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起草背景
劳动实践教育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教育制度的重要内容,直接决定社会主义建设者和接班人的劳动精神面貌、劳动价值取向和劳动技能水平。为贯彻落实《中共中央 国务院关于全面加强新时代大中小学劳动教育的意见》和《省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全面加强新时代大中小学劳动教育若干措施的通知》精神,坚持教育与生产劳动、社会实践相结合,以劳树德、以劳增智、以劳强体、以劳育美、以劳创新,结合我市实际,市教育局起草了《咸宁市关于加强中小学劳动实践教育的实施意见》(以下简称《实施意见》)。
二、主要内容
一是工作目标。至2025年,全市基本建立课程完善、资源丰富、模式多样、机制健全的中小学劳动实践教育体系,建立10个基地,形成50门精品课程,创建50所示范学校,评选50名优秀导师,表彰500名优秀学生,在全市范围形成普遍重视劳动实践教育、学生参与劳动实践常态化的浓厚氛围,促进学生人格健全、德智体美劳全面发展,为培养和造就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合格的建设者和可靠的接班人奠定坚实基础。
二是基本原则。坚持育人导向。将培育学生正确的劳动价值观作为学校开展劳动教育的第一任务,杜绝“只劳不育”“以劳代惩”“劳而不荣”现象;注重实践体验。将实践体验作为学校开展劳动教育的重要途径,让学生直接参与劳动实践过程,增强劳动感受,体会劳动艰辛,分享劳动喜悦,掌握劳动技能,养成劳动习惯;遵循教育规律。将劳动实践教育有效融入到学生日常学习生活中,根据学生年龄特征、性别差异、身体状况等特点,选择合适的劳动项目和内容。
三是重点举措。科学建构劳动实践教育课程体系。通过开足开好国家规定的劳动实践类课程、在各学科教学中有机融入劳动实践教育、积极开发开设劳动实践类校本课程等途径构建劳动教育课程体系;有效组织多种形式的校内劳动。通过创设劳动实践岗位、开展主题教育活动、开辟种植养殖区域等途径加强校内劳动实践活动开展;积极开展力所能及的家庭劳动。通过充分发挥家长职责、切实转变学生观念、合理安排劳动作业等方式组织开展家庭劳动实践活动大力推进校外劳动实践教育;通过打造校外劳动实践教育基地、开发校外劳动实践教育课程、丰富校外劳动实践教育方式、明确校外劳动实践教育实施要求等途径开展校外劳动实践教育;不断完善劳动实践教育评价体系。通过探索劳动实践教育评价体系、建设劳动实践教育信息化平台、加强劳动实践教育督导评估等方式不断完善劳动实践教育评价。
四是保障体系。通过加强组织保障、师资保障、经费保障、安全保障、宣传保障等方面,全力推进全市中小学劳动实践教育。
三、起草过程
根据《中共中央 国务院关于全面加强新时代大中小学劳动教育的意见》《省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全面加强新时代大中小学劳动教育若干措施的通知》《义务教育劳动课程标准》(2022年版)精神,结合我市实际,开展多次专题调研,市教育局起草了《实施意见》(征求意见稿),3月9日征求了各县(市、区)教育局意见并修改,3月30日,征求了市直相关部门意见,同时在咸宁市教育局官方网站公开征求群众意见并修改,6月23日《实施意见》正式印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