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名 称: 咸宁市2024年教育事业统计公报 发布日期: 2025年08月1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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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综合
全市共有各级各类学校979所,其中:幼儿园476所,小学318所,初中128所,特殊学校6所,普通高中34所,中职学校11所,高等学校6所;各级各类学历教育在校生591666人,其中:幼儿园72521人,小学222956人,初中124386人,特殊学校679人,普通高中69254人,中职学校26704人,高等学校75166人;各级各类学校专任教师35579人,其中:幼儿园4723人,小学12221人,初中8781人,特殊学校108人,普通高中5331人,中职学校1702人,高等学校2713人。
二、学前教育
全市共有幼儿园476所,比上年减少36所,减少7.03%。其中,普惠性幼儿园428所,比上年减少30所,减少6.55%,占全市幼儿园的比例89.92%。全市公办幼儿园202所,比上年减少8所,减少3.81%,占全市幼儿园的比例42.44%。
学前教育在园幼儿72521人,比上年减少15573人,下降17.68%。其中,普惠性幼儿园在园幼儿65783人,比上年减少14900人,减少18.47%,占全市在园幼儿的比例90.71%,比上年下降0.88个百分点。公办幼儿园在园幼儿园36795人,比上年减少7179人,占全市在园幼儿比例50.74%,比上年增长0.82个百分点。
学前教育专任教师4723人,专任教师中专科以上学历比例82.19%。
三、义务教育
全市共有义务教育阶段学校536所。义务教育阶段招生74809人,在校生347342人,专任教师21002人。
1.小学阶段教育
全市共有普通小学318所,比上年减少53所,下降14.29%。
小学阶段招生32499人,比上年减少5061人,下降15.57%;在校生222956人,比上年减少9677人,下降4.16%;毕业生42008人,比上年增加605人,增长1.46%。
小学阶段教育专任教师12221人;生师比18.2:1;专任教师学历合格率99.99%;专任教师中本科以上学历比例77.51%。
小学共有校舍建筑面积1724319.15平方米,比上年减少74379.31平方米。设施设备配备达标的学校比例情况分别为:体育运动场(馆)面积达标学校100%,体育器械配备达标学校100%,音乐器材配备达标学校100%,美术器材配备达标学校100%,数学自然实验仪器配备达标学校100%。
小学阶段共有班级5273个,比上年减少306个。56人以上大班和超大班21个,比上年减少13个,占总班数的比例0.4%,比上年减少0.19个百分点。其中,66人以上的超大班0个,比上年减少0个,占总班数的比例0%,比上年下降0个百分点。
2.初中阶段教育
全市共有初中128所,比上年增加1所。
初中阶段招生42310人,比上年增加1103人,增长2.68%;在校生124386人,比上年增加2842人,增长2.34%;毕业生39566人,比上年增加1708人,增长4.51%。
初中阶段教育专任教师8781人;生师比14.17:1;专任教师学历合格率99.99%;专任教师中本科以上学历比例84.4%。
初中共有校舍建筑面积1905503.92平方米,比上年增加111022.82平方米。设施设备配备达标的学校比例情况分别为:体育运动场(馆)面积达标学校100%,体育器械配备达标学校100%,音乐器材配备达标学校100%,美术器材配备达标学校100%,理科实验仪器配备达标学校100%。
初中阶段共有班级2491个,比上年增加32个。56人以上大班和超大班10个,比上年减少1个,占总班数的比例0.4%,比上年减少0.05个百分点。其中,66人以上的超大班0个,比上年减少0个,占总班数的比例0.00%,比上年下降0.00个百分点。
3.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
全市义务教育阶段在校生中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13707人(小学10018人、初中3689人)。其中:在公办学校就读13684人(小学10000人,初中3684人),占全市义务教育在校生比例99.83%。
四、特殊教育
全市共有特殊教育学校6所,与上年持平。
招收各种形式的特殊教育学生320人,比上年增加28人;在校生2245人,比上年增加26人,增加1.17%。其中,在特殊教育学校就读在校生679人,占特殊教育在校生的比例30.24%。
特殊教育专任教师108人。
五、高中阶段教育
全市共有高中阶段学校45所。高中教育阶段招生33606人,在校生95958人,专任教师7033人。
1.普通高中教育
全市共有普通高中34所,与上年持平。
普通高中招生23907人,比上年增加726人,增长3.13%;在校生69254人,比上年增加3007人,增长4.54%;毕业生20901人,比上年增加1081人,增长5.45%。
普通高中教育专任教师5331人;生师比12.99:1;专任教师学历合格率99.99%。
普通高中共有校舍建筑面积1398696.94平方米,比上年增加28.31平方米。普通高中设施设备配备达标的学校比例情况分别为:体育运动场(馆)面积达标学校100%,体育器械配备达标学校100%,音乐器材配备达标学校100%,美术器材配备达标学校100%,理科实验仪器配备达标学校100%。
2.中等职业教育
全市共有中等职业学校11所,与上年持平。
中等职业教育招生9699人,同口径比上年增加181人,增长1.9%;在校生26704人,同口径比上年减少2064人,下降7.17%;毕业生10484人,同口径比上年增加2735人,增加35.29%。
中等职业教育专任教师1702人;生师比15.68:1;专任教师中本科以上学历比例95.83%。
六、高等教育
全市共有高等教育学校6所,同口径与上年数量持平。
高等教育在校生75166人,比上年增加10098人,增长15.52%。
专任教师(日常在校)2713人。
七、民办教育
全市共有各级各类民办学校323所,其中:幼儿园274所,小学12所,初中14所,普通高中17所,中职学校2所,高等学校4所。
民办学校在校生125969人,其中:幼儿园35726人,小学12182人,初中12143人,普通高中23136人,中职学校4112人,高等学校38670人。
民办学校在校生占总学生数比例18.78%,其中:幼儿园49.26%,小学5.46%,初中9.76%,普通高中33.41%,中职学校15.4%,高等学校51.45%。民办教育成为我市教育事业的重要组成部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