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天是:
根据年初重点工作安排,经学校申报、通山县教育局推荐、咸宁市人民政府教育督导室组织教育督导评估专家和督学进行材料审核、多次实地视导和认定督导评估等程序,拟认定通山县实验高中办学水平为优秀,现予公示。公示期为自本通知公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如有异议,请以电话、电子邮件或书面形式向市人民政府教育督导室反映。反映情况时要自报或签署真实姓名,需要有具体事实,不报或不签真实姓名、不提供具体事实材料的,均不予受理。
受理部门:咸宁市人民政府教育督导室
电 话:0715—8264303
电子邮箱:444274220@qq.com
联系地址:咸宁市咸安区咸宁大道11号
咸宁市人民政府教育督导室
2025年4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