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重要指示批示精神,认真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安全生产治本攻坚三年行动的总体部署,根据国家、省工作要求,2025年市教育局决定开展全市学校安全教育与管理固本强基行动,现制定方案如下。
一、工作任务
(一)开展全员安全素养提升行动
1.加强师生安全教育。学校开齐开足开好生命安全教育、心理健康教育等方面课程,将安全教育纳入国民教育体系,将师生安全纳入日常教育管理。安全教育应包括以下内容:防溺水方面,加强游泳“六不”宣传教育,严格落实“1530”教育措施。防欺凌方面,教育学生认识欺凌、预防欺凌、应对欺凌,成为防止欺凌的积极参与者。消防安全方面,向师生普及火灾预防、火场逃生、灭火器的使用等知识技能。自然灾害应对方面,针对地震、洪水、泥石流、山体滑坡等自然灾害,教会学生识别灾害预警信号,掌握基本的自救互救技能,如地震时如何躲避、洪水、泥石流、山体滑坡时如何转移等。交通(校车)安全方面,教育学生遵守交通规则,识别交通标志和信号,以及如何安全地行走、骑车和乘坐交通工具。心理健康安全方面,关注学生的心理健康,提供心理健康教育和咨询服务,帮助学生建立正确的自我认知,学会应对压力和挫折,以及如何处理人际关系中的冲突。实验室安全方面,加强实验室安全教育,对进入实验室人员做好准入教育及应急处置培训。对可能影响人身安全的实验环节做好管控、落实个体防护。食堂食品安全方面,教育学生识别安全食品,避免食物中毒等食品安全问题,提醒引导学生不买、不吃无安全保障的食品。(责任单位:各县市区教育局,各市直学校)
2.强化应急逃生演练。学校定期举行各种紧急情况的模拟演练,如火灾逃生、地震疏散、校园突发事件应对等,提高师生的应急反应能力和自我保护能力。在演练过程中,学校应当注重实战性和针对性,确保每位师生都能熟悉应急预案和逃生路线。同时,学校还应该对演练过程进行总结评估,及时发现问题并加以改进。火灾逃生演练方面,在演练前组织宿管员、保安员、保洁员、辅导员等进行应急知识培训,提升一线工作人员火灾报警、扑救初起火灾、组织学生疏散逃生的能力。通过班会、校会等形式向学生讲解火灾逃生知识和注意事项,确保所有师生都能熟悉消防设施的位置和使用方法。演练结束后,组织师生进行总结评估,收集意见和建议。根据评估结果调整和完善应急预案。地震疏散演练方面,明确地震发生时的避险措施和疏散流程,教授师生“趴下、掩护、握固”等地震避险动作。鼓励师生在演练中相互帮助,特别是对有特殊需求的学生给予关注。通过角色扮演等方式,让师生更好地理解和掌握地震应对技能。校园突发事件应
对方面,针对不同类型的校园突发事件(如暴力事件、恐怖袭击等),制定相应的应急预案。明确各部门和人员的职责分工,确保快速响应和有效处置。邀请专业人员进行讲座或培训,传授应对突发事件的技能和方法。配备必要的应急设施和器材,如警报器、“防护八件套”、急救包等。建立快速、准确的信息通报机制,确保在突发事件发生时能够及时向师生发布相关信息。(责任单位:各县市区教育局,各市直学校)
3.经常性开展安全专题宣传活动。积极拓展形式多样的安全教育专题活动,利用消防安全日、国家安全教育日、安全教育周、安全生产月等开展专题宣传教育活动,做到月月有主题。做好校园安全事故案例警示,引导广大师生树牢校园安全观,推动安全理念入脑入心。通过开设专题安全教育课、开展技能培训、发放安全知识手册、致家长一封信等方式,强化师生安全意识。(责任单位:各县市区教育局,各市直学校)
(二)开展安全管理水平提高行动
