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校的安全工作,直接关系到青少年学生能否安全、健康地成长,同时也关系到千千万万个家庭的幸福安宁和社会稳定。2023年10月1日,湖北省印发《湖北省学校周边安全区域管理办法》正式实施,从安全区域划定、安全区域管理、部门及学校职责等方面作出相关规定,维护学校周边秩序,保障师生安全。
一、学校周边安全区域的设置要求有哪些?
《湖北省学校周边安全区域管理办法》第六条第一款规定:“根据中小学校、幼儿园校园周边50米范围内的治安、交通环境实际情况,因地制宜设置学生、家长等候区、护学通道、临时停车位,建设隔离栏、隔离墩、减速带或升降柱等硬质防冲撞设施。”
第十六条规定:“公安部门会同交通、住建等部门,在学校周边交通路段设置交通标志标线、信号灯、减速带、人行横道等设施,整治和改善学校周边交通秩序。在中小学校、幼儿园周边设立“护学岗”,建立日常巡逻防控和高峰勤务制度。”
第二十条规定:“交通运输部门负责农村学校周边国道、省道、县道等公路的日常维护,在农村学校门口路段设置必要的警示标志和安全防护设施。”
二、《湖北省学校周边安全区域管理办法》中对于安全区域的划定是怎么样的?有哪些行为是禁止的?
根据《湖北省学校周边安全区域管理办法》第四条规定:“在中小学校、幼儿园周边200米范围内建立学生安全区域,范围划定由县(市、区)人民政府负责,划定的安全区域范围应对社会公开。普通高等学校周边安全区域的划定由所在市(州)人民政府负责。”
第六条第二至第四款规定:“中小学校园周边50米范围内,禁止售卖烟(含电子烟,下同)、酒,烟草专卖管理部门已发放烟草专卖零售许可证的,待其许可期满后不予延续;禁止设立彩票点,已有的彩票点,民政、体育等彩票主管部门应引导其逐步搬离或有序退出;学校周边50米至200米之间区域内的商店、彩票点违规向未成年人售卖烟酒、彩票的,相关主管部门应按照有关法律法规从严处罚。”
第七条规定:“中小学校园周边200米范围内不得设立互联网上网服务营业场所(以下简称网吧)、娱乐场所;中小学校、幼儿园校园周边200米范围内禁止设立成人性用品商店等场所;学校周边200米范围内禁止违规摆摊设点。”
三、《湖北省学校周边安全区域管理办法》中各部门及学校职责是什么?
根据《湖北省学校周边安全区域管理办法》第十三条规定:“政法部门(平安建设主管部门)负责将学校周边安全区域管理工作纳入平安建设目标管理责任制,加强指导、协调、检查、督办,及时总结经验,促进各项措施的落实。“
第十四条规定:“教育部门负责会同有关部门做好学校周边安全区域管理工作。配合有关部门,清理整顿学校周边违规经营的网吧、娱乐场所、商业摊点,拆除违法建筑,改善校园周边的交通秩序。指导学校加强外来人员管理,完善各项规章制度,落实安全保卫措施,防范校园内发生违法犯罪案件和安全责任事故。”
第二十一条规定:“文旅部门负责校园及周边文化市场的管理工作。加强对学校周边地区文化经营场所的日常监管,加大执法力度,规范经营秩序。”
第二十三条规定:“市场监管部门负责学校周边营利性市场主体登记管理工作,依法查处无照经营及其他违反市场监督管理法律法规的行为。”
第二十五条规定:“学校负责校园内部安全保卫工作,配合有关部门做好校园周边安全工作。安排专人负责校园安全工作,定期排查涉校矛盾纠纷;配合有关部门排查整治学校周边各类安全隐患,重大问题及时上报。中小学校、幼儿园应合理安排学生到校时间,避免学生长时间在校门外等候入校(园)。”图片
四、作为教育主管部门,我们近些年是否对校园周边建筑物使用安全情况进行过定期的摸排,是否发现隐患问题?
为了营造一个安全、文明、和谐的校园环境,是我们责无旁贷的责任。2021年底以来,我们组织专班对咸宁市学校周边及教学楼一楼出租门店进行全面摸排,发现全市有5所学校教学楼一楼用作门店出租(部分制作早餐、烧烤等),为吸取十堰市张湾区艳湖小区发生天然气爆炸事故教训,协调有关部门进行专项整治,通过反复多次上门宣传,与出租户做大量工作,通过补偿方式劝其搬离。整治中难度最大是:咸宁市第三小学教学楼用作门面出租共有20个,有16家承租户。经过多轮协商,退租3698490元,学校与承租户签订协议,20个门面全部回收,收回门面已进行了改造,用作功能教室及多功能报告厅。
咸宁市第五小学综合楼正立面地下室及一楼共有经营门店38间,其中学校两侧临街门面共有28间,主要经营餐饮、超市;正立面地下室共有10间。
经市、区两级教育部门进行专题会商,商定由咸安区政府统一租赁回来交付给学校使用。区政府常务会议同意将咸宁市第五小学校门两侧私有门面进行回租,全部作为学校教学和活动用房,回租所需资金由区财政局通过调整预算方式予以解决。协调市场监督管理局、消防大队、公安部门等职能部门对门面进行联合执法。经过11次谈判,2022年8月底前门面已全部回收完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