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天是:
| 工作任务 | 完成时限 | 责任单位 | |
| 1 | 制定学校全员安全责任清单。各级各类学校制定校(园)长、分管校(园)长、部门负责人、具体工作人员以及每名师生安全责任清单,明确学校全员安全责任。 | 每年年底 | 各级各类学校 |
| 2 | 严格履行部门监管责任。各级教育行政部门结合本地工作实际,认真研究校园安全工作重点,严格履行部门安全监管责任,督促指导辖区内学校抓好风险隐患排查整改、校园安防建设、全员安全教育和应急逃生演习演练。 | 每年年底 | 市县教育部门 |
| 3 | 常态化开展校园重大事故隐患自查自改。各地各校认真对照《教育系统重大事故隐患判定指南》常态化开展重大事故隐患排查整治,对发现的问题隐患建立问题台账,动态清零。必要时,可报送各级校安委会挂牌督办、协调解决。 | 每年年底 | 各级各类学校,市县校安委会 |
| 4 | 加强校园安防建设。各地各校持续深化中小学、幼儿园安全防范“四个100%”建设,因地制宜安装校门口硬质防冲撞设施,对上下学期间学生聚集区域进行防护隔离,力争2025年底前全部达标。持续推进各地各校校园“七防工程”建设,充分利用“以旧换新”政策加大校园安防设施设备更新力度,建成用好教育系统视频监控指挥调度平台。 | 每年年底 | 各级各类学校,市县教育、公安部门 |
| 5 | 常态化开展消防安全检查。各地各校针对宿舍、教学楼、图书馆、食堂、实验室等重点场所,开展常态化消防隐患排查。重点清除妨碍师生应急逃生的铁栅栏、铁丝网、广告牌,严厉打击违规动火作业、违规使用大功率电器、违规存放使用易燃易爆危险品、违规给电动自行车充电等问题。 | 每年年底 | 各级各类学校,市县教育、消防部门 |
| 6 | 规范实验室(危化品)安全管理。健全完善学校实验室(危化品)安全管理制度,对管理人员进行安全培训,制定实验室风险管控和应急处置预案,配足配齐安全防护与急救设备设施,开学前对实验室(危化品)进行安全隐患自查自改。 | 每年10月 | 各级各类学校,市县教育部门 |
| 7 | 提高校舍安全管理能力。对校舍开展全面检查,查看是否存在裂缝、变形、漏水、地基下沉等情况。对存在安全隐患的校舍,在相关职能部门的指导下,开展分类处置。可立即整改的,采取拆除、重建、维修加固等措施彻底消除安全隐患;对于暂时难以采取工程措施的,撤离人员、停止使用,同时落实张贴警示标识,设置临时封挡等管理措施。充分考虑极端天气、自然灾害等对建筑物安全的影响,重点加强对校内体育馆、风雨操场、礼堂、报告厅、食堂等大跨度建筑维护保养和安全评估。 | 每年10月 | 各级各类学校,市县教育、住新部门 |
| 8 | 优化校车(交通)管理措施。明确校车安全管理工作的责任主体,包括学校、校车服务提供者、校车驾驶员、随车照管人员等各方的职责。指导学校或校车服务提供者与当地交管部门和治安管理部门紧密协作,认真核查校车驾驶员候选人驾驶证资质、工作经历、交通违法记录、犯罪前科等事项,确保校车驾驶员队伍信任可靠。具备人车分流条件的校区,实施校内人车分离管理。暂时不具备人车分流条件的,按照校内功能分区及校内车辆通行需求,分类分时实施车辆禁行、限行管理。 | 每年年底 | 各级各类学校,市县教育、公安、交通部门 |
| 9 | 开展防溺水防欺凌专项工作。各地各学校加强“六不”宣传教育,提醒家长在孩子外出前做到“四知”,各地各学校落实一书、一信、一查、一提醒、一访的“五个一”暑期防溺水教育提醒措施。中小学校每学期组织教职工开展防治学生欺凌专题培训和学习,每学期至少组织1次防治学生欺凌专项调查,每班每学期至少组织2次学生欺凌防治主题班会。成立学生欺凌治理委员会,对欺凌行为进行认定,依法依规进行处理。 | 防溺水每年10月; 防欺凌每年12月 | 中小学校,市县应急、教育、公安部门 |
| 10 | 巩固食堂专项整治成果。推动各级各类学校规范食品全流程管理,建立符合自身实际的食品安全风险管控清单。持续推动学校“数字食堂”监管平台建设,市级层面建立贯通市、县二级教育主管部门的监管平台,市级统筹建立食材管理系统、消费管理系统、财务管理系统、“互联网+明厨亮灶”4个业务应用系统。全面梳理和分析食堂管理共性问题和突出问题,加强审计监督和问题整改。 | 每年年底 | 各级各类学校,市县教育、市场监管部门 |
