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县(市、区)教育局,各市直学校:
2026年6月是第25个全国“安全生产月”。根据省安委会办公室、省应急管理厅关于印发《2026年湖北省“安全生产月”活动实施方案》的通知(鄂安办〔2026〕32号)的安排部署和《校园安全生产治本攻坚三年行动2026年工作清单》、《咸宁市学校安全工作责任清单》任务,决定在全市教育系统开展2026年“安全生产月”活动。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活动主题
人人讲安全、个个会应急——排查整治风险隐患。
二、活动时间及内容
“安全生产月”活动时间为6月1日至30日。
(一)强化重要论述学习宣传,夯实安全思想根基。组织专题学习宣讲。各地各校通过党委(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专题讲座、党团活动、主题班会等形式,组织师生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重要论述和指示批示精神,学习安全生产法律法规与《湖北省学校安全条例》。学校主要负责人带头讲安全课,压实安全第一责任人责任。营造浓厚宣传氛围。依托校园广播、宣传栏、校园网、微信公众号开设 “安全生产月”专题专栏,常态化推送安全提示、事故案例、应急知识。组织观看警示教育片,开展安全知识竞赛、主题征文、演讲比赛,营造浓厚安全氛围。
(二)排查整治风险隐患,筑牢校园安全防线。重点领域精准整治。深刻汲取近年来发生的各类典型事故教训,聚焦校园消防、燃气、校舍、特种设备、实验室危化品、食品、校车及人员密集场所,对照《教育系统重大事故隐患判定指南》,紧盯学生宿舍、食堂、实验室、教学楼、高层建筑、文物建筑等重点部位,系统排查易引发火灾、易造成群死群伤、最不托底的消防安全风险,建立台账、限期整改、闭环销号。强化校外机构监管。各地教育部门联合消防部门,督促学科类校外培训机构落实《校外培训机构消防安全管理九项规定》,全面排查整改风险隐患。全员参与隐患治理。畅通校园安全隐患举报投诉渠道,广泛开展“身边隐患随手报”等活动,鼓励师生、员工、家长主动参与隐患辨识、上报,推动隐患早发现、早报告、早处置,构建人人参与的隐患治理格局。
(三)深化安全宣传教育,提升师生应急本领。积极参与“安全宣传咨询日”活动。6月16日前后,各地各校围绕活动主题,主动融入属地统一部署,通过开设安全教育课、设置咨询展台、举办展览展示、组织互动体验等形式,面向师生普及安全生产法律法规与安全应急知识。重点强化防溺水、一氧化碳中毒、有限空间作业、食品、消防、交通安全专题宣传教育,切实提升师生风险识别与自我保护能力。推进安全教育深度融入日常教学。通过情景模拟、案例教学、现场实训、互动问答等沉浸式教学方式,提升教育吸引力与实效性。针对中小学生强化交通安全教育,重点加强对车辆驾驶好奇心强、安全风险更高的高中生、职校生专项教育,聚焦违规骑行、横穿道路、夜间出行风险等开展警示教育、切实扭转部分学生安全意识淡薄、行为失范、心存侥幸等突出问题。开展专项安全教育。将铁路护路宣传纳入学校安全教育,加强铁路沿线中小学生法治与安全引导。聚焦暑期安全,强化防溺水、交通、消防、防欺凌、防踩踏等专题教育。深化“小手拉大手”协同行动。以学生带动家庭、以校园辐射社会,引导家庭开展隐患自查、物资储备、应急实训,构建家校社协同安全防线。
(四)培育校园安全文化,构建长效育人格局。办好“全民安全公开课”。聚焦未成年人防溺水、极端天气转移避险等重点内容,组织师生收看与学习“全民安全公开课”,推动安全理念入脑入心。用好安全宣教阵地。统筹用好安全文化主题公园、安全科普长廊、应急安全体验馆、社区安全宣教角、校园安全体验教室等场所,开展实景体验、互动教学、实操训练,沉浸式提升师生应急技能。丰富优质安全文化产品供给。围绕校园安全、学生安全、家庭安全,创作一批贴近师生、贴近生活、贴近实际的微电影、短视频、公益广告、宣传海报等文化精品,借助新媒体平台广泛传播,提升安全教育的吸引力、传播力、影响力。
三、工作要求
各地各校要高度重视,加强对“安全生产月”活动的组织领导,与正在开展的树立和践行正确政绩观学习教育紧密结合,把防范化解重大安全风险、提升全民安全素养作为检验政绩观的重要标尺,精心统筹部署各项工作。各地各校好的做法、特色项目、重要事项及时报市校安委办,并于6月29日前报送活动总结。联系邮箱:117732419@qq.com。
咸宁市教育局办公室
2026年6月2日