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011337776/2024-01451 文       号 : 无
主题分类: 教育 发文单位: 咸宁市教育局
名       称: 咸宁市教育局关于公布2023年规范性文件清理的公告 发布日期: 2024年01月16日
有效性: 有效 发文日期: 2024年01月16日
根据《关于组织开展全市行政规范性文件清理工作的通知》的要求,结合我局教育工作实际,对2022年7月清理后明确继续有效的行政规范性文件和2023年9月30日前新制定的行政规范性文件进行了全面清理,确定继续有效的规范性文件14件,宣布废止的规范性文件2件。现将清理结果予以公布。
序号 | 文件名称 | 文号 | 清理结果 |
1 | 咸宁市教育局等11部门关于印发《咸宁市推进中小学生研学旅行工作的实施方案》的通知 | 咸市教基〔2018〕9号 | 失效 |
2 | 关于印发《咸宁市普惠性民办幼儿园认定及管理办法(暂行)》的通知 | 咸市教基〔2020〕14号
| 失效 |
3 | 关于印发《咸宁市关于推进中小学教师“县管校聘”管理改革的实施意见》的通知 | 咸市教师〔2020〕11号
| 继续有效 |
4 | 市教育局关于印发《咸宁市深化高中阶段学校考试招生制度改革实施方案》的通知 | 咸市教基〔2021〕4号
| 继续有效 |
5 | 市教育局关于印发《咸宁市初中学生综合素质评价实施办法》《咸宁市初中体育学业水平考试改革实施办法》和《咸宁市初中理化生实验操作学业水平考试改革实施办法》的通知 | 咸市教基〔2021〕5号
| 继续有效 |
6 | 咸宁市教育局等10部门关于印发《咸宁市中小学研学旅行实践教育活动管理办法》和《咸宁市中小学研学旅行实践教育活动基(营)地管理办法》的通知 | 咸市教基〔2021〕17号
| 继续有效 |
7 | 咸宁市教育局关于印发《咸宁市教师师德师风考核办法(试行)》的通知 | 咸教师函〔2022〕49号 | 继续有效 |
8 | 关于印发《咸宁市中小学教师资格面试考官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 | 咸市教函〔2022〕13号 | 继续有效 |
9 | 关于印发《咸宁市教育事业“十四五”发展规划》的通知 | 咸教发〔2022〕7号 | 继续有效 |
10 | 咸宁市关于全面加强中小学劳动实践教育的实施意见 | 咸教基〔2022〕10号 | 继续有效 |
11 | 关于印发《咸宁市中小学食堂财务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 | 咸教后勤〔2022〕13号 | 继续有效 |
12 | 关于印发《咸宁市中小学食堂物资招标采购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 | 咸教后勤〔2022〕15号 | 继续有效 |
13 | 关于印发《落实三孩生育政策减免保教费实施细则(试行)》的通知 | 咸教基〔2022〕17号 | 继续有效 |
14 | 关于印发《咸宁市中小学校(幼儿园)食堂管理实施细则(试行)》和《咸宁市中小学校标准化食堂建设细则》的通知 | 咸教后勤〔2022〕19号 | 继续有效 |
15 | 市教育局关于印发《咸宁市中小学生学籍管理暂行规定》《咸宁市普通高中学生转学管理制度》的通知 | 咸教基〔2023〕2号 | 继续有效 |
16 | 市教育局关于进一步加强中小学生心理健康教育管理工作的实施意见 | 咸教基〔2023〕5号 | 继续有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