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011337776/2022-37212 文 号 : 无
主题分类: 教育 发文单位: 咸宁市教育局
名 称: 关于对2021年逾期尚未支付中小企业款项的情况说明 发布日期: 2022年10月18日
有效性: 有效 发文日期:
截止2022年3月31日,市教育局对涉及2021年中小企业款项均已支付,无逾期情况。
特此说明。
咸宁市教育局
2022年10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