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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全市复学防疫物资保障情况的通报

索引号 : 011337776/2020-23872 文  号 :

主题分类: 财政 发文单位: 咸宁市教育局

名 称: 关于全市复学防疫物资保障情况的通报 发布日期: 2020年10月22日

有效性: 有效 发文日期:

关于全市复学防疫物资保障情况的通报

    疫情就是命令,防控就是责任。面对来势汹汹的疫情,全市教育系统干部职工全力守好防控疫情的“责任田”,当好“护校人”,以实际行动彰显咸宁教育人的使命担当。针对疫情发展的形势,各地认真贯彻落实省防指《关于进一步加强学校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的通知》精神和市委、市政府主要领导批示要求,对照“对于学校复学后防控物资,要分期分批安排和采购,保障开学后14天的储备用量”标准,努力做好保障学校防控物资工作。但教育系统点多面广,学校防控压力大,防疫物资需求矛盾依然突出。截至2020年3月23日,全市教育系统已落实口罩92.43万只,消毒液98.9吨,额温枪7028把,全自动红外测温器256台。各县(市、区)复学防疫物资保障情况见附表。 

学校是疫情防控的特定场所。各县市区政府要高度重视,各有关部门、各级各类学校要克服麻痹思想、厌战情绪、侥幸心理、松劲心态,极端负责地做好复学物资保障工作,坚决防止疫情向校园扩散,确保一方净土、确保师生安全。要按照属地负责和财政口径,予以项目和资金支持,开辟采购“绿色通道”,提高防疫物资采购效率,指导各级各类学校统筹使用好各类资金,优先保障防疫物资储备防控支出。要强化政策执行,严肃工作纪律,确保全市复学物资保障落实落地。

    附件:咸宁市复学防疫物资保障情况表


                                                             2020年3月25


咸宁市复学防疫物资保障情况表











数据截止时间:2020年3月23日

县市区

一、口罩(万只)

二、消毒液(吨)

三、额温枪/手持测温仪(把)

四、全自动红外测温器(台)

备 注

合计

指挥部调拨

教育部门购买

社会捐赠

合计

指挥部调拨

教育部门购买

社会捐赠

合计

指挥部调拨

教育部门购买

社会捐赠

合计

指挥部调拨

教育部门购买

社会捐赠

合 计

92.43

77.11

13.37

1.95

98.9

71.7

5

22.2

7028

5903

1100

25

256

249

7

0


市本级

18.96

16.36

2

0.6

30

25


5

645

530

90

25

22

20

2



咸安区

9.9

9.9



11

10


1

138

138



99

99




嘉鱼县

8.15

5.85

2.3


13.4

7.4


6

540

374

166


5


5



赤壁市

18.75

16.5

1

1.25

9.5

0.3


9.2

1705

1705



27

27




通城县

1.6

1.5


0.1

19

13

5

1

1500

1000

500


14

14




崇阳县

12

12



10

10



1000

1000



37

37




通山县

23.07

15

8.07

0

6

6



1500

1156

344


52

5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