| 11 | 开展学校周边安全区域综合治理。对学校周边治安秩序、文化秩序、交通秩序、经营秩序和综合安全等五个方面突出问题集中开展综合治理,对违反《湖北省学校周边安全区域管理办法》、违规经营的5种实体店(网吧及娱乐场所、彩票销售点、烟草专卖店、成人用品店、酒水销售店)有序进行清理劝退。 | 每年年底 | 市县教育、公安、体育、烟草、民政、市场监管、文旅部门 |
| 12 | 推动建立平安校园监控预警平台。推动全市校园安全监控、明厨亮灶视频汇聚,推动平安校园安全智能化、 一体化管理平台建设。 | 每年5月 | 市县教育部门 |
| 13 | 开展安全业务培训。组织县(市、区)教育行政部门和市直学校负责安全工作同志每年开展一次安全业务培训。县(市、区)教育行政部门组织本区域内中小学和幼儿园主要负责同志、分管负责同志、安全工作股长轮训一遍。各学校组织本校负责消防、基建工程、实验室、实习实训、后勤等工作人员轮训一遍。 | 每年年底 | 各级各类学校,市县教育部门 |
| 14 | 推进家校社协同育人。①编印和实施《咸宁市中小学生心理健康教育家校社联动工作指引》,组织打造、推广10个市级家校社协同育人典型经验。②持续落实红、黄、绿三色联系服务关爱机制,深化“党员教师家校协同”行动,开展学生家访活动和送关爱活动,走访学生家庭10万户以上,密切家校联系。③组织开展心理健康教育教师培训2期200人次,组织举办咸宁市中小学校园心理情景剧比赛。④推进各地建设学生心理健康县域服务中心,建立“校、医、社”协作机制。⑤实施中小学课间“微改革”,从2025年春季学期开始,全市义务教育学校课间活动时间由10分钟增加至15分钟。持续开展“开学第一课”系列活动,全市中小学校在开学季第一周上好开学思政第一课、心理健康第一课、家庭教育第一课、安全教育第一课。⑥减轻学生校内负担,建设20所市级课后服务特色案例学校。各地各校贯彻落实“双减”要求,严控考试次数,除高三年级外,其他年级开学后一个月内不得开展任何形式的考试,小学一、二年级不得布置书面家庭作业。⑦推动校外培训家长端广泛运用,严肃查处在职教师参与有偿补课、校外培训行为。⑧加强专门学校建设和专门教育工作,整合资源办好1所特殊教育学校。⑨深化“护校安园”专项工作,协调落实“护学岗”机制和“高峰勤务”机制。 | 每年年底 | 各级各类中小学校(含中职),市县教育、公安、妇联、团委、民政、卫健、司法等部门 |
| 15 | 建立全市学校安全专报制度。组织各地各校定期做好校园安全信息上报,加强安全信息汇总、分析,及时研判安全形势及暴露的突出问题,提出加强安全防范的措施建议和整改方案,督促各地各校进一步强化校园安全管理工作。 | 每年年底 | 各级各类学校,市县教育部门 |
| 16 | 加强师生安全教育。学校开齐开足生命安全教育、心理健康教育等方面课程,将安全教育纳入国民教育体系,将师生安全纳入日常教育管理。安全教育应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内容:防溺水、防欺凌、消防安全、交通(校车)安全、心理健康安全、实验室(危化品)安全、食堂(食品)安全、自然灾害应对等方面常识和技巧。 | 每年年底 | 各级各类学校,市县教育部门 |
| 17 | 强化全员应急逃生演练。各地各校积极对接消防、应急、公安部门,定期举行各种紧急情况的模拟演练,如火灾逃生、地震疏散、校园突发事件应对等,以提高师生的应急反应能力和自我保护能力。在演练过程中,注重实战性和针对性,确保每位师生都能熟悉应急预案和逃生路线。同时,学校对演练过程进行总结评估,及时发现问题并加以改进。 | 每年年底 | 各级各类学校,市县教育、应急、消防、公安部门 |
| 18 | 开展安全专题宣传活动。积极拓展形式多样的安全教育专题活动,利用消防安全日、国家安全教育日、安全教育周、安全生产月等专题宣传教育活动,做到月月有主题。做好校园安全事故案例警示,引导广大师生树牢校园安全观,推动安全理念入脑入心。通过开设专题安全教育课、开展技能培训、发放安全知识手册、致家长一封信等方式,强化师生安全意识。 | 每年年底 | 各级各类学校,市县教育、消防、公安部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