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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市建立安全副校长工作制度,强化校园安全

来源:咸宁市教育局 时间:2022-03-17

“我们以法治教育、安全教育为重点,以校园及周边环境整治为突破口,以提高应对突发事件处置能力为手段,扎实做好学校安全工作,现将过去一年学校安全工作汇报如下……”3月16日下午,全市学校安全副校长述职工作会在市教育局召开,各县市区教育局分管安全的副局长和市直学校(幼儿园)分管安全的副校长进行了述职。这也是我市建立安全副校长工作制度以来首次开展述职活动。


会上,述职发言的副局长、副校长汇报了去年的校园安全工作情况以及今年的工作思路和计划,市教育局、市校安办印发了2022年校园安全工作要点和《咸宁市中小学幼儿园校园安全隐患排查手册》(涵盖校园安全22大项,260条检查内容),要求各地各学校认真开展自查,对排查出来的问题和隐患,要限期整改,市县两级教育局表示将进行检查督办,对走过场、不扎实的学校严肃处理。

  去年11月,市长杨军召开专题会议,传达市委书记孟祥伟关于校园安全的批示要求,明确提出:市教育局要建立健全安全副校长制度,要求全市各级各类学校分管安全的副校长每学期就安全工作向教育主管部门进行述职,建立安全工作清单,每学期要讲一次安全课。

    为落实市委市政府工作部署,市教育局迅速向各县市区、市直各学校印发《关于进一步建立健全全市中小学校幼儿园安全副校长工作制度的通知》,明确了安全副校长工作职责:组织开展安全隐患排查,组织开展安全法规和安全知识宣传教育和培训,制定安全应急预案和组织开展安全演练,督促检查放学前5分钟安全教育提醒,落实学校安全值班巡逻工作,负责安保、校车、食堂、宿舍、消防等安全管理工作及开展校园及周边综合治理等,一共有13项。市教育局要求各县市区、各学校要建立安全副校长工作档案,落实安全副校长工作日志,安全副校长每学期要进班讲一次安全教育课,每学期要向当地教育行政部门述职。

“建立安全副校长工作制度,归根结底,就是要树立校园安全红线意识,进一步强化工作措施,落实安全责任,努力提升校园安全规范化管理水平,最大限度减少校园安全责任事故,最大限度减少学生非正常死亡,确保全市校园安全稳定局面。”市教育局副局长魏祖健告诉记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