1.提升校门管理防护水平。完善管理制度,制定详细的校门管理制度,明确进出人员、车辆和物品的管理流程和要求。严格落实中小学幼儿园安全防范“四个100%”建设标准,校门外设置硬质防冲撞设施,对上下学期间学生、家长聚集区域进行防护隔离。强化身份验证,安排专业的安保人员在校门口进行值守,负责检查进出人员的身份、维护秩序以及应对突发事件。安装监控设备,在校门口及周边区域安装高清摄像头,实现实时监控和录像回放功能。建成、用好省教育系统视频监控指挥调度平台和市校园安全风险防控平台。加强巡逻检查,按标准配齐配强学校保安队伍力量,定期组织安保人员对校门口区域及校内进行巡逻检查,及时发现并排除安全隐患。(责任单位:各县市区教育局,各市直学校)
2.更新完善消防基础设施。做好维护保养,各级各类学校定期开展校园消防设施维护保养,对检查出的失效、过期、损坏的消防设施,及时更换、修理、补充,确保消防基础设施关键时刻能用管用。配齐设施缺项,对未安装火灾自动报警系统或者具有联网功能的独立式火灾探测报警器的学生宿舍或午休室,要筹措资金安装到位。对未按规定设置独立安全出口或安全出口数量不足的建筑物,要及时增设独立安全出口或疏散楼梯。加强校内电动自行车集中充电场所建设,解决电动自行车违规充电问题。清除障碍物品,拆除宿舍、教学楼、图书馆窗户铁栅栏、铁丝网或广告牌等影响逃生和灭火救援的障碍物,清理楼道、走道各类杂物,移走占用消防车道的各类车辆,保持生命通道畅通。(责任单位:各县市区教育局,各市直学校)
3.提高校舍安全管理能力。明确检查内容,对校舍开展全面检查,查看是否存在裂缝、变形、漏水、地基下沉等情况。落实管控措施,对存在安全隐患的校舍,在相关职能部门的指导下,开展分类处置。可立即整改的,应采取拆除、重建、维修加固等措施彻底消除安全隐患;对于暂时难以采取工程措施的,搬离人
员、停止使用,同时落实张贴警示标识,设置临时封挡等管理措施,防止人员进入或靠近。加强防范应对,充分考虑极端天气、自然灾害(如冰冻雨雪、泥石流、山体滑坡)等对建筑物安全的影响,重点加强对校内体育馆、大会堂、食堂等大跨度建筑维护保养和安全评估,坚决防止建筑物垮塌造成安全事故。(责任单位:各县市区教育局,各市直学校)
4.巩固食堂专项整治成果。规范食品全流程管理,从食品采购、加工、储存、烹饪、供餐、留样、餐炊具清洗消毒、环境卫生和监督检查等环节下功夫,推动各级各类学校建立符合自身实际的食品安全风险管控清单。推进监管平台建设,持续推动中小学校“数字食堂”监管平台建设,用好省、市、县三级教育主管部门的监管平台,统筹建立食材管理系统、消费管理系统、财务管理系统、“互联网+明厨亮灶”4个业务应用系统,强化以信息化手段提升治理能力和水平。持续深化专项整治,全面梳理和分析食堂管理共性问题和突出问题,围绕师生群众关心关注的重难点问题,加强审计监督,推动落实以县级教育部门为实施主体,统一组织校外供餐单位集中招标和中小学食堂大宗食品公开招标、集中定点采购。(责任单位:各县市区教育局,各市直学校)
5.规范研学旅行、实习、实训相关事项。实施活动备案和审批制度,各地各校严格落实“活动有方案,行前有备案,应急有预案”要求,从2025年1月起,建立每年春秋两季开学后一个月内完成新学期研学旅行活动备案申请及审批工作制度。加强对研学基地监管,建立准入和退出机制。实施年度复核,对不合格基(营)地取消资质,实施基(营)地黑白名单管理。定期排查风险点,切实履行管理职责。加强对学生实习、实训期间监管。职业学校加强对实习学生的安全生产教育培训和管理,保障学生实习期间的人身安全和健康。未经教育培训或未通过考核的学生不得参加实习,不得安排学生从事III级强度及以上体力劳动或其他有害身心健康的实习,不得安排学生从事高空、井下、放射性、有毒、易燃易爆,以及其他具有较高安全风险的实习,不得安排学生到酒吧、夜总会、歌厅、洗浴中心、电子游戏厅、网吧等营业性娱乐场所实习。完善安全保障机制,建立安全责任落实、事故处理、责任界定及纠纷处理机制,各方按职责做好方案审查、安全教育、投保等事项,明确各方安全责任。(责任单位:各县市区教育局,各中职学校)
