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咸宁市教育“十四五”规划102项重大工程中期自评报告

索引号 : 011337776/2024-05885 文  号 :

主题分类: 教育 发文单位: 咸宁市教育局

名 称: 咸宁市教育“十四五”规划102项重大工程中期自评报告 发布日期: 2024年02月27日

有效性: 有效 发文日期:

一、普惠性幼儿园

(一)工作推进情况

“十四五”以来,咸宁市积极保障适龄幼儿入园需要,整体提升学前教育质量,进一步强化政府职责,加强园舍资源规划和建设,提高公办幼儿园和普惠性幼儿园占比,加大科学育儿指导与宣传力度,加强过程性质量监测等,努力打造普及普惠、安全优质的学前教育。

全市各地普惠性幼儿园建设类项目严格按照建设程序,切实遵守工程建设领域工作规范。项目管理实行以园长为法人的法人责任制,教育局负监管责任,在设计、施工、监理等各环节建立质量终身负责制和责任追究制。所有项目按照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实行公开招投标,严把施工监理关,确保工程质量。

(二)工程进展情况

据统计汇总,全市“十四五”以来,新建、改扩建幼儿园33所,计划总投资约5.34亿元,实际完成投资3.32亿元,可提供学位1.2万个。目前,已完工项目27个,正在施工中6个,在建项目计划于2023年12月底完工,1个项目正在前期准备。

(三)取得成效

2021年至2023年,据统计,全市新建、改扩建普惠性幼儿园项目共33个,总建筑面积14.1万平方米,计划总投资5.34亿元,全部竣工后可提供学位1.2万个。截至2022年底,全市公办在园幼儿占比达46.96%,略高于2023年省目标值(45%);普惠性幼儿园占比达90.23%,已提前完成规划值。

随着国家三胎政策出台,出生小孩剧增,学前教育学位短缺。市委、市政府高度重视学前教育工作,把学前教育工作作为重要民生工程来抓,实施学前教育学位扩充行动计划,逐步有效解决城区幼儿“入园难、入园贵”问题,全市幼儿园办园品质进一步提升,日常保育保教活动更加安全、规范,进一步提升全市学前教育办园水平,对落实幼有所育,推动全市学前教育协调发展,促进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具有重要意义。

(四)不可预期的工程任务

根据“十四五”教育事业发展规划,全市普惠性幼儿园建设类项目正有序向前推进,年度建设任务基本完成,暂无不可预期的工程任务。

(五)民间资本参与情况

咸宁市小区配建幼儿园建设项目为社会资金投资,幼儿园部分配套设施由当地政府投资建设,项目共计7个,总建筑面积3.39万平方米,全部完工后可提供学位2870个,目前,已竣工项目4个,在建2个,正在进行前期准备项目1个。

(六)问题及对策建议

1.高位谋划。加强建设项目战略性、前瞻性、系统性谋划,坚持高起点规划、高标准建设、高水平管理,在制定规划时,遵循“立足长远、一次规划、分步实施”的原则,促进区域协调发展、推动教育项目高质量发展。

2.精心设计。我们将强化项目前期论证。在项目时间安排上要留足设计和招投标的时间,大至整个项目的规模,小至每个部分的详细设计,设计要做到应有尽有、到边到角。同时召开项目设计评审会,尽量减少图纸的不明确处,把图纸互相矛盾及以遗漏处补充完整,减少施工过程中的变更,有效控制工程结算价。

3.加强管理。一是切实落实建设单位主体责任制。明确项目责任主体为项目学校,学校校长为第一责任人,项目具体负责人、教育局负监管责任;二是加强对项目执行建设程序、工程质量、现场签证、设计变更等各个方面进行全过程的监督,定期检查督办,及时发现、制止和查处违法违规行。

(七)县城普惠性幼儿园建设情况

2021年至2023年,据统计,城区(含县城)新建、改扩建普惠性幼儿园项目共23个,总建筑面积12.34万平方米,计划总投资4.97亿元,实际完成投资3.04亿元,全部竣工后可提供学位1.03万个。目前,已完工项目13个,在建9个,正在前期准备项目1个。

二、基础教育

(一)工作推进情况

2023年是全面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的开局之年,是实施“十四五”规划承前启后的关键一年。为全面贯彻党和国家的教育方针,坚持社会主义办学方向,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优先发展教育事业,全面深化教育综合改革,强化教育保障,推进城乡教育一体化,促进教育高质量发展,不断满足人民群众日益增长的高质量教育需求。

1.争取政府支持,严格做好项目规划设计,统筹各级各类资金投入,优化办理项目前期手续政策。

2.争取各相关职能部门支持,做好沟通与协调工作,完成项目前期手续。

3.加强统筹,狠抓进度、强化管理、确保效益,确保如期完成年度建设任务。

4.为了圆满完成工作任务,组建项目督办专班,定期进行督办,积极落实工作职责,确保项目能够按计划、有步骤地进行。

(二)工程进展情况

深入推进全市基础教育学校建设,着力破解农村学校办学条件差、发展难,城镇学校班额大、入学难等突出问题,加快缩小县域差距、城乡差距、校际差距,努力使每一所学校都达到湖北省基本办学标准,达到市域范围内基础教育优质均衡发展。

