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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对市政协六届三次会议第036号提案的答复

索引号 : 011337776/2024-25780 文  号 :

主题分类: 教育 发文单位: 咸宁市教育局

名 称: 关于对市政协六届三次会议第036号提案的答复 发布日期: 2024年10月09日

有效性: 有效 发文日期:

民进咸宁市总支

您单位提出的关于留住优质青年教师的建议提案已收悉,现答复如下:

目前,优质青年教师流失问题是我市教育领域客观存在的问题。对于您的建议,我局一直高度重视并在实际工作中采取了多种措施,改善该问题。

(一)加强师德教育,重塑职业价值观。为切实加强师德师风建设,我局采取有力举措在筑牢师德师风底线上做文章,将2022年确定为全市“师德师风建设年”,开展了“十个一”活动。2023年开始为期3年的师德师风专项整治行动,严查在职教师有偿补课,对有偿补课及违反师德行为实行零容忍。通过反向约束和正向引领,不断强化师德师风全过程管理。

(二)加强管理,减少优秀教师流失。建立全市教师人才库,对取得市级、省级、国家级名师及高级职称的教师进行登记,并通过全国教师管理信息系统,实行全过程管理。根据优秀教师们(优秀教师、班主任和校长、特级教师)的表现和贡献,逐步推荐到省、国家级层面进行培养培训,增强教师责任感和荣誉感,全面提升优秀教师的群体和水平能力。

(三)减轻教师非教学负担,创造教师乐教环境。2023年4月,我局印发《咸宁市教育局关于中小学教师减负的措施》,对规范社会事务进校园提出4点要求。其中,明确要求“未经县级以上政府统筹安排,不得向中小学校和教师强制摊派与教育教学无关的活动和工作。”“不得强制要求中小学校和教师注册与教育教学无关的各类APP,关注微博、微信公众号,参加点赞投票、人物评选、打卡签到等”“未经县级以上教育部门同意,不得让中小学教师停课参加有关活动。”2024年3月,为进一步规范社会事务进校园工作,市委教育工委3月6日印发《关于进一步规范社会事务进校园工作的通知》(咸教工委函[2024]1号),提出“建立清单、严格审核、加强研判、强化督导”等4项工作要求,明确实行“守土负责”,社会事务进校园县市区教育工委要按照“凡进必审”原则进行严格审批,教育督导部门负责监督检查。减少形式化任务安排,保证教师从繁杂的非教学事务中解脱出来。

(四)切实提高教师待遇,增加教师幸福指数。一是切实落实教师工资收入政策。我局每年组织对县(市、区)义务教育教师工资收入落实情况进行督办,确保义务教育教师待遇保障长效机制和工资收入随当地公务员待遇调整的联动机制落到实处,持续兑现“不低于”。二是印发了市教育局《关于开展“我为教师办实事”活动的通知》,各县(市、区)教育局根据通知要求,开展关心关爱教师系列活动,着力解决了教师急难愁盼的问题。如加强了周转房管理,安装空调、热水器等电器设备,保证教师安居;开展名师引领传帮带,促进教师成长;部分县市区实行弹性上下班、强制休假,减轻教师工作压力;关心教师子女入学、身体健康及食宿等问题,让教师安心乐教。三是强化教师培养。2024年启动的咸宁市“校长班主任双培养”计划将青年教师纳入主要培养对象,遴选了30名青年校长、100名青年班主任开展为期三年的专业培养,以名师传帮带形式促进青年教师成长。四是加大乡村公益资助。通过咸宁市春雨乡村教育公益基金会,对在乡村教育一线做出突出贡献的教师开展资助,目前已资助40人,每人2万元。

(五)完善教师荣誉制度,营造尊师重教的环境氛围。一是完善教师职称的评审办法,向一线和农村学校倾斜,破“四唯”:唯资历、唯文凭、唯论文、唯奖项,重实绩:一线教师的实绩表现,通过家访等重视关爱特殊群体学生,指导青年教师成长和辅导学生进步。二是通过教师节优秀教师典型选树,表彰长期扎根基层和一线的优秀教师代表,提升他们的影响力和荣誉感。2023年提请市委市政府表彰了10名“咸宁市优秀人民教师”并进行宣传报道,2024年将10名优秀人民教师纳入全市首批“教育家精神”巡讲团,将进行全市巡回宣讲。2024年是全国第40个教师节,我市将举行庆祝大会,表彰350余名优秀教师代表,宣传一批优秀的老师家访典型和致敬平凡人心中的好老师典型。并推荐一批优秀典型到省、国家层面进行宣传。全力营造全社会尊师重教氛围。

在今后工作中,我局还将通过多种途径、采取多种措施,加强优秀人才引进,留住优质青年教师,感谢贵单位对我市教师队伍建设的关注和重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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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管领   廖晓鸣       联 系 电 话 8264300         

经办人姓   郑莹          联 系 电 话   8256527       

邮政编  437100        

抄送:市人大常委会代工委(1份)   

    市政府政务督查室2份(纸质版送市政府大楼227,正式文件扫描件和电子文档反馈至督查系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