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年,市教育局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历次全会精神及中央全面依法治国会议精神,加大教育系统普法力度,深入推动依法治理,努力办好新时代人民满意的教育。
一、法治理念新思想
1.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全面依法治国新理念新思想新战略,将习近平法治思想列入党委中心组学习内容。党组会在研究重大政策落实、重大项目建设、重要人事任免、大额资金安排等工作之前,先组织学习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精神和有关法律法规内容。今年以来,组织学习了习近平法治思想、《法治政府建设实施纲要(2021-2025)》、应勇同志在省委依法治省工作会议上的讲话、《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等内容。
2.落实党政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并将落实职责情况列入年终述职内容。定期听取法治建设报告。
二、决策落实强制度
1.全面落实重大行政决策法定程序。规范局重大行政决策范围和程序,把贯彻落实国家和省有关教育改革发展工作部署的执行方案和实施意见等事项列为重大行政决策范围;把公开征求意见、专家论证、风险评估、合法性审查、集体讨论决定作为重大行政决策的必要程序;对重大、疑难、复杂和技术性强的决策草案,组织专家或委托第三方研究咨询机构论证。
2.不断加强规范性文件监管。全面实行行政规范性文件合法性审查,开展规范性文件清理。建立健全政策解读工作机制,按照“谁起草、谁解读,谁解读、谁负责”的原则,对发布的行政规范性文件全面开展政策解读,充分保障公民的知情权,有效促进依法行政。今年我局代市委市政府拟制规范性文件4件,以市教育局名义或牵头制定的规范性文件3件,都按要求开展了评估、意见征求、合法性审核、集体审议、公开发布等程序,确保了教育重大决策的合法、合规。
3.建立实施公平竞争审查机制。为保障公平竞争审查工作顺利开展,推动公平竞争审查制度有效实施,我局根据《咸市人民政府关于在市场体系建设中建立公平竞争审查制度的实施意见》要求,对涉及市场主体经济活动的,进行公平竞争审查,由规范性文件和政策措施起草处室在征求利害关系人意见或者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后、提交局领导班子集体讨论前,填写《公平竞争审查表》并报送办公室与合法性审查一并进行审查,由办公室对是否违反市场准入与退出标准等情形进行严格把关,确保新出台政策中不存在排除、限制公平竞争的情况发生。今年,对由我局牵头联合制发的《咸宁市教育局等10部门关于印发<咸宁市中小学研学旅行实践教育活动管理办法>和<咸宁市中小学研学旅行实践教育活动基(营)地管理办法>的通知》这一规范性文件开展了公平竞争审查。
4.健全政府法律顾问制度。完成法律顾问年度继聘工作,充分发挥法律顾问在依法行政、依法治教工作中的积极作用。聘请湖北瀛平惟合律师事务所2名律师为我局提供法律服务,在制定重大行政决策、制发规范性文件、签订合同以及在行政复议中发挥作用,加强法律审查、提供法律意见,为依法行政助力。
三、行政执法强监管
1.全面推行行政执法“三项制度”。编制了《行政执法流程图》和《行政执法服务指南》,明确具体的操作流程、执法事项名称、受理机构、审批机构、受理条件、办理时限等内容,在咸宁市教育局网站公开,并予以动态调整,为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提供了制度保障。全面推行行政执法公示制度,今年以来,共公示行政执法案件785件。做好行政执法证件换发工作,组织25名行政执法人员参加执法资格考试,全部通过。