6.优化校车(交通)管理措施。安全责任落实到人到岗。明确校车安全管理工作的责任主体,包括部门、学校、校车服务提供者、校车驾驶员、随车照管人员等各方的职责。加强校车驾驶员背景审查。指导学校或校车服务提供者与当地公安机关交管部门和治安管理部门紧密协作,严格审查校车驾驶员资格背景,包括有无酗酒、吸毒行为记录,有无精神疾病等可能危及行车安全的疾病史,有无犯罪记录等,确保校车驾驶员队伍信任可靠。科学实施车辆限(禁)行管理。具备人车分流的校区,应实施校内人车分离管理。暂时不具备人车分流条件的,按照校内功能分区及校内车辆通行需求,分类实施车辆禁行、限行管理,确保学生步行出入口与机动车出入口在空间或时间上分开。(责任单位:各县市区教育局,各市直学校)
7.强化实验室(危化品)安全管理。规范工作流程,扎实做好实验室日常管理工作,对实验过程中需要使用的危险物品进行采购、运输、存储、使用、处置等全流程全周期管理。组织专业培训,定期组织实验室管理人员和实验教师进行危化品安全管理专业培训,培训内容包括实验室安全管理制度、危化品的基本知识(性质、危害、防护措施等)、实验设备的安全操作等。加强风险管控,建立各类剧毒、易燃、易爆等实验室重要危险源风险管控方案,按实验室等级实施安全检查、安全培训、安全评估。(责任单位:各县市区教育局,各市直学校)
(三)开展安全隐患排查整改行动
1.持续开展重大事故隐患清零活动。各地各校认真贯彻落实《教育系统重大事故隐患判定指南》,围绕“火、爆、塌、撞、淹、挤”等致灾要素全面排查校园重大安全风险隐患,形成校园“风险地图”和对策清单,对发现的重大事故隐患建立台账,及时整改清零。推动学校压实处室、班级安全工作责任,调动班主任、辅导员、心理健康教师等一线力量,深入摸排师生、学生之间可能存在的矛盾纠纷,提升预见力、发现力和处置力,使矛盾纠纷发现在校内,解决在校园。严防涉校涉生极端案事件发生。(责任单位:各县市区教育局,各市直学校)
2.深入开展专项治理攻坚计划。根据季节特点和各地各校实际工作情况,持续开展消防、燃气、实验室与危化品、校车与交通、食堂食品、防溺水防欺凌等方面安全隐患专项治理。学校建立健全内部监督机制,定期自查自纠,确保各类专项治理工作落实到位,真正压降安全生产事故,确保学校师生生命财产安全。
(责任单位:各县市区教育局、各市直学校)
3.扎实开展监督检查执法行动。教育行政部门加强对学校安全管理工作的指导和监督,定期或不定期开展专项检查。紧盯发生安全责任事故的学校、被上级通报或工作流于形式的单位,采取集中约谈或专题约谈形式,督促相关负责人汲取教训,举一反三,切实整改。认真贯彻落实整治形式主义为基层减负工作要求,围绕监督检查过程中发现的共性问题和难点问题,组织专家帮扶,在查处问题隐患的同时,向学校提出整改建议或措施方法,推进服务型监督检查执法。(责任单位:各县市区教育局)
二、工作要求
全市各级各类学校切实扛起安全工作主体责任,按照工作方案逐项抓好贯彻落实,全面加强学校安全教育和管理,认真排查各类安全风险隐患,把隐患和问题化解在基层、处置在源头。
县(市、区)教育部门认真履行学校安全监管责任和属地责任,积极协调属地公安、住建、消防、市场监管等部门做好指导帮扶与服务保障,对任务落实不到位的学校进行督促整改,确保安全教育与管理固本强基行动各项工作扎实推进,不断夯实学校安全基础。
市教育局将督促指导各地各校落实固本强基行动工作情况,对工作开展不力的单位采取提醒、督办、通报、问责等措施,压
实各级安全责任。及时总结推广优秀经验做法,不断提高全市学校安全水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