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咸宁市2023年教育事业统计公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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名 称: 咸宁市2023年教育事业统计公报 发布日期: 2023年12月2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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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一、综合

  全市共有各级各类学校1069所,其中:幼儿园512所,小学371所,初中127所,特殊学校6所,普通高中34所,中职学校13所,高等学校6所;各级各类学历教育在校生602955人,其中:幼儿园88094人,小学232633人,初中121544人,特殊学校601人,普通高中66247人,中职学校28768人,高等学校65068人;各级各类学校专任教师35037人,其中:幼儿园5285人,小学12570人,初中8151人,特殊学校100人,普通高中4681人,中职学校1648人,高等学校2602人。

  二、学前教育

  全市共有幼儿园512所,比上年减少5所,减少0.97%。其中,普惠性幼儿园458所,比上年减少4所,减少0.87%,占全市幼儿园的比例89.45%。全市公办幼儿园210所,比上年增加1所,增加0.48%,占全市幼儿园的比例41.02%。

  学前教育在园幼儿88094人,比上年减少9775人,下降9.99%。其中,普惠性幼儿园在园幼儿80683人,比上年减少7627人,减少8.64%,占全市在园幼儿的比例91.59%,比上年提高1.36个百分点。公办幼儿园在园幼儿园43974人,比上年减少1982人,占全市在园幼儿比例49.92%,比上年增长2.96个百分点。

  学前教育专任教师5285人,专任教师中专科以上学历比例78.92%。

  三、义务教育

  全市共有义务教育阶段学校498所。义务教育阶段招生78767人,在校生354177人,专任教师20721人。

  1.小学阶段教育

  全市共有普通小学371所,比上年减少33所,下降8.17%。

  小学阶段招生37560人,比上年增加881人,增长2.4%;在校生232633人,比上年减少3704人,下降1.57%;毕业生41403人,比上年增加1696人,增长4.27%。

  小学阶段教育专任教师12570人;生师比18.5:1;专任教师学历合格率99.99%;专任教师中本科以上学历比例71.07%。

  小学共有校舍建筑面积1798698.46平方米,比上年增长28338.95平方米。设施设备配备达标的学校比例情况分别为:体育运动场(馆)面积达标学校100%,体育器械配备达标学校100%,音乐器材配备达标学校100%,美术器材配备达标学校100%,数学自然实验仪器配备达标学校100%。

  小学阶段共有班级5579个,比上年减少259个。56人以上大班和超大班34个,比上年增加12个,占总班数的比例0.61%,比上年增长0.23个百分点。其中,66人以上的超大班0个,比上年减少0个,占总班数的比例0%,比上年下降0个百分点。

  2.初中阶段教育

  全市共有初中127所,与上年持平。

  初中阶段招生41207人,比上年增加1030人,增长2.56%;在校生121544人,比上年增加3849人,增长3.27%;毕业生37858人,比上年增加1044人,增长2.84%。

  初中阶段教育专任教师8151人;生师比14.91:1;专任教师学历合格率99.77%;专任教师中本科以上学历比例82.58%。

  初中共有校舍建筑面积1794481.1平方米,比上年减少2000.03平方米。设施设备配备达标的学校比例情况分别为:体育运动场(馆)面积达标学校100%,体育器械配备达标学校100%,音乐器材配备达标学校100%,美术器材配备达标学校100%,理科实验仪器配备达标学校100%。

  初中阶段共有班级2459个,比上年增加34个。56人以上大班和超大班11个,比上年增加3个,占总班数的比例0.45%,比上年增长0.12个百分点。其中,66人以上的超大班0个,比上年减少0个,占总班数的比例0.00%,比上年下降0.00个百分点。

  3.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

  全市义务教育阶段在校生中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10825人(小学8566人、初中2259人)。其中:在公办学校就读10740人(小学8508人,初中2232人),占全市义务教育在校生比例99.21%。

  四、特殊教育

  全市共有特殊教育学校6所,与上年持平。

  招收各种形式的特殊教育学生292人,比上年增加9人;在校生2219人,比上年减少94人,下降4.06%。其中,在特殊教育学校就读在校生601人,占特殊教育在校生的比例27.08%。

  特殊教育专任教师100人。

  五、高中阶段教育

  全市共有高中阶段学校47所。高中教育阶段招生32699人,在校生95015人,专任教师6329人。

    1.普通高中教育

  全市共有普通高中34所,比上年增加3所,增长9.68%。

  普通高中招生23181人,比上年增加1084人,增长4.91%;在校生66247人,比上年增加3647人,增长5.83%;毕业生19820人,比上年增加2507人,增长14.48%。

  普通高中教育专任教师4681人;生师比14.15:1;专任教师学历合格率99.99%。

  普通高中共有校舍建筑面积1398668.63平方米,比上年增加106508.56平方米。普通高中设施设备配备达标的学校比例情况分别为:体育运动场(馆)面积达标学校100%,体育器械配备达标学校100%,音乐器材配备达标学校100%,美术器材配备达标学校100%,理科实验仪器配备达标学校100%。

  2.中等职业教育

  全市共有中等职业学校13所,与上年持平。

  中等职业教育招生9518人,同口径比上年减少197人,下降2.03%;在校生28768人,同口径比上年减少1293人,下降4.3%;毕业生7749人,同口径比上年减少2635人,减少25.38%。

  中等职业教育专任教师1648人;生师比17.46:1;专任教师中本科以上学历比例93.08%。

    六、高等教育

全市共有高等教育学校6所,同口径与上年数量持平。

高等教育在校生65068人,比上年增加11410人,增长21.26%。

专任教师(日常在校)2602人。

七、民办教育

全市共有各级各类民办学校354所,其中:幼儿园302所,小学15所,初中15所,普通高中16所,中职学校2所,高等学校4所。

民办学校在校生123630人,其中:幼儿园44120人,小学13595人,初中11743人,普通高中21370人,中职学校4318人,高等学校28484人。

民办学校在校生占总学生数比例20.5%,其中:幼儿园50.08%,小学5.84%,初中9.66%,普通高中32.26%,中职学校15.01%,高等学校43.78%。民办教育成为我市教育事业的重要组成部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