2.加强和规范事中事后监管。对民办学校和校外培训机构办学行为监管是教育行政执法的重点领域。今年以来,我局通过“双随机一公开”检查对全市民办学校进行抽查,不断加强和完善民办学校监管,引导规范办学。联合市场监管等部门对校外培训机构进行全面排查,严厉打击培训机构节假日违规开课和隐形变异行为。开展为期三个月的校外教育培训机构专项整治行动,清理取缔无证无照培训机构17家。将校外培训机构监管数据接入雪亮工程,通过大数据监管培训行为。持续开展校外培训机构底数实地核查,将全市证照齐全的学科类培训机构录入全国校外培训机构监管与服务平台,推进学科类校外培训机构压减工作。
四、数字转型利群众
1.推进“一窗办理、一事联办”改革。今年春季普通话测试报名缴费期间,教育窗口推行“一事联办”、“一网通办”、“一窗办理”试点改革,实行一窗受理、动态二维码交费、网上打印准考证和邮政免费快递一站式服务,有效解决了群众排长队的“菜市场”现象,获得了群众和邻居窗口的一致好评。
2.推进“一网通办”工作。一是减时限。在审批事项承诺办结时限压缩为50%基础上,进一步压减高频服务事项承诺时限。二是减材料。取消一批证明。取消中小学学生升学时提交的学籍证明,改为学校通过统一电子平台核验,通过网上申请、网上审批、网上查询结果实行中小学学生转学、休学、复学等学籍服务全程网办;取消高中教师资格证认定时提交的身份证复印件、学历证书复印件、普通话水平等级证书复印件等材料5项;取消民办高中设立审批材料5项,经过审批环节“瘦身”,审批材料“减肥”,材料综合精简达到40%,真正实现“数据多跑腿,群众少跑路”。创新减材料。对照“51本高频电子证照清单”,对所有政务服务事项中涉及的51项电子证照证明材料,统一承诺并标注为“免提交”证明材料,免除办事群众提交证照原件复印件。三是减跑动。通过多次梳理难点堵点问题,清理政务服务“一网、一门、一次”17项,最多跑一次比例达到60%以上,不见面审批服务事项达到30%以上。经过多次提速提效,实现公共服务事项和8个高频事项一次办好当日办结,现场审核、现场办理的行政许可事项即办件比率达提升到70%。
3.做好“三协同三推进”。一是全面清理湖北省政务服务事项管理系统中7大类35项审批事项,梳理湖北省互联网+监管平台13项监管事项,完善检查实施清单。二是做好“学校招生、办学、收费等情况的检查”和“中小学教育装备产品(校服)检查”等双随机联合抽查工作,每季度在“互联网+监管”平台联合其他部门开展2次联合监管任务。三是积极推进教师资格证、中职毕业证、民办高中办学许可认证等电子证照库数据对接共享,汇聚监管行为数据,保证监管事项全覆盖。
五、信息公开塑形象
按时发布政府信息公开年度工作报告、“双随机一公开”、部门预决算等重要工作内容,截止目前,在政府网站主动公开信息60条。同时,通过《咸宁日报》、咸宁市教育局官方网站、微信公众号等公开教育工作信息300余条。今年共收到信息公开申请1件,已依法及时予以答复。
六、普法教育呈常态
(一)加强干部职工法治教育。建立健全机关干部学法制度,推动广大干部职工做到“宪法和基本法全面学,专业法和新颁布的法律、法规普遍学,教育法规深入学”,培养和提高机关干部法治意识和依法行政能力。今年以来,结合主题党日等活动,组织学习了国家安全和保密相关法律法规以及《公职人员政务处分法》等。12月6日,邀请法律顾问郑厚勇教授围绕《预防未成年人犯罪法》《中小学教育惩戒规则(试行)》开展法治讲座。讲座结束后,组织2020年新任命的7名干部进行了宪法宣誓。
(二)加强青少年法治教育。1.创新普法形式。2月份,联合市普法办组织市城区中学生法律知识闯关赛,共有2万余名学生线上参加活动,568人闯关成功。2.规范法治副校长管理工作。今年,联合市普法办等六部门进一步加强和完善法治副校长工作,切实推进法治副校长全覆盖。目前市直学校法治副校长已实现覆盖,考核监管机制进一步健全。3.开展“宪法小卫士”活动。继续组织全市中小学生通过教育部青少年普法网参加“宪法小卫士”活动,共有近150000名学生参加了学习、答题活动。4.深入推进“法律进学校”工作。在每年开学季、放假前和“4·15”全民国家安全教育日、“6·26”国际禁毒日、“12·4”国家宪法日等重大时间节点,充分利用“开学第一课”、国旗下讲话、主题班(队)会、宣传橱窗、校园广播、LED电子屏等形式开展普法,大力宣传法治知识,营造良好的校园法治氛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