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和《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加强和规范政府信息公开情况统计报送工作的通知》的有关规定和要求,结合中央、省关于全面推进政务公开的意见和市教育局政务公开和电子政务建设实际,由咸宁市教育局编制并公布。本报告包括政府信息公开基本情况,贯彻落实市政府工作要点情况,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依申请公开信息办理情况,信息公开收费及减免情况,因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行政复议、诉讼和申诉情况,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及改进措施,其他需报告的事项八部分。
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基本情况
2017年,市教育局坚持把“咸宁教育信息网站”作为政务信息公开工作的第一平台,结合国务院《政府网站发展指引》的要求,调整栏目设置,有效提高了工作效率。按照“决策公开、执行公开、管理公开、服务公开、结果公开”的部署要求,公开信息数量明显增加,公开范围明显扩大,2017年共公开发布信息253条。
二、深入贯彻落实全市政务公开工作要点情况
根据《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2017年全市政务公开工作要点的通知》要求,市教育局对2017 年政务公开各项工作进行了再强调再部署,明确了工作重点,细化了目标任务,落实了相关责任,确保本年度各项重点工作落实到位。一是推进行政权力运行信息公开。根据市政府部署,市教育局建立权力清单制度,明确将22项权力全部纳入政务服务中心窗口集中办理,并在窗口位置公开办事流程、办事条件等相关信息。组成工作专班全天候进驻窗口。同时,在市教育局政务网站和行政服务中心网站同时公开行政权力信息,实现权力公开透明运行。二是继续推进财政资金信息公开。严格按照政务公开要求,2017年,公开了2016年度决算情况和2017年度预算情况。同时,对涉教育项目资金使用情况主动公开,接受人民群众监督。三是加强公共资源配置信息公开。重点对教育重大项目招投标信息进行公开,今年以来,全市校服企业、学校食堂大宗商品采购等相关信息均在网上予以公开,通报了咸宁市市直及咸安区学校食堂大宗物品招标采购目中标企业名单和咸宁市中小学校服招标采购项目中标企业名单,接受群众监督,防止暗箱操作。四是加强公共服务信息公开。对涉及公共服务的事项进行全方位、多层次公开。对市教育局教育收费项目、收费标准进行公开,对高中阶段转学、学历认定,中考招生优录政策和优录名单、教师资格认定、教师职称评审、优生优干、教师招聘信息和免费师范生招录等事项进行完全公开,充分利用局机关宣传栏、咸宁教育信息网等平台公开行政审批事项和办事指南。同时,市教育招生考试院还通过招生考试信息网公开各级各类考试情况。五是积极回应社会关切。今年暑假期间,市教育局安排专人进行政策措施和热点舆情解读,特别是关于中考招生工作,城区幼升小、小升初工作,及时在咸宁教育信息网上进行回应,同时,通过新闻媒体、单位宣传栏等方式,公开相关政策信息。重点对城区招生、高考、中考、特长生招生等事项进行回应,得到群众认可。
三、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本局对政府信息进行了梳理和编目,2017年主动公开政府信息253条。详见下表。
主动公开情况统计表
指 标 | 单 位 | 数 量 |
主动公开信息数 | 条 | 253 |
其中:1.公报、简报 | 条 | 0 |
2.部门网站 | 条 | 253 |
3.新闻发布会 | 条 | 0 |
4.其他便于公众知晓的方式 | 条 | 0 |
四、依申请公开信息办理情况
自2017年1月1日起至2017年12月31日止,我局未接到任何形式的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的申请。
下列教育信息不予公开:
(一)涉及国家秘密的;
(二)涉及商业机密的;
(三)涉及个人隐私的。(注:经权利人同意公开或者行政机关认为不公开可能对公共利益造成重大影响的涉及商业秘密、个人隐私的教育信息,可以予以公开。)
五、信息公开收费及减免情况
2017年,市教育局未收取与政府信息公开相关的信息复制、邮寄等费用。
六、举报、投诉、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情况
自2017年1月1日起至2017年12月31日止,未发生因违反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规定而出现的举报、投诉、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情况。
七、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整改措施
目前,我局政务信息公开工作还存在一些不足和问题,主要表现在:一是思想认识不到位。个别同志对推行政务信息公开的重要性认识不足,存在着怕麻烦,工作积极性不高的思想。二是抓常规做得不够。程序、环节、技术一些细节问题落实不够,公开成效不够明显。三是督查落实有待加强。监督机制还有待于进一步健全,监督力度还有待进一步加强。
今后,我局将继续在市委、市政府的领导下,结合教育工作实际,采取有效措施,在完善制度、落实责任、强化督查上下功夫,不断完善和创新政务公开运行机制,努力提高工作水平,更好地服务群众。
一是严格依法治教。严格按照《教育法》、《义务教育法》、《职业教育法》、《教师法》等教育法律法规以及《行政许可法》的要求,依法行政,依法治教,全面推进素质教育,加强教育教学管理,提高教育质量,加快教育发展,努力办人民满意的教育。
二是推行办事公开。通过多种渠道、多种形式,认真做好推行办事公开制度工作,做到及时公开,全面公开。对群众关注、社会敏感的事项,通过媒体公布、张榜公布、专栏公示及提供完整的公示资料等多种途径和方式,向社会公开。对凡是涉及群众切身利益和群众应当知晓的,都依照有关法律法规进行全面公开,保证群众的合法权益得到有效维护。
三是优化服务态度。实行首问负责制。工作人员接待来访或接听电话时,确保语言举止文明,态度热情礼貌,答疑耐心细致。首问责任人根据职责范围能当场答复的要当场答复;对不是职权范围不能当场答复的,由首问责任人介绍到相关科室办理。群众来电询问时,属本科室职责范围内的事项要热情给予答复;属其他科室职责范围的,要告知受理科室电话号码和受理人姓名。
四是完善平台建设。2018年,我们根据市政府办公室要求,结合教育工作实际,参照教育部和省教育厅的做法,对政务网站栏目、内容等进行重新设置,加快信息更新维护,建立责任追究机制,要求各科室及时上传信息,确保政务网站信息及时更新。2018年,将继续完善教育局网站建设,科学设定栏目,及时更新维护,推进政务公开工作迈上新台阶。
八、无其他需要说明的事项。
咸宁市教育局
2018年1月3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