2021年至2023年,据统计,全市新建、改扩建基础教育(不含民间资本投入)项目共54个,总建筑面积59.17万平方米,计划总投资23.93亿元,实际完成投资16.99亿元,全部竣工后可提供学位4.19万个。目前,已完工项目33个,正建项目17个,正在前期准备项目4个。

(三)取得成效

三年来,我市通过调整学校布局,薄弱学校硬件设施得到了有效改善。一是进一步优化校点布局,促进基础教育优质均衡发展。全市所辖县市区分别制订了适合各地实际的义务教育学校建设规划方案,所有实施教育项目均有序向前推进。二是加快城区(含县城)学校项目建设,扩充公办学位。通过新建、改扩建及政府回购等方式,全市各城区(含县城)建设基础教育学校32所(其中:新建学校8所,改扩建21所,政府回购3所),全部竣工后可新增学位3.6万个,城区(含县城)大班额问题将有效缓解。三是改建学校运动场,提升体育办学条件。加大投资力度,新建、改扩建学校运动场,大幅度提升基础教育阶段体育教育教学质量,提升学生体质,优化育人环境。

(四)不可预期的工程任务

根据现有规划及实施情况,全市基础教育建设类项目正在有序推进,暂无不可预期的工程任务。

(五)民间资本参与情况

2021-2023年,华中师范大学附属赤壁学校由华中师范大学、赤壁市人民政府和元一教育湖北有限公司三方合作共建,并与华中师大一附中深度合作的高品质民办学校,含小学、初中、高中十二年制学校。学校占地330亩,办学规模150个教学班,可容纳6500名学生就读。计划总投资6亿元,一期已完成,学校投入使用。该项目未纳入咸宁市“十四五”规划102项重大工程项目清单

(六)问题及对策建议

1.强化项目监管。继续加大项目谋划、前期推进、项目监管力度,形成学校、项目办、服务方、施工方合力,管好人、用好钱、做好事、监管好过程,高质量推进学校建设。

2.加强与部门沟通。多向当地党委、政府汇报,根据教育实际,各地在用地政策上争取政策,采取老学校老办法、新项目新标准的措施,加快项目落地步伐。多与当地发改、财政、自然资源规划、环保、住建等部门的联系与沟通,在不违法违规的基础上开辟绿色通道,提高办理手续的效率和资金拨付的速度。

3.加快推进项目审计。本着竣工一个结算审计一个的原则,全盘统筹,全局推进,不等不拖。对于目前还没审计的项目,迅速组织第三方公司结算审计。

三、职业教育

(一)工作推进情况

全市职业教育建设类项目,建设主体为学校,实行以校长为法人的法人责任制,对项目前期规划、资金使用、工程招投标、质量进度监管等方面的工作做出了具体要求,确保项目建设有章可循、监督管理有据可依,并在设计、施工、监理等各环节建立质量终身负责制和责任追究制。所有项目按照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实行公开招投标,严把施工监理关,确保工程建设质量、安全和工程如期完成。

(二)工程进展情况

2021年至2023年,全市职业教育(不含民间资本投入)建设类项目学校4所,项目11个,总建筑面积17.58万平方米,计划总投资4.87亿元,实际完成投资2.6亿元,可提供学位5500个。目前,已竣工项目7个,在建项目4个。

(三)取得成效

三年来,全市通过新建、改扩建,不断加大资金投入,进行制度创新,实行集团化办学,持续加强学校基础能力建设、提升学校办学水平、激发学校办学活力,使学校布局结构进一步优化,办学条件明显提升,师资队伍水平整体提高,职业教育办学质量和吸引力显著增强。

(四)不可预期的工程任务

通城职业教育学校建设项目为社会资金投资建设,该项目由于前期手续、土地征收等多种因素目前尚未动工,工期暂时无法预测,该项目未纳入咸宁市“十四五”规划102项重大工程项目清单

(五)民间资本参与情况

通城职业教育学校建设项目为社会资金投资建设,建筑面积26万平方米,投资5.5亿元,目前暂未开工。

(六)问题及对策建议

政府加强统筹管理,请求出台中等职业学校办学条件达标配套政策,有效配置土地、资金、编制等公共资源,加快落实、督促各项建设任务。

1.协同发展改革部门积极做好项目立项、审批等工作,加快项目审批进度。对列入专项规划的项目,可以不再审批项目建议书,并可优先纳入省级重点项目建设计划管理。对纳入省级重点项目管理的,享受土地、环评等有关政策优惠。

2.协同自然资源和规划部门做好用地保障,简化审批环节;涉及新增建设用地的,在土地利用年度计划中优先予以安排;对在现有校园开展项目建设的,可适当提高教育用地容积率,集约用地办学。

3.地方政府统筹体育场馆、公共实训基地等公共建筑建设,支持其与职业学校共享共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