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011337776/2024-25771 文 号 : 无
主题分类: 教育 发文单位: 咸宁市教育局
名 称: 对市六届人大三次会议第085号建议的答复 发布日期: 2024年10月09日
有效性: 有效 发文日期:
胡嘉敏代表:
您提出的关于推进基础教育优质均衡发展的建议收悉。现答复如下:
推进基础教育优质均衡发展是提高义务教育质量,推动教育事业科学发展,促进教育公平的重要举措。
一、优化乡村学校布局。截至2024年5月底,全市撤并闲置的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有563所(城区学校11所,农村学校552所),其中,咸安154所、嘉鱼12所、赤壁43所、通城140所、崇阳92所、通山122所)。除通山外其他县市区撤并的农村小规模学校闲置资产均已移交当地政府。结合人口分布及城镇化趋势,今年秋季,全市将再次撤并20余所农村小规模学校(全市现有义务教育阶段学校451所,普通高中30所)。
近年来,我市以教联体建设为抓手,着力推动优质教育资源向农村学校、薄弱学校和新建学校辐射,实现资源共建共享,城乡、校际差异不断缩小。截至目前,全市共组建教联体127个(含融合型教联体43个,占比33.86%),413所义务教育学校被纳入教联体建设,义务教育学校覆盖率达94.08%,5个教联体被评为省级示范性教联体,相关做法被学习强国、湖北日报等多家媒体宣传报道。
二、研究制定咸宁市基础教育发展规划。结合《咸宁市战略规划》编制工作和“一张蓝图”建设需要,我局已对接市规划院制作了全市教育设施现状布局图,对全市教育设施布局现状情况进行了分析,目前正在开展全市教育布局调整规划编制工作,并分学段、分县域对中小学学位情况进行预测分析。
三、拟定课后服务费新标准。市教育局年初已会同市发改局、市财政局聘请第三方机构开展义务教育课后服务费成本监审,待市发改委关于成本监审报告正式定稿后,市教育局将配合市发改拟定课后服务收费标准文件初稿,及时提交市政府审议,待新标准出台后按新标准实施。。
四、严格执行招生政策。市教育局印发《关于做好2024年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招生入学工作的通知》(咸教基〔2024〕8号),明确“属地招生”“公民同招”原则,坚持民办义务教育学校招生纳入审批地统一管理,严禁民办义务教育学校违规跨区域招生。高中阶段学校严格按照下达招生计划组织招生,各普通高中、中职学校在指定范围内招生,未经市教育局批准,一律不得跨地域招生,对未经招生考试机构录取的或未经批转超计划录取的,一律不予注册学籍。2024年面向全市招生的普通高中有:鄂高高中、咸宁东方外国语学校、湖北咸宁鲁迅学校、华师元一赤壁学校、元一艺术高级中学、崇阳县众望高中。中职学校有:咸宁职业教育(集团)学校、咸宁财税会计学校、咸宁市理工中等职业学校、赤壁职业教育(集团)学校、赤壁市机电信息技术学校、湖北崇阳职业技术学校。
衷心感谢您对我市基础教育发展的关心与重视。下一步,我们将在市委、市政府和省教育厅具体指导下,进一步推进我市基础教育高质量发展。
咸宁市教育局
2024年7月24日
主管领导 魏祖健 联 系 电 话19972900536
经办人姓名 蒋李明 联 系 电 话19972900633
邮政编码 437000
抄送:市人大常委会代工委(1份)
市政府政务督查室(2份)(纸质版送市政府大楼227,正式文件扫描件和电子文档反馈至督查系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