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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校安委办关于印发《全市教育领域冬春火灾除患攻坚“百日行动”工作方案》的通知

来源:咸宁市教育局 时间:2026-01-15

各县(市、区)校安委办、市直学校(幼儿园):

现将《全市教育领域冬春火灾除患攻坚“百日行动”工作方案》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落实。

                                   咸宁市校园安全生产专业委员会办公室

                                            2025年11月29日

全市教育领域冬春火灾除患攻坚“百日行动”工作方案

为深刻汲取近期各类火灾事故教训,全力抓好今冬明春学校消防安全工作,坚决预防和遏制校园火灾事故发生,保障广大师生生命财产安全和校园稳定,根据国家、省、市关于安全生产和消防工作的统一部署,从即日起到2026年全国两会结束,在全市教育领域范围内开展冬春火灾除患攻坚“百日行动”,着力防范化解重大火灾风险,全力保障冬春季教育领域消防安全,制定方案如下。

一、重点任务

(一)全面压实消防安全责任

1.检查各级各类学校消防安全主体责任落实情况,是否明确消防安全责任人、管理人并公示其职责;

2.检查是否建立健全消防安全管理制度、操作规程和应急疏散预案;

3.检查是否将消防安全工作纳入年度考核,实行“一票否决”。

(二)彻底排查整治火灾隐患

围绕“建筑、设施、用电、用气、物料、管理”六大要素,重点排查:

1.消防生命通道:疏散通道、安全出口、消防车通道是否保持畅通,是否被占用、堵塞、封闭;外墙门窗是否设置影响逃生和灭火救援的铁栅栏、广告牌等障碍物。

2.消防设施器材:消火栓、灭火器、应急照明、疏散指示标志、火灾自动报警系统、自动喷水灭火系统等是否按规范配置并保持完好有效。

3.用火用电安全:电气线路是否存在老化、私拉乱接、超负荷运行问题;是否违规使用“三无”电器产品、取暖设备;电动自行车是否违规在室内、楼道、安全出口处停放或充电;食堂燃气管道、灶具、阀门是否定期检查,油烟道是否定期清洗;校园内动火作业是否审批并落实现场监护。

4.易燃可燃材料:是否违规使用彩钢板搭建建筑;建筑外墙保温材料防火性能是否符合要求;室内装修装饰是否大量使用易燃可燃材料;实验室、仓库内的易燃易爆危险品是否规范管理。

5.重点场所部位:学生宿舍是否严格管理大功率电器,严禁明火;食堂燃气、燃油安全管理和厨房消防设施是否到位;实验室危化品存放、领用、使用、废弃物处置是否规范;图书馆、档案馆、计算机房、配电室、锅炉房等重点部位消防安全措施是否落实。校内经营性场所、出租物业是否纳入统一消防安全管理。

(三)强化消防宣传教育演练

1.将消防安全知识纳入学生课堂教育和教职工岗前培训内容;

2.利用公众号、广播、宣传栏等阵地,高频次宣传防火常识和逃生技能;

3.在寒假前和春季开学后,各组织一次全员应急疏散演练,确保师生熟悉逃生路线和自救方法;

4.加强对消防控制室值班操作人员、保安、教职工的业务培训和实操演练,确保其具备履职能力。

(四)提升应急处置能力

1.完善灭火和应急疏散预案,提高针对性和可操作性;

2.严格落实24小时值班和领导带班制度,确保一旦发生火情,能够快速响应、有效处置。

二、工作要求

(一)强化组织领导。各地、各校要制定细化方案,加强动员部署,明确职责任务、工作措施和时间节点,广泛发动各级各部门深入开展除患攻坚行动。定期分析研判、通报调度、检查督导,从严从细从实抓好落实。

(二)强化统筹推进。各地各校要与属地消防、公安、应急、建设等部门要加强协调配合,深化行消联动、消地联治、警消联防、防消联勤“四联”协作机制,将除患攻坚行动与消防安全治本攻坚三年行动、春节安全防范、全国两会安保等重点工作统筹推进、一体落实。

(三)强化督导考核。各地、各校要组织自查验收,查找短板弱项,总结经验做法,固化工作成效,完善长效防控机制。将冬春火灾防控工作纳入年度安全生产和消防工作考核内容。对责任不落实,发生较大及以上火灾的,严肃追责问责。

(四)强化信息反馈。各地、各校请于2025年12月5日前将工作方案和动员部署情况,报送市校安委办。2026年 3月25日前报送冬春火灾防控工作总结,相关情况及时报送。

联系人:田秋实,电话:0715826051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