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咸宁市教育局2023年度法治政府建设情况报告

来源:咸宁市教育局 时间:2024-03-19

2023年,市教育局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认真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和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教育的重要论述,积极推进法治政府建设各项工作,持续提升依法行政、依法治教水平,为全市教育事业高质量发展提供坚强法治保障。现将2023年度法治政府建设情况报告如下:

一、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将习近平法治思想列为局理论学习中心组、党组会的“第一议题”,纳入2023年法治建设工作要点和普法责任清单学习内容。在中心组学习会上组织习近平法治思想专题学习,县级领导作交流发言。积极征订《习近平法治思想学习纲要》等书籍,做到全体干部职工人手一套,采取研读原文和交流研讨的方式,深入学习领会习近平法治思想的重要意义、核心要义、精神实质。

二、党政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市教育局高度重视法治政府建设,将其纳入全局中心工作和年度工作要点,与业务工作同部署、同检查、同落实。主要负责同志切实履行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坚持以法治思维、法治方式谋划和推动工作,定期听取工作汇报,研究部署工作,带头开展述职述廉述法。

三、依法规范行政行为

(一)完善行政决策机制。落实“三重一大”决策程序,印发《咸宁市教育局“三重一大”事项决策实施办法》,完善重大决策的规则和程序,实行重大事项集体决策制度,推进决策的科学化、民主化。严格执行重大行政决策合法性审查制度,编制《咸宁市教育局重大行政执法决定法制审核目标清单》在官网上公布。

(二)加强规范性文件制定和管理工作。坚持“制、改、废”并重,每年对规范性文件进行一次清理,依法或依实际情况变化,适时进行修改或者废止。今年,按照相关部门要求,完成现行有效行政规范性文件的归集推送工作,其中,市政府及其办公室印发的3件,市教育局自行印发或牵头印发的4件。

(三)健全政府法律顾问制度。充分发挥法律顾问在依法行政、依法治教工作中的积极作用,聘请湖北瀛平惟合律师事务所2名律师为我局提供法律服务,在制定重大行政决策、制发规范性文件、签订合同以及在行政复议中发挥作用,为依法行政助力。

深化“放管服”改革。以信息化推动管理服务减流程、减证明、减时间。我局在湖北政务服务网一体化平台政务服务事项共8大项、17子项,“网上办”比例100%,办理事项0跑动次数率100%,可全程网办比例90%,办理事项减时限“马上办”比例70%,简易政务服务事项100%即来即办;“就近办”比例75%;“一次办”比例100%;办事群众好差评评价满意度99%以上。市民之家综合窗口改革后,启动8个综合窗口同时并行受理授权事项,特别是在春季、秋季教师资格认定期间,共接待了800名余人,无一群众排队,做到随到随办,极大提高了办事效率,提升了群众满意度。

(五)积极推行政务公开。对政府信息按照采集、制作、审查、录入的操作流程和时间节点,主动公开、适时更新。聚焦与人民群众切身利益密切相关的问题,发布了《关于做好2023年初中学业水平考试和高中阶段学校招生工作的通知》《关于发布2023年中小学教辅材料违规收费问题专项整治的公告》等。继续推进“双随机、一公开”监管规范化、标准化水平,防止多头检查、反馈不及时、结果不公开等问题的发生。

(六)认真办理建议提案。2023年我局共收到建议、提案30件。其中:市人大代表建议7件(主办5件、会办2件)、市政协委员提案23件(主办11件、会办12件)。所有建议和提案已全部办结,实现办结率、满意率100%。市教育局被评为全市政协提案办理工作先进单位。

(七)畅通诉求渠道。健全行政投诉处理制度,依法化解社会矛盾纠纷,畅通信访投诉渠道,信访件受理及时、处理程序规范,信访投诉等渠道的回复率100%,合理化诉求的化解率100%。

