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 源 : 咸宁市教育局 解读单位:
发布日期: 2022年05月11日 解读方式: 图文方式
名 称: 《咸宁市教育事业“十四五”发展规划》政策解读 解读类型: 部门解读
一、《规划》的特色和亮点有哪些?
《规划》的特色和亮点就是明确提出了“十四五”期间我市教育事业发展的主题、主线、主要任务和工作重点,即紧扣构建高质量教育体系这一主题,坚持全方位推进教育改革创新这一主线,把六大工程作为工作重点,着力破解我市教育改革发展的突出问题。
(一)紧扣建设高质量教育发展的时代主题
把握教育进入高质量发展新阶段这一时代特征,以高质量发展统领《规划》编制,努力在发展目标上对标高质量,在发展思路上体现高质量,在资源配置上支撑高质量,在任务举措上保障高质量,推动教育发展方式从规模发展向内涵发展转变,不断提高教育服务区域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的能力水平。努力构建以立德树人为根本任务的教育评价体系、优质均衡的基本公共教育服务体系、普通高中高质量创新人才培养体系、支撑咸宁经济社会建设的职业教育体系、服务全民终身学习的继续教育体系、面向现代化的教育治理体系等“六大体系”为支撑的高质量教育体系,实现基础教育有品质、职业教育有优势、教育改革有作为、教育公平有保障、人才培养有质量的发展目标。
(二)布局全方位推进教育改革的工作内容
按照当前中共中央发布的一系列教育重大政策部署,聚焦我市教育发展的难点和关键环节,深化各类教育改革,突出体制机制创新,以改革优化教育整体生态,以创新驱动提升效能,推动教育事业发展。
一是深化新时代教育评价制度改革。推进教学、作业和考核评价改革,改变用分数给学生贴标签的做法,创新德智体美劳过程性评价办法,探索实施学生综合素质评价,建立以素质教育为主题的质量保障体系。
二是推进学前教育公益普惠发展。加大普惠性幼儿园的建设力度,加大对学前教育的经费投入,增加生均拨款,坚持普惠优质导向,提供优质学前教育学位,解决入园难的民生问题。
三是推进义务教育优质均衡发展。巩固义务教育普及成果,加快缩小城乡、区域、校际差距,加强流动儿童的教育与管理,切实减轻中小学生课业负担,加强乡村小规模学校和乡镇寄宿制学校建设,发展素质教育,全面提高义务教育质量,发展更加公平、优质、包容的教育,办好人民满意的教育。
四是深化普通高中新课程新教材改革,推进普通高中优质多样发展。新建、改扩建一批学校,加快普通高中标准化建设步伐。构建选课走班制,优化课程结构,构建德智体美劳全面培养的教育体系。支持市级示范高中多种形式培养特色创新人才,支持高中多样性发展、特色发展,推动普通高中分类办学、多样协调发展,全面提高教育质量,培养德智体美劳全面发展的社会主义建设者和接班人。
五是加快中小学教师队伍建设。强化理想信念教育,健全师德师风建设长效机制;强化政府管理职能,优先谋划教师工作,优先保障中小学、幼儿园教师资源配置。推进“县管校聘”改革,依法保障教师平均工资水平不低于当地公务员的平均工资水平。探索城乡教师和校长双向流动机制,探索实施“定向培养乡村教师计划”,解决农村幼儿园、教学点教师补充困难的问题;健全教师分层培训制度,深入开展教育技术能力、班主任、新教师、新高考、新中考和农村紧缺学科教师培训,深入开展中小学教师岗位大练兵的“校本培训”活动,大幅提升教师教育教学能力。优化省、市、县、校四级名师工作室网络,组织开展经常性的教育教研和课题研究活动,造就一批教学名师和优秀教学团队;全面落实新时代中小学、幼儿园教师职业行为准则,把师德表现作为教师资格定期注册、业绩考核、职称评聘、评优奖励首要要求。完善教师绩效考评制度,突出教育教学实绩,科学评价教师教学科研水平和业绩成果。
六是职业教育深度产教融合,推进职业教育赋能提质培优。加大学校基础能力建设和设施设备投入力度,集中力量办好县级职教中心。深化校企合作,深入开展“专业教师下企业,企业技师进校园”活动。做强做优鄂南职业教育集团,推广具有区域特色的产教融合改革经验。
七是深化民办教育体制机制改革。充分考虑人口迁移、城镇人口激增等因素,统筹发展公办教育与民办教育,形成公办民办互补、有序竞争和良性发展的多元办学格局。出台政策措施,规范民办学校办学行为。等等。
(三)聚焦“十四五”教育改革发展的工作重点
一是学前教育整体提升工程。深化学前教育改革,建立以社区为依托、机构为补充、普惠为主导的托幼一体发展资源供给体系。加快推进0-3岁婴幼儿照护服务,推进教师专业化发展。基本普及学前三年教育,建成覆盖城乡、布局合理的学前教育公共服务体系,形成完善的学前教育管理体制和政策保障体系,提供更加充裕、更加普惠、更加优质的学前教育。
