022年,全市中等职业教育在校生26113人,财政拨款支出26983万元,生均公用经费10333元,超出省定标准2333元,其中:市直中职生均经费达到11505元,超出省定标准3505元。同时,市财政部门统筹各类资金,持续加大项目建设投入,累计安排职业教育项目经费2.3亿元,用于新建了咸宁市新产业公共实训基地 、咸宁市公共实训基地两个公共实训基地,校园环境改善、实训设施设备采购等,职业院校办学条件得到了显著提升。

(四)注重发挥企业重要主体作用,着力构建校企合作长效机制。近年来,我们积极鼓励企业参与职业教育。支持企业设立学生实习和教师实践岗位,建立职业院校学生定点实习实训、教师定点实践锻炼制度,支持企业与职业院校共建共享生产性实训基地,鼓励行业龙头企业将最新的技术和设备投入到生产性实训基地,鼓励教师和学生将拥有知识产权的技术开发产品设计等成果依法依规在企业作价入股。加快了产业协同发展。人社部门积极引导全市技工院校主动与13家企业在人才培养、技术创新、就业创业等方面开展产教融合、校企合作。支持湖北灵坦机电设备有限公司设立焊工、工具钳工等紧缺工种的技能培训学校,跟踪指导企业开展系列培训,并协调有关部门将企业确定为湖北省特种设备焊接考试委员会,切实帮助企业解除后顾之忧,让企业真正受益。

(五)积极支持民办职业院校发展。全市教育部门管理的9所中职学校中有2所是民办中等职业学校。全市人社部门管理的8所技工院校中有6所是民办技工院校。我们积极引导民办职业学校根据当地经济社会发展对生产服务一线高素质劳动者和技能型人才培养的需求,进一步扩大民办职业学校招生规模和自主设置专业,增强民办中职学校的活力和吸引力,推动公办和民办职业教育共同发展。

二、下一步的工作安排

下一步,我们将进一步按照您提出的有关建议,会同有关部门,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贯彻落实新修订的《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教育法》等文件精神,加大工作力度,深化产教融合,促进教育链、人才链与产业链、创新链有机衔接,全面提升教育水平和人力培养质量,服务咸宁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

最后,衷心感谢您对我市职业教育发展的关注及所提的宝贵意见,希望您一如既往地关心、支持我市职业教育事业的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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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管领   柳劲松          联 系 电 话   8264310  

经办人姓   曾晓燕          联 系 电 话   8255599  

邮政编   437100   

抄送:市政协提案委员会(1份)  

      市政府政务督查室(2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