四、加强重点领域监管

(一)全面规范校外培训机构管理。在全市范围内全面停止审批新的面向中小学生的义务教育阶段学科类校外培训机构,引导义务教育阶段学科类培训机构转型或退出,学科类校外培训机构由2021年的312家压减至28家,压减率91%。联合科技、文旅、体育等部门对校外培训机构开展“平安消费”专项行动、暑期“监管护苗”专项行动、“平安守护”专项行动和日常节假日巡查等行动,严查学科类隐形变异培训行为、推进非学科类培训机构规范管理,加强校外培训机构教材和从业人员排查,检查培训机构485家,清理取缔无证无照培训机构117家,排查培训材料数量406份,排查从业人员824人,发现违规问题进行了及时整改。

(二)深化校园及周边安全环境综合治理。印制《全市学校及周边安全隐患排查手册》6000余册,督促各县(市、区)、市直学校(园)对照排查手册开展自查。市校安办开展检查183次,发现各类问题285个,督促各地各校整改完成。督促各县(市、区)教育局开展校园安全隐患排查1290次,发现各类问题隐患3510个,已整改到位;督促市直7所各级各类学校主动开展校园安全隐患排查768次,发现问题隐患262个,已完成到位。会同市直成员单位开展校园周边综合治理3次,检查校园周边经营户100余家,校园周边小餐馆和小摊贩60余家,排查出安全隐患40余处,责令限期整改到位。

(三)开展教辅材料专项治理。聚焦2022年以来地方和中小学校在教辅材料征订过程中涉及侵害学生利益相关问题进行全方位起底整改,采取自查自纠、专项督查、下沉检查等方式,对全市442所中小学校开展了6轮教辅材料违规收费专项治理督查检查,发现并督促整改共性问题1个、个性问题61个,清退资金97.82万元,追责问责895人。

五、扎实开展法治宣传教育

(一)推进机关干部学法用法。将法治内容纳入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重点学习内容,列入干部培训学习计划。今年以来,局党组理论中心组学习了习近平法治思想和《教师法》《中小学教师违反职业道德行为处理办法》等教师队伍建设相关的政策法规。结合主题党日活动,专题学习了《反有组织犯罪法》、《民法典》、保密相关规定等。组织全局76名在职在编干部通过国家工作人员学法用法及考试平台进行在线学法及考试。“4·15”全民国家安全教育日、“6·9”国际档案日、民法典宣传月等节点,通过电子显示屏滚动播放宣传短视频,营造良好法治氛围。

(二)加强学校教职员工法治教育。切实将法治教育列入中小学校长培训和任职的必修内容,坚持把法治课培训纳入教师培训总体规划和计划,推动校长、教师法治教育工作的落实。市教育局通过国家、省、市等各类培训项目对全市中小学法治教师开展轮训,各学校组织教职工学习《教师法》、《教育法》、《义务教育法》等法律法规,把学法作为政治理论学习的一项重要内容,通过理论学习以及案例警示,提高教师队伍遵纪守法、依法施教、依法办事的能力。

(三)抓好青少年法治教育。继续落实《青少年法治教育大纲》要求,将法治教育纳入学校教学体系和课堂主渠道,通过道德与法治等课程,重点进行《宪法》、《未成年人保护法》、《预防未成年人犯罪法》等法律知识的普及和教育,引导学生树立法治观念。坚持课堂教学与社会实践相结合,积极开辟第二课堂对学生进行法治教育,充分利用国旗下讲话、主题班会、专题讲座、法治报告会、模拟法庭等形式开展法治教育,不断扩大学生的法律知识面。充分利用网络资源开展法治学习。今年,全市各中小学校继续利用教育部全国青少年普法网参加第八届全国学生“学宪法 讲宪法”活动,争当“宪法卫士”。今年以来,全市有近8万名学生参与了学习活动。积极推行法治副校长制度,全市中小学校均配备了法治副校长,法治副校长坚持每学期到学校上法治课,结合社会上的违法犯罪案例,以案释法,对青少年学生进行法治教育。加强法治副校长管理,今年7月份,全市教育主管部门联合普法部门对全市学校法治副校长的履职情况进行考评,激励法治副校长履职尽责。

2024年,市教育局将坚持以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为主线,全面加强全市教育系统依法行政、依法治教、依法治校,深入推进教育执法、普法等工作,着力解决教育法治领域突出问题,不断提升教育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