二是义务教育质量提升工程。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发展素质教育,构建德智体美劳全面培养的教育体系,健全立德树人落实机制,提高咸宁市义务教育质量,不断提高学生的综合素质、教师的专业素养,彰显学校办学特色,发展更加公平、优质、包容的教育,办好人民满意的教育,促使全市义务教育质量和办学水平跻身全省先进行列。
三是城乡义务教育一体化建设工程。系统推动县域城乡义务教育学校建设标准统一、教师编制标准统一、生均公用经费基准定额标准统一、基本装备配置标准统一和“两免一补”政策城乡全覆盖,基本消除城乡二元结构壁垒,基本实现县域义务教育均衡发展和城乡基本公共教育服务均等化,城乡教育质量明显提升。
四是教师队伍建设工程。深化改革、激发活力,补齐短板、优化结构,大力推进全市教师队伍建设高质量发展。经过3-5年努力,教师数量基本满足需求,队伍结构明显优化,质量水平明显提升,地位大幅提高,待遇得到有效保障,职业吸引力持续增强,乡村教师队伍建设明显加强,培养造就一批在全市具有示范效应,在全省知名、全国有影响力的名教师、名校长。
五是教育信息化建设工程。建成“互联网+教育”公共服务体系,促进信息技术与教育教学深度融合,着力构建“互联网+”条件下的人才培养新模式,发展基于互联网的教育服务新模式,探索信息时代教育治理新模式,全面提升教育管理者的信息化领导力、提升教师的信息化应用能力、提升学生的信息素养与创新能力、提升区域内教育均衡发展水平,助力咸宁教育高质量发展。
六是教师教育综合改革试验区建设工程。建设由地方政府统筹,教育、发展改革、财政、人力资源社会保障、编制等部门密切配合,高校与中小学协同开展教师培养培训、职前与职后相互衔接的教师教育综合改革实验区,带动区域教师教育综合改革,全面提升教师培养培训质量。构建高等学校、地方政府、教育研究机构、中小学校幼儿园“四位一体”的协同发展机制,实现教师培养培训一体化、职前与职后相衔接,基本建成省、市、县和学校四级教师专业发展支持体系,全面提升教师专业发展服务能力,形成融培养、培训、研究和服务于一体的教师教育发展新模式。
二、《规划》的保障措施有哪些?
道虽远,笃行可至;事虽巨,坚必为成。抓好《规划》落实,让宏伟蓝图变成美好现实。一要提高我市教育治理能力。全面加强教育系统党的建设,健全党委统一领导、党政齐抓共管、部门各负其责的教育领导体制;加强政府对教育工作的领导,各级政府及有关部门要通力协作,为教育工作创造良好的政策环境,研究新情况和新问题,鼓励大胆实践,确保教育事业优先发展、科学发展;加强学校领导班子和干部队伍建设,完善学校领导干部任用机制,加大人才引进力度,强化学校领导干部培养培训和交流任职力度;加强学校文化建设,完善创新中小学校文化体系,营造积极向上、和谐优质的学校文化育人氛围。二要保障教育经费投入。要把教育作为国家战略性投入予以优先保障和重点投入,确保教育投入“两个只增不减”,加强关键领域和薄弱环节,解决突出问题;进一步明确各级政府履行公共教育服务职责,完善各级教育经费投入机制,保障学校办学经费的稳定来源和增长;坚持依法理财,实施绩效管理,优先保障提高教师待遇。三要推进教育依法行政。依法全面履行教育行政管理职能,实施行政权力清单、责任清单制度,推进管办评分离,形成政府依法管理学校,学校依法办学、自主管理,教师依法执教,社会依法支持和参与学校管理的格局;要把公众参与、专家论证、风险评估、合法性审查、集体讨论决定作为重大教育行政决策法定程序,建立重大教育决策终身责任追究制度及责任倒查机制;推进政务校务公开,加强法治宣传教育,完善教师学生权利救济制度,健全安全管理及突发事件应急处理机制。四要建设地方教育智库,增强教育研究对政府决策参考的影响作用。整合区域专业人才成立教育咨询委员会,对区域内重大教育决策统一组织论证,确保教育改革和发展方向。五要加强教育督导评估。紧紧围绕确保教育优先发展、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优化管理体制、完善运行机制、强化结果运用工作目标,建成全面覆盖、运转高效、结果权威、问责有力的教育督导体制机制,加强督政、督学和评估监测;有效发挥教育督导“督导评估、检查验收、质量监测”职能,保障教育事业优先优质发展;鼓励并引导社会各界广泛参与规划的实施,发挥新闻媒体的作用,形成贯彻落实规划和自觉执行规划的良好社会氛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